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美国移民表B开放|I-485递交指南

什么是“表A”和“表B”

美国移民体系的签证排期,自2015年10月起分为两个表:

  • 表A(Final Action Date,最终裁定日)
    代表“何时可以真正获批绿卡”。即使您已经提交了申请,也只有在表A排期到达后,移民局或领馆才会最终签发绿卡。
  • 表B(Dates for Filing,递交申请日)
    决定“何时可以先行提交申请”。一旦表B开放,申请人可递交 I-485 调整身份,并获得排队资格。虽然在表A到来之前不会发放绿卡,但递交后可同时申请 工卡(EAD)回美证(Advance Parole),使申请人在等待期间能够合法工作、学习、出入境。

需要注意:表B仅适用于 美国境内申请人,境外申请人必须以表A为准,通过领馆程序办理移民签证。

2025年10月表B全面开放

根据国务院和美国移民局的最新公告:

  • 职业移民类别(EB类)亲属移民类别(FB类) 的表B,均在2025年10月处于开放状态。
  • 这意味着,符合条件且身在美国的申请人,可以在10月递交 I-485 调整身份申请

这是近年来少见的宽松窗口,给积压多年的申请人提供了提前“入队”的机会。

符合表B递交的条件

  1. 申请人必须身在美国境内,且持有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如F-1学生、H-1B工作签证、B1/B2访问签证等)。
  2. 满足“90天规则”
    • 入境后 90 天内不得改变身份,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虚假陈述;
    • 超过 90 天后提交 I-485,相对风险较小,但仍建议谨慎操作。
  3. 优先日与类别
    • 例如 EB-5 投资移民,若优先日在 2016 年 7 月 1 日之前,且 I-526 已经获批,则符合表B开放条件,可在美国境内提交 I-485。

附属申请人的处理

  • 如果主申请人在境外,则附属申请人即使在美国,也不能单独提交 I-485。必须由主申请人先获批,随后通过 I-824“Follow to Join”程序,让附属申请人在境外领馆申请签证。
  • 如果主申请人在美国提交 I-485,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可作为衍生申请人同步提交。

表B历史开放情况

表B的开放周期并不稳定,完全取决于移民局的态度与积压情况:

  • 2016财年:首次开放,EB-5 表B开放 2 个月;
  • 2017-2018财年:基本关闭;
  • 2019财年:开放 4 个月;
  • 2020财年:开放 6 个月;
  • 2021财年:开放 3 个月;
  • 2022财年:开放 8 个月;
  • 2023财年:开放 6 个月;
  • 2024财年:开放 5 个月;
  • 2025财年:已开放 4 个月(包括10月)。

未来2026财年的开放时长无法预测,因此建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尽早递交

I-485递交后的重要提醒

  1. 暂不可离境:递交 I-485 后,必须等待 工卡+回美证(Combo Card) 下发,才可自由出入境。
  2. 合法身份维持:一旦 I-485 递交,即视为合法身份,即使原来的 B 签或F 签到期,也不会构成非法居留。
  3. 审批时间:身份调整通常需要数月到数年,但 EAD/AP 一般在3-6个月内获批。

如何确认表B是否继续开放?

移民局每月都会更新 《Adjustment of Status Filing Charts》,决定表B是否可用。
查询路径:
USCIS Visa Bulletin Info
USCIS Adjustment of Status Filing Charts

律师建议

  • 表B开放窗口不确定,符合条件者应当把握机会,尽快完成材料准备;
  • 若涉及 90天规则、身份转换风险、附属申请人处理 等复杂情况,强烈建议在递交前咨询专业律师;
  • 提交 I-485 时,可同时递交 I-765(EAD工卡)、I-131(回美证),以便获得合法身份保障与出入境便利。

2025年10月表B的开放,为在美等待绿卡的申请人带来了重大利好。
如果您符合条件,请及时与律师联系,抓住窗口期,避免未来政策再次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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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庇护与婚姻绿卡工卡类别的差异及申请风险解析

在美国移民体系中,不同身份类型对应不同类别的工作许可(EAD,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 C8工卡:基于Pending状态的政治庇护(I-589)申请发放。
  • C9工卡:基于Pending状态的身份调整申请(I-485)发放,常见于婚姻绿卡、就业移民、家庭移民等。

