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速递:
L先生为80岁高龄的父亲申请绿卡。第一次因为了省钱选择 DIY,未妥善处理父亲早年的“DY”(特定政治组织/党员)身份,导致申请被直接拒绝。父亲因此被迫在美国非法滞留(Unlawful Presence)长达两年。近期 L先生找到我们重新递交申请,谁知材料刚交上去,绿卡没等到,却先收到了一张 NTA (Notice to Appear)——移民局正式启动了驱逐程序!
一、 为什么一递交就收到 NTA(驱逐通知)?
很多申请人误以为父母是公民直系亲属,移民局会“网开一面”。但在当前的执法环境下,系统触发机制非常灵敏:
- 身份断档的后果: 第一次 DIY 被拒后,L先生的父亲失去了原有签证身份,成为了“无证移民”。
- 执法触发: 当我们第二次递交 I-485 时,移民局系统识别出该申请人有“逾期滞留史”且“身负拒签记录”。在某些政策下,这会直接触发执法部门介入,签发 NTA 将案件移交至移民法庭。
律师解读: 收到 NTA 并不意味着立刻被遣返。这标志着案件的管辖权从移民局(USCIS)转移到了移民法庭(EOIR)。这是一场硬仗,但并非死局。
二、 DIY 的致命伤:如何处理“DY”问题?
L先生第一次 DIY 失败的核心,在于对Inadmissibility(不可入境条款)的无知。对于曾加入特定组织(如 DY)的申请人,简单的“隐瞒”或“勾选 No”是大忌,一旦被查出即构成签证欺诈。
正确的法律抗辩思路:
- 5年/2年脱离规则: 证明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前已退党超过5年。
- 非自愿加入(Involuntary): 证明加入是为了工作、生计或基于其特定历史背景的“非实质性”挂名。
- I-601 豁免: 如果无法满足上述例外,必须申请 I-601 豁免,证明如果老人被遣返,将对美国公民子女造成极度困难(Extreme Hardship)。
三、 收到 NTA 后,我们如何处理?
面对 80 岁老人的驱逐令,大为律师事务所采取了“双管齐下”的紧急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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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庭申请终止程序 (Motion to Terminate):
我们向移民法官陈情,由于申请人是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Immediate Relative),且已重新递交了 I-485,法庭应根据 prosecutorial discretion(检控裁量权)终止驱逐程序,将案件发回移民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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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豁免证据链:
针对“DY”身份,我们重新整理了详实的声明书(Affidavit),详细阐述了老人早年加入的历史背景及已退休多年的事实,引用相关判例证明其属于“非实质性成员” (Non-meaningful association)。
律师寄语:
“省小钱,吃大亏”是移民申请中最痛的领悟。对于高龄父母,尤其是涉及 DY、逾期滞留等复杂背景的案件,DIY 的容错率为零。一旦进入驱逐程序,不仅耗时耗资,更让年迈的父母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
如果您或家人也面临类似困境,请立即停止自我操作,联系专业律师介入止损。
大为律师事务所 (Wang Law P.L.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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