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J-1豁免流程全解析(NOS路径)

第一步:填写DS-3035表格(美国国务院系统)

进入美国国务院豁免申请系统: https://j1visawaiverrecommendation.state.gov/

  • 在线填写DS-3035,选择豁免理由为“No Objection Statement”;
  • 缴纳处理费:$120(不可退);
  • 下载并打印条形码页、确认信、支付收据。

邮寄材料包至美国国务院(DOS Waiver Review Division):

  • DS-3035确认页及条形码页;
  • DS-2019复印件;
  • J-1签证页复印件;
  • 护照首页复印件;
  • Statement of Reason(英文版)
  • 其他辅助材料(如简历、在美工作说明等)。

第二步:向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SCSE)申请“不反对声明”

中国政府豁免程序不接受个人直接递交至驻美使领馆,而是必须通过中国教育部旗下的“留学服务中心”(CSCSE)统一递交。

提交材料清单:

  • 《不反对声明申请表》(CSCSE网站下载);
  • 个人护照首页、J-1签证页、DS-2019;
  • DS-3035表格及条形码;
  • Statement of Reason(中文翻译版);
  • 授权书(如委托他人代办);
  • CSC资助协议复印件(如有);
  • 申请费用(通常为300元人民币左右);

提交方式:

  • 可邮寄至北京总中心,或通过部分地区代理提交;
  • 也可登录 CSCSE 网上服务平台注册账户上传文件(需实名认证);
    👉 http://zwfw.cscse.edu.cn/

教育部审核时间通常为 3–6 周,审批通过后,由中国驻美大使馆以外交照会方式将“不反对声明”直接送至美国国务院。

第三步:国务院(DOS)评估并作出推荐意见

  • 美国国务院Waiver Review Division收到完整材料后,将评估您的申请;
  • 若NOS来自合法外交渠道、内容无异议,DOS一般会给予正面推荐
  • 推荐结果可在其系统中实时追踪。

第四步:USCIS最终决定

  • DOS的推荐信将转交美国移民局(USCIS);
  • USCIS会依据该建议以及DS-3035所载信息作出裁定;
  • 若批准,将寄送I-612批准通知。

处理时间参考(中国申请人)

环节预计时间(平均)
填写并提交DS-3035即时
教育部审批+外交照会4–6 周
DOS评估+发出推荐意见4–6 周
USCIS审批3–6 个月
总时间约4–8个月

注意事项

Statement of Reason 写作建议:

  • 内容应中性、理性,避免贬低中国政府或表达“对祖国失望”之类言论;
  • 可强调:希望继续在美国研究/工作/陪伴家人,不影响与中国的文化或科研联系;
  • 不应有“移民动机过强”的表述。

CSC资助者常见被拒原因:

  • 与CSC签有“服务期协议”且未履约;
  • 项目为全额资助+有明确回国义务;
  • Statement of Reason不当或未翻译;
  • 材料不全、未按教育部正式程序提交。

常见问题答疑(中国籍申请人)

Q:我不是全额CSC资助,还需要申请豁免吗?
A:只要您的DS-2019或签证上标注“Subject to 212(e)”,就必须申请豁免,部分“间接资助”也会构成限制。

Q:我在中国大使馆网站上找不到表格?
A:因操作权归教育部CSCSE所有,非领事处处理,所有流程走 http://www.cscse.edu.cn/。

Q:我现在OPT身份,是否还能申请豁免?
A:只要您曾持J-1身份并受212(e)限制,仍需申请豁免才能转H-1B或绿卡。

新政下中国申请人的J-1豁免之路更清晰,但仍不可掉以轻心

2024年国务院修订技能清单后,中国大多数J-1申请人将不再因“专业领域”而受限,但如您曾接受CSC资助、参与医学培训项目或获美方机构拨款资助,您仍必须走完正式的J-1豁免申请程序

我们建议所有计划转绿卡、H-1B或NIW/EB-1的人士,尽早启动豁免程序,尤其是当前签证身份即将到期或需递交I-485之前。

📍大为律师事务所 Wang Law LLC
🎓 专精J-1豁免、NIW、EB类移民、身份转换
📞 (312) 519-1115
📧 info@wanglaw.com
🌐 www.wanglaw.com

延伸阅读

2025年J-1签证豁免新规详解:212(e)两年回国义务的终结与保留

J-1签证与“两年居住义务”的法律背景

J-1签证是美国为全球学者、访问学者、教师、实习生及医学培训人员设立的重要非移民签证。部分J-1签证持有人受到《移民与国籍法》第212(e)条款限制,必须在项目结束后返回其“本国”或上次居住国实际居住两年,方可申请:

  • H类签证(例如H-1B);
  • L类签证;
  • 绿卡(调整为永久居民);
  • K类未婚夫/妻签证。

这一制度旨在防止人才外流,确保交流计划服务于母国发展,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成为J-1持有者在美发展的重大障碍。2025年,这一制度迎来重大变革。

重大更新:2024年国务院修订《技能清单》,中国等34国不再受限

2024年12月9日,美国国务院(U.S. Department of State)发布公告:

将包括中国在内的34个国家从《交流访问者技能清单》(Exchange Visitor Skills List)中移除,意味着这些国家的J-1签证持有人不再仅因“技能清单”原因受到212(e)限制

🔍 原制度回顾:技能清单(Skill List)是一份由国务院与各国政府协商制定的“紧缺专业名单”。若J-1项目涉及此清单中所列技能,持有人即受限于两年回国义务。

变革后含义:

  • 中国籍J-1签证持有人,若其受限依据仅为“技能清单”,将不再被视为Subject to 212(e)
  • 若限制理由包括政府资助医学培训,则仍然受限;
  • 修订适用于2025年及以后新签发的DS-2019表格,旧版仍按原规则审查,除非重新发放。

美国国务院原文链接:2024 Exchange Visitor Skills List Update

我是否还受212(e)限制?(2025自我判断指南)

限制类型是否仍适用判断依据
1. 政府资助项目是否通过CSC、Fulbright、NSF、USAID等资助
2. 医学培训(ECFMG)是否为住院医生、医学院毕业实习等项目
3. 技能清单多数国家已不适用中国、印度、越南等国家已被移出清单(2024.12.9后)

建议:请检查您签证页(J-1签证底部)或 DS-2019 表格注释栏。如有“Subject to 212(e): Yes”标注,即表明您受到限制。

如仍不确定,建议向美国国务院提交 Advisory Opinion(意见函) 申请确认。

仍受限制者可通过五种方式申请豁免

对于确实仍然受到212(e)限制的J-1签证持有人(如受政府资助、医学培训者),仍可通过以下五种合法途径申请豁免:

母国不反对声明(No Objection Statement,NOS)

适用于非医疗J-1,母国政府通过大使馆表示不反对申请人豁免该义务。

  • 中国籍人士应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NOS。
  • 教育部仍保留“是否批准”的最终裁量,尤其对CSC受资助者可能拒绝。

实务提醒:2024后,中国教育部对于“非全额资助者”的豁免态度略为宽松,但仍建议提早准备,审慎说明计划。

美国利益机构支持(Interested Government Agency, IGA)

适用于J-1项目由联邦机构(如NIH、HHS、DOD、DOE)资助,或其工作对美国国家利益重要者。

  • 必须由该机构出具正式信函,提交至国务院支持豁免。

极端困难豁免(Exceptional Hardship)

适用于J-1若返回母国将导致其美国配偶或子女遭受“极端困难”的情况。

  • 通常包括健康障碍、心理疾病、教育问题、特殊照护需求等;
  • 证据要求严格,建议由律师协助准备。

迫害豁免(Persecution)

适用于申请人若返回母国将面临人权迫害风险,如宗教、政治异见、LGBT身份、种族等。

  • 类似庇护标准,须有详实证据支撑;
  • 可与心理评估、人权组织报告等佐证材料一同提交。

医生专属豁免:Conrad 30项目

适用于ECFMG项目下的外国医生,在美国指定医疗短缺地区连续服务3年后可获得豁免。

  • 每州仅30个名额,竞争激烈;
  • 必须由州卫生局和雇主共同支持。

申请流程与周期(以NOS为例)

阶段所需时间
提交DS-3035至DOS1–2周
向母国申请NOS2–5周(因国别不同)
国务院审查并推荐4–6周
转交USCIS并最终裁定3–6个月
总时间约4–8个月

与NIW/绿卡申请的战略协调:如何同步布局?