这两类工卡有不同的申请条件、续期方式和失效触发机制,一旦对应的主申请失效或被拒,工卡资格也会随之终止。

政治庇护案件关闭后的C8工卡资格

1. 行政关闭与案件状态

  • 政治庇护案件若处于行政关闭(Administrative Closure),并不意味着自动终止,但也不等于处于“待审”(Pending)状态。
  • 8 C.F.R. § 274a.12(c)(8)规定,只有在庇护申请处于待审状态时,申请人才能获得C8工卡。

2. 失去C8资格的常见原因

  • 案件被移出移民法庭的活跃日程(Active Docket)且无复审安排;
  • 申请人主动撤回庇护申请;
  • 其他身份申请(如婚姻绿卡)取代了庇护案件的主要审理路径。

I-485再次递交的风险

1. 影响因素

  • 之前的拒绝记录:如果曾因证据不足、关系存疑或资格问题被拒,移民局会在新申请中重点审查。
  • 移民法庭管辖权:若案件在法庭系统中,USCIS对I-485的受理权可能受限。
  • 审查趋势:严格执法时期,重复申请风险更高,可能引发补件(RFE)、拒绝,甚至递解程序(Removal Proceedings)。

2. 风险后果

  • 新的I-485被拒可能导致案件直接转入递解程序;
  • 在等待I-130批准前递交I-485,虽可提前获得C9工卡,但同时承担更高拒签风险。

策略建议(通用情形)

  1. 评估案件基础
    • 在递交I-485前,先确保主申请(如I-130、I-140等)的可批准性。
  2. 准备充分证据
    • 婚姻绿卡申请应包含充足的共同生活证明、财务记录、照片和证人声明。
  3. 审慎把握递交时机
    • 对部分申请人而言,等待主申请批准再递交I-485,可能更稳妥。
  4. 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 每个案件的移民史不同,必须结合过往拒签记录、案件状态和移民法庭程序综合评估。

大为律师事务所的服务优势

我们为涉及多重身份转换、案件关闭后再申请以及工卡问题的客户提供:

  • 综合身份规划:结合庇护、婚姻绿卡、就业移民等路径设计最优方案;
  • 证据审核与材料准备:确保所有递交文件符合移民局审查标准;
  • 风险管理与应对策略:提前规划应对拒签、补件和递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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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与庇护身份调整绿卡-USCIS明确面谈标准(2025年8月起生效)

2025年8月1日,美国移民局(USCIS)发布政策通告(Policy Alert PA-2025-13),对《USCIS政策手册》第7卷中关于难民(Refugees)和庇护身份(Asylees)申请调整身份(Adjustment of Status, AOS)时是否需要参加面谈的标准进行了更新与明确。该政策已即刻生效,适用于所有已提交或将提交的I-485绿卡申请。

政策核心内容概览

根据联邦法规(8 CFR §209.1(d)、§209.2(e)),USCIS保留对申请人是否需要进行面谈的自由裁量权。这次更新的主要目标是:

  • 重新建立统一的面谈筛查基准
  • 提高对身份欺诈、虚假陈述、公共安全及国家安全威胁的识别能力
  • 确保难民与庇护类绿卡申请的整体程序公正性与一致性

该政策明确指出,USCIS面谈要求将以“个案审查”(case-by-case)为基础,但以下几类情况可能更容易触发面谈要求。

可能触发面谈的常见情形

20250801-RefugeeAsyleeAOSInterviewCriteria

虽然通告未在正文中直接列出面谈标准的具体项目,但根据现行的《政策手册》与历史实践,以下几种情形可能导致USCIS要求庇护/难民身份申请人参加面谈:

  1. 无法通过移民档案确认申请人身份
  2. 申请人与原庇护申请或入境时声明存在不一致
  3. 存在犯罪记录、移民违规、拒绝入境历史
  4. 系统出现申请人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风险相关的线索
  5. 申请人婚姻、家庭、身份信息与原始档案存在差异
  6. 申请材料中有证据不足或合理怀疑欺诈的内容
  7. 申请人为庇护/难民衍生家属,主申请人信息不明或已撤回庇护资格

提示:虽然庇护类I-485申请通常可免面谈,但未来将更频繁触发“怀疑即要求面谈”的保守审理机制。

对申请人的实务影响

对已提交但尚未审理的难民/庇护I-485申请:面谈安排的可能性将上升,申请人须准备好在面谈中回应身份、背景及庇护史相关问题。

对即将递交申请的客户:建议全面核查庇护申请、入境记录、家庭成员信息等是否与现有申请保持一致,防范因信息不符而引发不必要面谈。

对有风险背景(如犯罪记录、庇护申请撤回)的申请人:请务必在申请前咨询专业律师,评估是否可能触发NTA(出庭通知)或面谈引发的不良裁定。

大为律师事务所建议

为应对此次政策更新,我们建议难民/庇护类申请人:

