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2 PERM与NIW国家利益豁免职业移民路径对比指南

EB-2 是美国职业移民的第二优先类别,专为以下两类申请人设计:

  • 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学士学位加五年逐步提升的相关工作经验;
  • 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才能(Exceptional Ability)的人士。

申请人通过EB-2签证可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绿卡),实现长期居留与工作。

EB-2签证下的两条路径:PERM与NIW

EB-2 PERM:雇主担保 + 劳工证认证流程

这是最常见的EB-2申请方式,必须通过“PERM劳工认证”程序,证明没有合格的美国工人可以胜任该职位,从而为外籍人才打开移民通道。

EB-2 PERM 申请流程简要:

步骤内容
第1步工资标准申请(PWD):雇主向美国劳工部申请“职位工资标准”
第2步招聘程序:在全美范围内招聘美国工人(报纸广告、州劳工局等)
第3步递交ETA 9089表格:完成招聘后向劳工部申请PERM劳工证
第4步DOL审核:劳工部审核是否存在合格美国人愿意从事该工作
第5步递交I-140表格:PERM获批后,雇主向移民局递交I-140移民申请
第6步调整身份/领馆程序:申请人可递交I-485或前往美国领馆申请签证

优点:

  • 明确的雇主支持;
  • 标准流程,有助于大部分申请人规划移民路径。

缺点:

  • 招聘程序复杂;
  • 时间周期长,通常需时2年或更久
  • 无法自行申请,必须依赖雇主支持。

EB-2 NIW: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 是EB-2类别下的一个特殊路径,允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绕过PERM劳工认证自行提交申请,即“自我申请”。

适用:

  • 无需雇主担保;
  • 有能力证明其工作将对美国的国家利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 常见于科研人员、医生、公卫专家、技术工程师、创业者等。

NIW申请标准(三个要点):

根据《Matter of Dhanasar》案,申请人须证明:

  1. 其工作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2. 申请人具备推动工作成功的能力
  3. 在国家利益的考量下,豁免劳工认证并雇主担保是合理的

优点:

  • 可自行申请,无需雇主介入;
  • 无需PERM劳工认证,节省时间和成本;
  • 对于科研型、社会贡献型人才极为友好。

缺点:

  • 审核标准主观性较强;
  • 需撰写详尽的说明信,准备大量支持性材料;
  • 对申请策略与证据包装要求高,强烈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协助。

EB-2 PERM与NIW对比表

项目EB-2 PERMEB-2 NIW
是否需要雇主担保
是否需要PERM劳工认证
是否可自我申请
招聘程序复杂性
策略灵活度较低
适合人群普通职场人士杰出科研/社会贡献型人才
处理时间较长(2年+)相对较快(约1年)

操作流程

对于具备雇主支持且职位要求明确的申请人,可选择传统的 EB-2 PERM 路径;

而对于在科技、医疗、教育等领域具备原创性成果、社会影响力,或无具体雇主但有独立项目的申请人,建议优先考虑 EB-2 NIW,尤其在近年移民局审理趋向宽松的大背景下,成功率显著提高

是否能同时申请 EB-2 PERM 与 NIW?

可以!许多申请人选择“双轨并行”,即同时递交PERM与NIW,以提高通过率与时间控制灵活度。两者互不冲突,若一条路径被拒,另一条仍可继续。

EB-2作为美国职业移民中极具代表性的类别,既为普通技术人才提供了移民通道,也为高端人才提供了“国家利益豁免”的自我实现路径。无论您选择PERM还是NIW,我们建议尽早启动规划、尽量准备详实资料、并寻求专业律师指导,提升成功概率与办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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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注于美国职业移民法的跨境律所,服务涵盖EB-1A杰出人才、EB-1B研究人员、EB-2 NIW国家利益豁免、PERM雇主担保、EB-3劳工类等全类别移民通道。

1-擅长NIW与PERM双轨并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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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自动延续至次年4月?2025年H-1B Cap-Gap新规解读

什么是Cap-Gap延长期?

“Cap-Gap”是指F-1学生在OPT或STEM OPT到期与H-1B生效日(通常是10月1日)之间的空档期。为避免合法身份中断,USCIS允许符合条件的F-1学生自动延续身份与工作许可,直到H-1B身份正式生效。

2025年新规更新:OPT延续至次年4月?