对于高学历J-1持有人(博士后、研究人员、AI/生物技术从业者等),NIW国家利益豁免是无需雇主即可申请绿卡的热门路径。但若受212(e)限制,必须先获得豁免才能提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

实务策略建议:

  • 可同步启动:J-1豁免 + NIW(I-140)
  • 若排期已到,I-612批准后即可提交I-485;
  • 推荐信、研究计划等可双用途准备(NIW与豁免)

新规带来机遇,也伴随法律判断挑战

国务院的2024年政策调整是J-1制度多年来最大变革之一,尤其对中国籍持有人而言具有突破性意义。然而,对于仍因其他原因受限者,豁免申请程序仍需精确操作与策略规划。

如您计划转H-1B、申请绿卡、或希望摆脱J-1限制,我们建议:

  • 尽早确认是否受限;
  • 选择合适豁免路径;
  • 与经验律师配合制定整体身份转换计划。

Wang Law LLC | 大为律师事务所
专注J-1豁免、NIW国家利益绿卡、高端人才移民
info@wanglaw.com | ☎ +1 (312) 519-1115
www.wanglaw.com

延伸阅读

重大利好:美国取消中国J-1签证持有者两年回国居住限制及操作指南

2024年12月9日,美国国务院宣布修订《交流访问学者技能清单》(Exchange Visitor Skills List),将包括中国在内的37个国家移出该清单。这一调整意味着,中国的J-1签证持有者不再需要履行两年回国居住限制,从而在身份转换和职业发展方面获得更大的灵活性。本文将详细解读新政策的影响、适用范围以及申请相关咨询意见(Advisory Opinion)的流程。

#image_title

政策背景与调整内容

什么是两年回国居住限制?

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第212(e)条款(Section 212(e)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部分J-1签证持有者在完成交流项目后,需返回母国居住至少两年,方可申请以下身份或签证:

  • H-1B、L-1等非移民工作签证;
  • 美国永久居民(绿卡);
  • 其他某些移民签证。

适用两年回国限制的条件

以下情况的J-1签证持有者需遵守两年回国居住限制:

  1. 政府资助项目:参与由美国或母国政府资助的交流项目。
  2. 特殊技能领域:参与涉及母国《交流访问学者技能清单》中的领域。
  3. 医学教育或培训:以J-1身份接受医学教育或培训。

2024年技能清单修订

美国国务院于2024年更新了技能清单,将包括中国、印度、马来西亚等37个国家移出。这一调整标志着15年来的首次重大变革,并体现了这些国家在科技、教育等领域的发展。

修订后的清单已于2024年12月9日正式生效。对中国J-1签证持有者而言,这意味着:

  • 不再因技能清单的要求受两年回国限制;
  • 直接申请H-1B、L-1等签证或调整身份更加便捷。

政策影响

对J-1签证持有者的影响

  1. 身份调整更加灵活:持有J-1签证的中国公民可在完成项目后,直接申请H-1B或绿卡,而无需履行两年回国义务。
  2. 职业发展更加顺畅:减少了身份调整中的障碍,特别是对于STEM领域的高技能人才。
  3. 时间成本显著降低:无需等待两年的回国义务完成即可继续职业发展。

对美国雇主的影响

  1. 人才留用更容易:雇主可更方便地留用国际高技能人才,尤其是J-1持有者。
  2. 增强竞争力:企业可持续吸引和保留来自中国的顶尖学者和专业人士。

仍需遵守两年回国限制的情况

尽管新政策带来了显著利好,部分J-1持有者仍需遵守两年回国居住义务,包括:

  • 政府资助项目:如果项目由美国或母国政府资助;
  • 医学教育或培训:以J-1身份接受医学教育的人员。

如何确认是否需要申请豁免?

自行检查

  1. 查看DS-2019表格:该表格第二页会注明是否受两年回国限制。
  2. 检查签证:J-1签证上可能标注“Subject to 212(e)”或“Not Subject to 212(e)”。
# Two year rule does not apply
#subject to 2 years rule#

提交Advisory Opinion申请

如果不确定是否适用两年回国限制,可以向美国国务院豁免审查部门(Waiver Review Division)提交咨询意见申请。

所需材料:
  1. DS-2019/IAP-66表格的所有副本;
  2. 护照中J-1签证页的复印件;
  3. 在母国完成两年居住的证明(如适用);
  4. 补充申请信息表。
提交方式:

将上述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212eAdvisoryOpinion@state.gov

#image_title
官方回复时间:

通常为4-6周,申请人可通过案件编号在线查询进展。


官方链接-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阅读

此次美国国务院对《交流访问学者技能清单》的修订,为中国的J-1签证持有者和美国雇主带来了重要利好。然而,政策可能因未来政治环境而调整,建议J-1持有者及时完成身份调整并持续关注政策动态。如果对具体流程或申请豁免有疑问,欢迎联系大为律师事务所获取专业建议。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