  1. 尽早准备面谈答辩资料:包括庇护原始申请副本、I-94、入境记录、无犯罪证明等;
  2. 确保身份信息一致性:任何与原庇护申请中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材料,都需事先解释清楚;
  3. 家庭成员一并核查:衍生亲属如配偶、子女的申请也须确保信息无误、衔接良好;
  4. 准备面谈培训:尤其是语言存在障碍的申请人,建议提前做模拟问答准备;
  5. 聘请专业移民律师协助答辩/面谈,以避免失误或不必要的风险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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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难民庇护身份调整、出庭风险应对、移民法官答辩指导等方面经验丰富,欢迎预约一对一咨询,制定专属方案。

政策手册变更章节与法律依据

  • 更新章节
    • Volume 7 > Part L > Chapter 5 > Section B(难民申请)
    • Volume 7 > Part M > Chapter 5 > Section B(庇护申请)
  • 主要变动
    • 修订了原有面谈适用标准的条列内容;
    • 修改了章节结尾段落的用词,使裁量空间与安全评估标准更明确;
    • 同步做出文风、结构一致的技术性调整。
  • 法律依据

恐惧面谈模拟问答练习表(适用于中国庇护申请人)

目的: 帮助庇护申请人提前熟悉恐惧面谈中最常见问题,形成清晰的表达逻辑,并避免常见错误。

身份与基本信息类

问题目的答题指导
你叫什么名字?身份核实使用拼音或中文全名,与护照一致
你是哪个国家的公民?确认国籍如“中国”,不要回答“在美国出生”等模糊说法
你有没有其他国籍或居住身份?是否有其他避风港若无,请如实说没有

入境情况

问题目的答题指导
你什么时候进入美国?在哪里?判断是否Expedited Removal程序使用I-94或入境章信息回答
你有没有签证?是旅游签吗?检查你是否入境时已决定申请庇护承认原始身份目的,但解释原因变化
入境时有没有告诉边境官员你怕回国?评估你是否表达恐惧可如实回答:“当时不敢讲”并解释原因,如害怕遣返

核心庇护原因问题

1. 总体问题

问题答题指导
为什么你不敢回中国?给出一个简洁主线,例如:“我因宗教信仰/政治言论/家庭背景遭受政府监控与威胁。”
谁在迫害你?要具体,例如“派出所警察”、“村委会”、“国安”、“辅警”等
你受到的迫害是什么?举出1–2件具体事件:被约谈、拘留、殴打、被停职等
你有没有报警或寻求保护?可以解释“警察就是施害者”或“上报无效反而带来更严重后果”

2. 细化维度(选项)

宗教信仰类(如基督徒、法轮功)

  • 你什么时候开始信教?
  • 你在哪里聚会?地下教会/家庭教会?
  • 有没有被发现?被谁举报的?
  • 你被拘留或威胁过吗?有没有书面或口头警告?

政治观点类(如支持民主/批评政府)

  • 你曾经参加哪些活动?是否上过街游行或网络发言?
  • 有没有在微博、推特、微信群里发表过批评共产党或习近平的言论?
  • 有没有因此被查水表、被叫去“喝茶”?

家庭/生育政策类(如计划生育迫害)

  • 你是否因违反计划生育被罚款或强制堕胎?
  • 是否有亲属曾因超生而失去工作/医保/子女教育机会?
  • 你家有没有被政府重点盯防?

特定社会群体(性少数、维权律师等)

  • 你是否属于边缘群体(LGBT、访民、维权者)?
  • 有没有因为你的身份被歧视或监控?
  • 是否面临来自社会或政府的双重压力?
Questions-and-Answers

当前与未来恐惧

问题答题指导
如果你现在回中国,你担心什么?不要模糊回答,要说具体后果:被抓、再次拘留、社交账号已被监控、亲属被警告等
你为什么不在中国其他城市躲避?答:“政府控制全国,身份证和户籍体系会暴露我的行踪”
你有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去?(例如第三国)答:“没有,我也不是其他国家居民,只有美国有庇护法律保护”

其他常见问题

问题答题建议
你为什么现在才说你怕?可说:“入境时我太害怕、语言不好、不知道可以说”
你是不是为了工作或更好生活才来?一定否认。应表明“主要是为逃避迫害”
有没有申请其他移民类别?如实回答,如申请庇护期间未申请其他签证,回答“No”即可

