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的答案: 是的,新设律所可以作为H-1B的雇主,关键在于满足以下条件:
自雇 (Self-Petition / 自雇H-1B)
自雇H-1B虽然理论上可能,但实务操作非常复杂,风险也大。要成功,自雇H-1B需要证明:
- USCIS关注的核心:
是否存在有效的“雇主–雇员关系”(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
即使你是公司唯一的owner或founder,也要能证明:
- 有独立的监督机制(如Board of Directors、投资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你有“解雇”或控制权);
- 公司是合法存在并有能力支付工资(即使还没有营业收入,也要有startup资金支持);
- 有清晰的公司结构图、章程、Operating Agreement、投资合同等作为支撑;
- H-1B职位是“专业职位”,与你的专业背景相符;
- 可以展示公司未来的商业发展计划和用人需求。
风险点:
- USCIS很可能会发RFE甚至直接拒绝;
- 审查比常规雇主更严格。
雇员身份(由他人担任雇主,公司聘你为员工)
这种结构通常更稳妥,常见做法是:
- 你不是公司的唯一owner,而是由其他人(如partner、投资人等)拥有或控股;
- 公司聘你为员工担任特定岗位(如Managing Attorney、Legal Counsel等);
- 保留书面记录显示你受公司管理,有上级或Board对你行使监督权;
- 公司结构文件(Operating Agreement或Bylaws)说明你的职责范围和管理关系;
- 公司账户有足够资金支付H-1B工资。
总结对比
形式 | 可行性 | 风险 | 注意事项 |
自雇H-1B | 理论可行 | 高 | 必须有独立监督结构,有详细商业计划 |
雇员形式 | 实务更稳妥 | 中低 | 需清晰区分雇主与受雇人角色 |
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如果想通过自己创办的新律所办理H-1B转身份的两种路径分析,分别为自雇形式和雇员形式供你完整参考(注意这不是法律意见):
方案一:自雇形式(Sole Owner, Self-Sponsored H-1B)
基本逻辑:你是新律所的唯一owner,同时也由该律所为你申请H-1B。这是目前最具挑战性的H-1B模式,需要小心设计“雇主-雇员关系”。
必备条件:
-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LLC/PC/PLLC/C-Corp等)
- 你是100%股东或创始人,但公司结构中存在对你有实际控制权的人或机构,例如:
- Board of Directors(董事会)
- 公司章程中指定的投资人有权罢免你或评估你绩效
- 公司聘请了外部高级合伙人或Managing Partner监督你
- 真实的雇主–雇员关系证据,需满足“控制权”要求(见Neufeld Memo, 2010)
- 有明确的职责、工资安排、公司运营计划、融资或客户来源
建议文书清单:
文件名称 | 说明 |
H-1B支持信(Employer Support Letter) | 强调职位与专业性,列明公司对你职位的控制机制 |
雇佣合同(Employment Agreement) | 明确上下级关系、职责、薪资、评估方式 |
公司章程或Operating Agreement | 展示有权控制或监督你的机构/人 |
商业计划书 | 包含服务范围、客户来源、盈利模型等 |
投资或资金证明 | 如启动资金来源、银行流水等 |
Organizational Chart | 明确你在公司结构中的位置及监督人 |
风险提示:
- 此类H-1B属于高审查类别,几乎必定收到RFE(要求补件)
- USCIS对“你是否能控制自己”的审查非常严格
- 建议准备大量第三方证据支撑公司真实运营
方案二:雇员形式(你作为合伙人聘请的雇员)
基本逻辑:你创办的新律所中还有其他股东或合伙人,不是你一人控股,你只是持股人之一,同时由公司聘请你作为Attorney(或其他岗位)。
优点:
- USCIS对这种结构相对熟悉,成功率更高
- 更容易证明有效的雇主-雇员关系
- 雇主(律所)具备为你支付工资的能力
- 你可以将自己定位为Managing Attorney / Legal Counsel / Associate
必备条件:
- 至少有一位与你无从属关系的联合创始人/投资人/股东,能够代表公司聘请你
- 公司运行基本启动(FEIN、Payroll、Business License等)
- 由他人签署雇佣合同、支持信,明确公司对你的职位控制
- 公司有明确的用人需求,且该职位符合“专业职位”定义
建议文书清单:
文件名称 | 说明 |
H-1B支持信 | 由非你本人签字,强调公司独立聘请你、职责合理 |
雇佣合同 | 合法薪资、雇佣条款、岗位描述 |
Operating Agreement | 明确你不是唯一owner,股权比例展示 |
Business Plan | 展示用人计划和律所业务发展战略 |
税务和银行文件 | 展示公司运营能力,能支付H-1B工资 |
风险提示:
- 若实际由你主导公司运营,需注意不要留下“shadow control”(影子控制)的印象
- Operating Agreement不能设计为你“说了算”,否则雇佣关系可能被质疑为伪造
实务建议
问题 | 建议 |
你是否已成立公司? | 有的话查看Operating Agreement和Ownership Structure |
有无合作伙伴? | 有合伙人结构更适合走“雇员形式” |
你是否希望公司100%由你控制? | 如果是,建议加强自雇H-1B架构设计并谨慎准备材料 |
是否已有客户收入? | 有助于展示公司“真实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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