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M劳工证申请的基本流程
在职业移民(EB-2、EB-3)申请中,PERM劳工认证(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是由雇主向美国劳工部(DOL)申请的第一步。该程序的目的是证明没有合格的美国工人可以胜任该职位,且雇主愿意以不低于市场工资(Prevailing Wage)的标准聘用外国员工。
PERM的关键在于雇主如何设定职位要求(job requirements),尤其是学历与工作经验的最低要求。错误设定要求、描述模糊或与员工背景“量身定制”容易导致被DOL拒绝或进入审计程序(audit)。
“Preferred”在ETA-9141表格中的使用风险
ETA-9141是雇主向DOL申请市场工资水平的表格,要求清晰列明职位的职责与要求。实践中,不少雇主会尝试使用“preferred”(优先考虑)而非“required”(必须)来避免设定过高门槛,例如:
“Three years of litigation experience preferred”
然而,根据大为律师事务所的经验,“preferred”这个词虽然在语义上较为灵活,但在移民实践中存在以下风险:
- 模糊最低要求定义:如果该条件实际上是必须的,但在9141中标注为“preferred”,一旦进入PERM或I-140阶段,USCIS可能认为雇主存在“隐性最低要求”,从而质疑招聘过程是否真实。
- 与实际雇佣条件矛盾:若受益人的资历恰好符合“preferred”要求,移民局可能怀疑此职位是为该员工“量身定制”(tailored for the beneficiary)。
- 导致RFE或Deny:DOL或USCIS可能要求解释为何“preferred”的条件恰好与受益人经历完全吻合,最终引发补件(RFE)或直接拒绝。
结除非雇主确实可接受不具备该经验的候选人,否则慎用“preferred”作为核心工作经验或学历要求的修饰词。
国外诉讼经验是否可等同美国法律经验?
对于聘请外国律师的美国律所或法律科技公司,常见的职位要求是:
“Minimum 3 years of litigation experience in labor/employment law”
许多申请人拥有中国、印度或其他国家的诉讼经验,问题随之产生:国外经验是否可以等同美国经验?
1. DOL阶段的疑虑:
- 美国劳工部通常要求雇主在招聘广告中说明职位最低要求。如果这些要求是基于美国法律体系建立的,如“U.S. labor law litigation”,而受益人只有国外经验,则存在招聘广告虚假或误导的风险。
- 即使广告中未明确要求“U.S.”经验,若实际工作职责涉及美国法律操作,如出庭、答辩、Discovery、Motion Practice等,美国政府可能认定国外经验不具有可比性(non-comparable experience)。
2. USCIS审查I-140时的高度谨慎:
- 移民局在审查I-140时将对比雇主在ETA-9089中声明的最低要求与受益人的工作经历。
- 对于“国外经验等同美国经验”的主张,USCIS通常要求详尽的职责描述、专家意见信函、项目成果等支持文件,否则极易RFE甚至拒绝。
案例分析:
某律所为中国籍律师提交EB-2 PERM申请,职位要求3年美国劳工法诉讼经验,但实际受益人在中国法院处理过相关劳动纠纷。虽然律所尝试用“preferred”模糊表述,美国劳工部在审计中认定该经验不可比,且认为职位为特定人定制,最终拒绝了PERM申请。
基于我们丰富的职业移民经验,建议如下:
明确要求、如实反映:如果职位确实需要美国法律经验,应明确写为“U.S. labor law litigation experience required”,避免日后行政机关质疑招聘诚意。
如需接受国外经验,需提供以下材料:
- 详细的工作职责(由原雇主出具)
- 案例项目说明(涵盖适用法律、法律程序等)
- 第三方专家意见信
- 教育背景与培训经历说明
谨慎使用“preferred”:
将“preferred”用于语言能力、额外证书、行业经验等非必要条件,不要用于学历、核心工作经验等最小要求。
在PERM劳工认证申请中,每一个词汇的使用都可能影响整个移民申请的走向。看似简单的“preferred”,如果用法不当,可能埋下RFE甚至拒签的隐患。雇主与申请人应在移民律师指导下,严格设计职位描述、经验要求,并提前准备充分的支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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