答题技巧与注意事项

建议说明
避免矛盾所有细节要与DS-160、I-589一致,日期、地点不要出错
不要说“我来美国是旅游/打工”面谈中应突出“逃避迫害”的动机
强调“害怕”恐惧是核心词汇,要反复强调“我非常害怕”
保持冷静面谈有翻译,可要求换译员;实事求是,避免过度情绪化

如果你通过恐惧面谈,下一步将进入正式庇护程序。你需要:

  • 规定时间内提交I-589正式庇护申请
  • 联系律师准备正式听证(Individual Hearing);
  • 收集、翻译所有证据并书面提交。

庇护申请“恐惧面谈”如何准备?证据清单与答题策略详解

什么是“恐惧面谈”?

恐惧面谈(Credible Fear Interview, CFI) 是指申请人在通过海关或边境时表达出对返回祖国的恐惧后,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庇护官对其进行初步审核。

如果面谈结果为“credible”(有可信恐惧),则申请人可进入正式的庇护程序;反之则可能面临快速遣返(expedited removal)。

法律标准:什么是“credible fear”?

根据信用恐惧的标准,申请人必须证明:

  • 对返回本国存在“可信的恐惧”
  • 这种恐惧源于以下五类原因之一:
    • 种族(Race);
    • 宗教(Religion);
    • 国籍(Nationality);
    • 特定社会群体(Particular Social Group, PSG);
    • 政治观点(Political Opinion);
  • 政府无法或不愿提供保护。

庇护官并不是判定你是否一定能获得庇护,而是判断你是否有资格进入“正式听证程序”。

恐惧面谈常见问题与应对建议

面谈问题策略建议
你为什么离开祖国?用简洁、真实的语言说出受迫害的起因,避免“为了更好生活”等模糊说法。
谁迫害了你?要明确指出政府、军队、黑社会或其他具体身份。
有没有向警方报案?即使没有报案,也要解释为什么(如警察勾结、报案无用等)
如果你回国,会发生什么?表明你有“合理且真实的恐惧”,并说明可能遭遇的后果(监禁、酷刑等)
为什么现在来美国?解释过程中的客观因素,不要说“现在生活不好”这类模糊理由

恐惧面谈证据准备清单(如可携带)

虽然大多数 CFI 面谈时申请人未必拥有完整材料,但如果可能,以下证据将显著增强可信度:

恐惧面谈模拟问答练习表_中国籍申请人

个人遭遇类证据

  • 医疗报告、伤情照片(如曾遭受暴力);
  • 警方记录、报案单;
  • 恐吓信、威胁短信截图;
  • 驱逐令、拘留通知;
  • 家人/邻居的证词(可翻译);

政治或宗教背景

  • 政党成员卡、参加集会照片;
  • 教会出具的信函;
  • 公开文章、社交媒体截图(如曾发表敏感言论);

外部支持材料

  • 国别报告(如美政府、人权组织发布的国家情况);
  • 国际媒体报道;
  • 联合国、NGO发布的难民情况简报。

所有材料建议备中英文对照,并分类整理成“个人经历”“背景信息”“辅助材料”三个部分。

常见错误与避免建议

错误类型建议
否认来美目的是庇护应坦诚说明:我来美国是因为我怕回国会被迫害
答非所问、逻辑混乱可提前练习答题,确保条理清晰,主线明确
过度强调经济困难不属于庇护理由,要强调恐惧与迫害的根本原因
编造细节不可虚构遭遇,一旦矛盾,极易被判不可信

律师在恐惧面谈前的作用

  • 模拟面谈问答练习;
  • 帮助梳理事件主线与证据时间轴;
  • 提交背景国别报告或个案简报;
  • 提醒客户哪些表达可构成“重大不利陈述”;
  • 在合理范围内引导客户合法表达主观恐惧。

通过CFI后的下一步

若结果为‘’有可信恐惧”,申请人将:

  • 被转入移民法庭;
  • 可提出庇护(I-589)或其他保护类申请(CAT/Withholding);
  • 90天内提交申请材料;
  • 若有代表律师,可在听证前整理完整案卷和补充证据。

联系大为律师事务所 Wang Law LLC

我们提供以下庇护程序相关服务

  • 恐惧面谈前辅导与模拟问答
  • 国别报告定制与支持文件准备
  • I-589 庇护申请撰写与翻译
  • EOIR移民法庭听证代理(包括Master和Individual He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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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中签后-庇护申请人与H-1B签证的冲突与解决路径

我们常遇到身份转型期的申请人面临类似的难题,就是已经提交庇护申请,但后续又幸运地抽中H-1B签证。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继续走H-1B路径?是否需要撤回庇护申请?是否可以选择境外领馆面签的方式激活H-1B?