2025年起,Cap-Gap延长时间将遵循以下规则:

“Cap-gap extension of status will continue until April 1 of the fiscal year for which such H-1B status is being requested, or until the validity start date of the approved petition, whichever is earlier.”
—— 来源:USCIS.gov H-1B Cap-Gap Extension政策

H-1B Cap-Gap

实际含义:

应用Cap-Gap最晚延续到
H-1B 批准起始日期为 10月1日(正常情况)2025年10月1日
H-1B 延迟批准,起始日期晚于10月1日(极少见)最晚可延续至2026年4月1日

申请Cap-Gap自动延续的条件

  1. 学生为F-1身份,且正在有效的OPT或STEM OPT期内;
  2. 雇主在4月的H-1B申请窗口期内为其提交了变更身份(Change of Status)的Cap-subject H-1B申请
  3. USCIS在6月30日之前尚未对该H-1B申请作出最终裁定(批准、拒绝、撤回或被拒收);
  4. 学生未违反F-1身份规定。

只要满足上述条件,Cap-Gap延续为自动生效,无须另行申请。

常见误区

误区正解
Cap-Gap只延续至当年10月1日错。根据新规,最晚可延续至次年4月1日
H-1B Pending状态不能延续工作许可错。只要为Cap-subject申请,在Pending状态下也可享有Cap-Gap工作权利
Cap-Gap适用于Consular Processing申请错。仅适用于Change of Status类型的H-1B申请。

Cap-Gap政策虽利好广大国际学生,但申请窗口、身份衔接及雇主配合流程仍然复杂。我们建议:

  • 及时向雇主沟通H-1B申请方式(Change of Status vs Consular);
  • 随时关注USCIS案件进度;
  • 保留所有申请记录与I-797收据;
  • 如有OPT即将到期但尚未收到H-1B批准结果,立即寻求专业律师协助评估身份风险。

联系大为律师事务所 /Wang Law LLC

我们是一家专注于美国移民法的跨境律师事务所,拥有处理H-1B、OPT、STEM OPT延期、Cap-Gap延续及后续绿卡路径的丰富经验。我们提供中英文双语法律服务,确保沟通高效、透明、合规。

服务范围包括

  • H-1B申请全流程代理(含抽签、LCA、I-129)
  • OPT与Cap-Gap政策咨询
  • STEM OPT延期规划
  • 雇主支持文书撰写与合规培训
  • H-1B转绿卡(EB-2/EB-3)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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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B类签证持有人如何安全转换为H-1B身份?——关于“身份Gap”的合规与实务分析

每年H-1B中签后,很多人在美国以B1/B2身份合法停留,计划在境内直接转换为H-1B身份。但如果当前非移民身份的有效期早于H-1B生效日(如10月1日),是否会因“身份Gap”导致转换失败?本文将从法律规定、移民局审查标准与实务操作角度,详尽解析这一常见但易被忽视的问题。

法律要求:H-1B境内转换须维持合法身份至生效日

根据美国移民法规8 CFR § 248.1(b),H-1B身份转换(Change of Status)申请人须在身份批准前始终保持合法非移民身份。若当前身份在H-1B生效日前(如8月)到期,且未做出合法延续安排,就构成“身份中断(gap in status)”,将影响USCIS批准境内转换。

误区:H-1B中签≠一定可境内转换

有一种常见误解认为:

“既然H-1B中签了,就可以直接等到10月1日身份自动转换。”

实务中,如果申请人身份在H-1B生效前已中断,即使H-1B申请本身获批,USCIS也极可能拒绝身份转换部分(COS)。批准函I-797将不附I-94卡,申请人仍需出境办理签证才能激活H-1B身份。

常见处理方案-如何合规跨越身份空窗期?

