美国最高法院6:3裁决:联邦地方法院全国性禁令受限-出生公民权命运未定

2025年6月28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3的重大裁决,限制联邦地方法院发布“全国性禁令”(nationwide injunction)的权限。虽然该案并未直接裁决“出生公民权”本身的宪法效力,但其结果却对川普政府意图限制非法移民子女自动获得美国国籍的行政政策产生深远影响。此项裁决不仅重新定义了地方法院权力的边界,也拉开了各州在出生公民权政策上分化对抗的序幕。本文将从判决背景、法律基础、核心案例、各州政策分化、未来趋势及移民家庭实务建议等方面进行解读。(非法律意见)

案件背景:全国禁令之争与出生公民权政策的交汇

2024年,川普在总统大选中再度胜出,并于2025年1月20日就任第47任美国总统。他在竞选期间明确承诺,拟通过行政手段限制非法移民在美所生子女自动取得公民身份的权利。在其新政府上任后,一项试图重新解释第十四修正案、限制出生公民权的行政命令迅速推出,立刻引发激烈争议与多州起诉。一些联邦地方法院随后发布“全国性禁令”,试图阻止该行政命令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最高法院接受上诉并作出裁定,明确限制地方法院发布“对全国有效”的禁令,认为此类禁令逾越了地方法院应有的地域与当事人范围,违反联邦司法体系的基本分权原则。

最高法院裁决要点:地方法院效力仅限辖区内当事人

此次6:3裁决强调以下几个核心原则:

  • 地方法院仅有权就特定当事人作出裁决,不应发布对全美范围适用的禁令;
  • “全国性禁令”可能造成司法冲突,破坏其他地区法院独立裁量权;
  • 行政政策的暂停应通过层级上诉与最终判决实现,而非由一地方法官单方面冻结全国政策。

该判决虽未提及具体移民政策,但显然限制了蓝州通过全国禁令阻止红州执行联邦行政命令的手段,为川普政府移民政策在部分州推进扫清障碍。

出生公民权法律依据与经典案例回顾

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首句: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该条款为出生公民权的核心宪法基础,其是否适用于非法移民子女,历来存在争议。

判例: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 169 U.S. 649 (1898)

事实背景: Wong Kim Ark为中国移民后裔,在旧金山出生,回国探亲后被拒绝入境。

法院裁定: 他依法为美国公民。最高法院以6:2裁定确认在美国出生、非外交人员子女即享有公民权。

法律原则: 确立了“出生地决定国籍”(Jus Soli)的宪法标准。

该案至今仍是“出生公民权”最重要的司法先例。但随着新一届保守派主导的最高法院构成稳定,该判例是否将被推翻,成为2026年后潜在的大法官审查焦点。

红蓝州政策对立:联邦分裂已现端倪

本次裁决的直接结果之一,是让州与州之间的移民政策执行开始出现显著分化:

红州(共和党主导)

如德州、佛州、阿拉巴马、田纳西等州,极有可能:

  • 拒绝为部分新生儿签发出生证明;
  • 拖延或限制社会安全号与护照申请;
  • 借助本州立法明确排除非法移民子女的公民身份。

蓝州(民主党主导)

如加州、纽约、伊利诺伊等州,则可能:

  • 明确立法确认“所有在本州出生者即为美国公民”;
  • 鼓励医院与地方政府照常发放出生证明;
  • 州法院裁定该类行政命令在其辖区“无效”或“不适用”。

这种分化预示美国在出生公民权问题上,已进入“宪政拉锯战”的前哨阶段。

未来趋势预测:法律与政治路径图

时间节点法律与政治发展
2025年7月红州执行川普行政令,蓝州法院发布局部禁令反制
2025年9月出现州与州、州与联邦之间法律冲突,案件陆续上诉
2026年初案件升至联邦巡回法院甚至进入最高法院审查程序
2026年底或后最高法院可能重新审理Wong Kim Ark,挑战其先例地位

移民家庭实务建议

在政策剧烈波动时期,大为律师事务所建议您务必提前规划、主动应对:

  1. 分娩地点选择: 尽量避免在红州生育,减少未来法律风险;
  2. 文件保存完整: 包括出生证明、社安号申请、医院记录等;
  3. 参与法律行动: 有需要时可加入集体诉讼或提交Amicus Brief
  4. 咨询专业律师: 制定家庭成员的长期移民与身份安排策略;
  5. 避免灰色操作: 例如虚假居住证明或故意隐瞒身份,风险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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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生子政策全面收紧|美国使馆明言:滥用签证者将面临拒签与入境禁令

2025年4月,美国驻华大使馆在其官方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声明,明确表示:若外国公民申请美国旅游签证(B-1/B-2)的主要目的是赴美生产,以期孩子出生即获得美国国籍(“美宝”身份),将一律拒签,即使如实申报,也无法豁免拒签风险。

声明进一步警告:对已通过此类方式在美生产的申请人,美国领事机构保留吊销其有效签证、禁止其再次入境美国的权利。

大使馆通知

法律依据与执法政策解

1. 《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Fourteenth Amendment)

根据宪法第十四修正案:

“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归化,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及其所居住州的公民。”

此条文确立了出生公民权(Birthright Citizenship),即婴儿在美国出生即自动获得美国国籍,不论父母国籍为何。

2. 《移民与国籍法》第214(b)条(INA §214(b))——移民倾向拒签条款

所有B类非移民签证申请人需证明:

  • 没有移民倾向;
  • 将按期离境;
  • 入境目的真实且短期合法。

赴美生子如被认定为未来获取家庭移民便利的手段,即构成移民倾向,符合214(b)拒签标准。

3. 《外交事务手册》(Foreign Affairs Manual, 9 FAM 402.2-2(B))

国务院领事事务手册明确指出:

“如果申请人意图前往美国分娩,且其旅行目的主要为让孩子取得美国公民身份,领事官员有权拒绝其签证申请。”

现实后果:拒签、吊销与永久入境禁令

美国政府针对“生育旅游”列出的主要惩戒措施包括:

类型风险说明
🔴 签证拒签无论是否如实申报赴美生子目的,只要领事认为存在滥用倾向,即可依据 INA §214(b) 拒签。
🟠 签证吊销已持有十年B签者,若被查实曾赴美分娩,可面临签证作废(Revocation)。
🔵 入境被拒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有权拒绝持签证入境者,理由包括“意图滥用非移民身份”。
永久入境限制某些个案中,申请人可能被列入“Visa Ineligibility List”,长期或永久无法再次申请签证。

“美宝”身份≠移民通行证,父母绿卡并无保障

一些家庭寄望于子女成年后(满21岁)为父母申请绿卡,但现实中存在诸多障碍:

  • 若父母因早年生育旅游行为被标记为移民制度滥用者,即使孩子具备美国国籍,父母未来的移民类签证申请亦可能被拒绝
  • USCIS 有权在移民审理过程中调取签证申请记录、入境历史,甚至生育记录。

大为律师事务所建议:身份规划必须合法合规

当前赴美短期签证政策全面趋严,任何不当使用B签证的行为均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如果您计划长期赴美生活、教育、置业,强烈建议通过以下合规路径建立稳定身份:

  • EB-5 投资移民:通过80万美元以上投资,申请全家绿卡;
  • EB-1A 杰出人才绿卡:适用于具备专业成就人士;
  • NIW 国家利益豁免:适合科研、医疗、工程、公共事务等行业人士;
  • L-1或H-1B 工作类签证路径:由正规雇主或自有公司支持,流程合法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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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曾赴美分娩或计划赴美定居,我们建议尽早进行身份风险评估与专业规划,避免未来签证或移民环节遭遇不可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