政治庇护申请不妨碍申请H-1B签证

首先,H-1B是一种“双重意图签证”(Dual Intent Visa),允许申请人在持有非移民身份的同时具有将来申请绿卡的意图。而政治庇护属于移民类申请,因此不会自动排除H-1B的资格。

事实上,即便您已经递交I-589庇护申请,只要满足其他条件,依然可以通过雇主递交H-1B申请并中签。H-1B与庇护申请在法律上并不冲突,但在实务操作上,需要格外小心身份衔接与出入境安排。

选择境外生效(Consular Processing)是最常见方案

由于提交庇护申请的外籍人士多数已不具备合法非移民身份,在美国境内通过I-129申请身份转换(Change of Status)往往不可行。这时,最可行的做法是:

  1. 让雇主正常提交H-1B申请;
  2. 在美国境外的美领馆预约签证面试;
  3. 获批后持H-1B签证重新入境。

这种方式被称为“境外生效”(Consular Processing),可以绕开身份转换的难题,但必须小心以下几个风险。

风险-出境后身份风险评估

1. 非法滞留(Unlawful Presence)的触发

如果庇护申请前您已经超期滞留,虽然I-589的pending状态可以“冻结”非法滞留时间,但一旦出境,该保护失效:

  • 滞留超过180天但不足一年,可能触发 3年入境禁令
  • 滞留超过一年,可能触发 10年入境禁令

建议:出境前必须由律师确认您是否触发《INA §212(a)(9)(B)》下的非法滞留条款。

2. 签证面试中如何解释庇护申请记录

虽然H-1B是双重意图签证,但签证官若发现您曾申请庇护,可能会提出以下质疑:

  • 您是否仍然声称害怕返回原籍国?
  • 为什么突然愿意出境?
  • 您是否出于策略性理由申请庇护?

为此,一封清晰、合理的解释信由律师代撰将有助于缓解移民局疑虑。

3. 离境是否等于放弃庇护?

离境不等于自动撤回庇护申请,但根据移民局政策,长时间离境可能被视为放弃I-589。如果您计划长期转向H-1B工作途径,建议主动撤回庇护申请,以避免将来申请绿卡时产生疑义。

庇护转轨H-1B签证:七步合法操作指南

所以对于提交了庇护(I-589)申请的人士,一旦抽中H-1B签证,想要通过境外美领馆激活并重新入境,有一个清晰、合法、专业的操作路径至关重要。以下是我们常做的七步流程:

Step 1:确认I-589庇护申请状态是否仍为Pending

请务必确认您的庇护申请仍处于待审中(pending)状态,且未被拒绝、未转入移民法庭(即没有收到出庭通知 NTA)。这将关系到您是否仍受「庇护申请人不累计非法滞留」的法律保护。

Step 2:评估是否存在非法滞留记录

检查在提交I-589之前,您的非移民身份是否已经过期。如果曾出现非法滞留,要判断是否已经触发《移民与国籍法》第212(a)(9)(B)条下的三年或十年入境禁令。一旦出境,该法律会即时生效。

Step 3:由雇主提交H-1B申请并标注“境外生效”(Consular Processing)

在H-1B申请阶段,雇主需要在I-129表格中勾选“Consular Processing”选项,确保 USCIS 批准的是“领事处理模式”,而不是在美境内身份转换。

Step 4:I-797获批后,预约海外美领馆面谈

一旦H-1B申请获得批准,您需要在本国(庇护时间声称的“合理恐惧”需要好好解释)或第三国(如加拿大,推荐)预约美国领事馆签证面试,并准备相应签证申请材料。

Step 5:准备签证材料,包括律师说明信

签证官可能会质疑您曾申请庇护的背景,因此建议携带由律师起草的解释信(Letter of Explanation),说明您当前的职业发展规划、为何选择放弃庇护,以及未来合法工作的安排。

Step 6:如有需要,在出境前递交I-589撤案申请

虽然出境不等于自动撤案,但为避免将来出现“庇护记录尚存”的签证或移民隐患,建议由律师协助您主动撤回未决的I-589申请,并保存撤案回执。

Step 7:签证获批后,以H-1B身份合法入境美国工作

获得H-1B签证后,您可以在10月1日或之后入境美国,正式以合法的工作签证身份开展新阶段的职业生涯。

对于许多庇护申请人来说,H-1B中签是重获合法身份、留在美国发展的重要转折点。但这条路并非无风险,任何一环的疏忽都可能导致H-1B签证被拒、甚至面临多年入境限制。

作为在美执业的专业移民律师事务所,大为律师事务所(Wang Law LLC)为多名客户成功规划从庇护到H-1B的身份转轨。如果您有类似经历,欢迎预约我们进行一对一评估与策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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庇护待决期间抽中H-1B怎么办?

对于处于庇护申请待决(Asylum Pending)状态的申请人来说,如果幸运地抽中H-1B签证,是否可以先通过“Consular Processing”方式保留H-1B身份呢?这是不少客户在现实中遇到的复杂问题。本文将对此进行分析,并探讨申请策略。

基本概念

1. Asylum Pending 状态是什么?

在提交I-589庇护申请之后,如果尚未获得批准或拒绝,申请人就处于“asylum pending”状态。这个状态通常不构成合法非移民身份(nonimmigrant status),但申请人可以合法居留于美国,并有资格申请EAD工作许可。

2. H-1B的基本流程

雇主为申请人提交I-129 H-1B申请时,可以选择两种处理方式:

  • Change of Status(COS):申请人在美国境内直接转身份;
  • Consular Processing(CP):H-1B获批后,申请人需到美国境外的美领馆签证,然后以H-1B身份入境。

Asylum Pending 状态能否申请 Change of Status?

Change of Status 申请要求申请人在提交H-1B时具有有效非移民身份(如F-1、B-2、H-4等)。然而,Asylum Pending并不被视为一种“非移民身份”,因此大多数情况下:

  • USCIS 会 拒绝COS请求
  • 即使H-1B主申请获批,身份转换部分(I-94)将不会被批准。

这意味着,如果你是Asylum Pending状态,即使抽中H-1B,也无法通过COS方式在境内自动转换为H-1B身份。

那可以选Consular Processing吗?

答案是:可以,但要谨慎评估。

Consular Processing 不要求你在申请时拥有有效非移民身份,它只涉及是否有资格在海外美领馆申请并获得签证。因此,处于Asylum Pending状态的申请人理论上是可以通过Consular方式“保留”H-1B配额的

但重点来了:

你是否真的可以“回国”或去第三国签证,是一个实践层面的大问题

潜在风险与挑战

  1. 离境触发“离境罚则”
    • 如果你在没有合法身份的情况下在美停留超过180天或一年,离境可能触发3年或10年入境禁令(INA 212(a)(9)(B))。
    • 虽然Asylum Pending期间不算非法滞留(unlawful presence),但一旦I-589被拒且没有上诉或其他救济,unlawful presence可能从那一刻开始累计。
  2. 签证难度高
    • 曾经申请庇护的记录在签证申请中必须如实申报,领事官员可能会怀疑申请人有移民倾向,导致H-1B签证被拒。
    • 第三国签证可能存在不可预测的政治或领事风险。
  3. 有“Removal Proceedings”记录者风险更高
    • 如果你的庇护案已经被转到EOIR(移民法院),你已经处于递解程序(Removal Proceedings)中,即使抽中H-1B也很难离境后再顺利返美。

可行策略建议

建议雇主提交 H-1B 申请时直接选择“Consular Processing”方式:

  • 避免被拒Change of Status导致整个I-129被作废;
  • 保住名额,为未来可能的身份调整或离境签证留一条路。

保持庇护申请的持续有效,切勿随意撤回

  • 即使抽中H-1B,也不能贸然撤回庇护申请,除非你已经有安全可行的路径离境并获得签证。

探索调整身份的其他可能性

  • 如婚姻移民、NIW等身份转换路径;
  • 若有法律基础,尝试终止递解程序、提交Motion to Reopen或申请Advance Parole。

处于Asylum Pending状态的申请人如果抽中H-1B,是幸运的,但不能因此忽视其中隐藏的法律陷阱。Consular Processing方式理论上可行,但现实操作难度大、风险高。 在决定是否走这条路之前,务必咨询专业律师,评估你的庇护案状态、是否曾触发非法滞留、是否已进入递解程序等关键因素。

如需进一步咨询,我们律师团队具备丰富的处理庇护与非移民身份交叉案件的经验,欢迎预约个案评估。

【1】庇护 & H-1B双轨规划

抽中H-1B但身在庇护程序中?如何保住签证名额不被浪费?Wang Law为您量身定制身份保留与未来调整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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