方案一:提前申请B2延期(Form I-539)

如当前身份仍有效,可申请B2延期至10月或更晚。即使延期结果尚未出炉,只要申请在I-94过期前提交,就可能保住“有效身份”的衔接,从而支持COS的批准。

方案二:H-1B批准后选择出境办理签证

若身份已到期且无延期申请,建议待H-1B获批后,前往邻近国家或本国领馆办理签证,取得H-1B签证后重新入境。

建议与风险提示

情况推荐操作
当前身份仍有效尽快提交延期申请,附说明信,稳定身份
身份已过期准备出境办理签证,切勿非法滞留
不确定身份状态联系律师尽快审查I-94和递案情况

不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建议提早规划、合法维持身份,以避免H-1B境内身份转换失败、触发非法滞留记录等严重后果。

从B类签证转换为H-1B,是许多临时访客实现长期在美工作的关键一步。确保身份连续、合法停留,是成功转换的基础。我们建议有意申请H-1B的客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合理安排过渡期的身份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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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M劳工证申请中“preferred”的使用及国外诉讼经验的风险

PERM劳工证申请的基本流程

在职业移民(EB-2、EB-3)申请中,PERM劳工认证(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是由雇主向美国劳工部(DOL)申请的第一步。该程序的目的是证明没有合格的美国工人可以胜任该职位,且雇主愿意以不低于市场工资(Prevailing Wage)的标准聘用外国员工。

PERM的关键在于雇主如何设定职位要求(job requirements),尤其是学历与工作经验的最低要求。错误设定要求、描述模糊或与员工背景“量身定制”容易导致被DOL拒绝或进入审计程序(audit)。

“Preferred”在ETA-9141表格中的使用风险

ETA-9141是雇主向DOL申请市场工资水平的表格,要求清晰列明职位的职责与要求。实践中,不少雇主会尝试使用“preferred”(优先考虑)而非“required”(必须)来避免设定过高门槛,例如:

“Three years of litigation experience preferred”

然而,根据大为律师事务所的经验,“preferred”这个词虽然在语义上较为灵活,但在移民实践中存在以下风险

  1. 模糊最低要求定义:如果该条件实际上是必须的,但在9141中标注为“preferred”,一旦进入PERM或I-140阶段,USCIS可能认为雇主存在“隐性最低要求”,从而质疑招聘过程是否真实。
  2. 与实际雇佣条件矛盾:若受益人的资历恰好符合“preferred”要求,移民局可能怀疑此职位是为该员工“量身定制”(tailored for the beneficiary)。
  3. 导致RFE或Deny:DOL或USCIS可能要求解释为何“preferred”的条件恰好与受益人经历完全吻合,最终引发补件(RFE)或直接拒绝。

结除非雇主确实可接受不具备该经验的候选人,否则慎用“preferred”作为核心工作经验或学历要求的修饰词

国外诉讼经验是否可等同美国法律经验?

对于聘请外国律师的美国律所或法律科技公司,常见的职位要求是:

“Minimum 3 years of litigation experience in labor/employment law”

许多申请人拥有中国、印度或其他国家的诉讼经验,问题随之产生:国外经验是否可以等同美国经验

1. DOL阶段的疑虑:

  • 美国劳工部通常要求雇主在招聘广告中说明职位最低要求。如果这些要求是基于美国法律体系建立的,如“U.S. labor law litigation”,而受益人只有国外经验,则存在招聘广告虚假或误导的风险
  • 即使广告中未明确要求“U.S.”经验,若实际工作职责涉及美国法律操作,如出庭、答辩、Discovery、Motion Practice等,美国政府可能认定国外经验不具有可比性(non-comparable experience)

2. USCIS审查I-140时的高度谨慎:

  • 移民局在审查I-140时将对比雇主在ETA-9089中声明的最低要求与受益人的工作经历。
  • 对于“国外经验等同美国经验”的主张,USCIS通常要求详尽的职责描述、专家意见信函、项目成果等支持文件,否则极易RFE甚至拒绝。

案例分析:

某律所为中国籍律师提交EB-2 PERM申请,职位要求3年美国劳工法诉讼经验,但实际受益人在中国法院处理过相关劳动纠纷。虽然律所尝试用“preferred”模糊表述,美国劳工部在审计中认定该经验不可比,且认为职位为特定人定制,最终拒绝了PERM申请。

基于我们丰富的职业移民经验,建议如下:

明确要求、如实反映:如果职位确实需要美国法律经验,应明确写为“U.S. labor law litigation experience required”,避免日后行政机关质疑招聘诚意。

如需接受国外经验,需提供以下材料:

  • 详细的工作职责(由原雇主出具)
  • 案例项目说明(涵盖适用法律、法律程序等)
  • 第三方专家意见信
  • 教育背景与培训经历说明

谨慎使用“preferred”:

将“preferred”用于语言能力、额外证书、行业经验等非必要条件,不要用于学历、核心工作经验等最小要求

在PERM劳工认证申请中,每一个词汇的使用都可能影响整个移民申请的走向。看似简单的“preferred”,如果用法不当,可能埋下RFE甚至拒签的隐患。雇主与申请人应在移民律师指导下,严格设计职位描述、经验要求,并提前准备充分的支持材料。

大为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复杂职业移民案件,欢迎企业HR或申请人联系我们,我们将为您的PERM和I-140流程提供最专业的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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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M劳工证申请中:如何合理设定律师职位需求?UBE Bar资格可否作为preferred?

PERM劳工证系统概述

PERM是美国劳工部为当地集团集体展示“没有合格美国工人”而准认一位外国实员任职的最初步骤,是EB-2/、EB-3职业移民项中最关键的一步。

尽管展示文件为经濟性证明,PERM本质是一种行政处罚性審核程序,需求集团在自行或通过展示并无美国工人有资格拥有实际服务合同必要的形式资格。

律师职位是否可以把UBE Bar设为preferred?

答案是:不可取。在PERM劳工证申请中,如果您的职位是律师或Associate Attorney,如果职责包括提供法律意见、出庭、进行motion practice,那么拥有bar资格是最低的minimum requirement,绝不可以用”preferred” 来表达,否则将被DOL认定为隐藏性最低要求,引发Audit或拒绝。

示例:

错误写法:

California Bar required, UBE Bar preferred.

对于已拥有California Bar资格的申请人,如果再设定需要UBE Bar,必须进一步说明为何商业需求公司需要UBE城市执业资格,否则同样被认定为为外国申请人重新重构Job Description,极高出现denial风险。

如果确有商业需求(如在NY、IL、TX等UBE地区有项目),可通过以下进行表达:

Bar admission in California and at least one UBE jurisdiction required, due to ongoing legal matters and advisory support in jurisdictions where UBE admission is accepted.

J.D. degree and active bar admission in California and in a UBE jurisdiction required.

展示文件中如何精准列明Job Requirements

项目是否可用“pref”来表达?
Juris Doctor degree不可(必填required)
California Bar admission不可(有法律服务职责)
UBE Bar admission如果有商业需求,可列required
Multilingual capability可以用preferred
Prior litigation experience如非最低要求,可preferred

在律师职位的PERM劳工证申请中,任何最低要求都应明确列为required,包括bar资格、J.D.学历等;但如果将UBE资格列为preferred,就是在气形上表示“非必要条件”,和实际上需要与申请人的符合度极高相符,容易被DOL/USCIS嫌疑有性别性假许行为,引发audit或denial。

大为律师事务所在处理多个PERM劳工证案件时,应尽可能先对职位进行商业证明创建,并按照实际需求设计具有符合性的职责、学历和培训等详细要求,以保障成功通过PE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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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M 劳工证时间线全解析-美国绿卡申请第一步

什么是 PERM 劳工证?

PERM(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是由美国劳工部(DOL)管理的雇主为外籍员工申请绿卡时的第一步。它是EB-2和EB-3类职业移民的必要前置程序,目的是确保雇主在招聘过程中未能找到合适的美国工人来胜任该职位。

2025年 PERM 审理流程与时间线概览

根据大为律师事务所2024年底至2025年上半年多起案件经验及DOL公开数据显示,当前PERM处理流程大致如下:

PERM 劳工证完整时间线:

阶段内容预计时间(2025年)
职位评估(PWS)律师与雇主确定职位、职责、最低要求1-2 周
工资申请(Prevailing Wage Request)向DOL申请当地工资标准3-4个月
招聘广告阶段登报+网站广告+内部通知60天左右(约2个月)
等待期(Quiet Period)招聘结束后冷却30天30 天
提交 PERM 表格 ETA 9089向DOL正式提交劳工申请准备约1周
审理中(审查、可能补件)系统处理或人工审理6-8个月(可能更久)
获批/拒绝若未审计则更快;审计则需再延3-6个月审计案件最多12个月以上

总流程耗时(正常情况):约 10-14个月
如遇审计(Audit):流程可能延长至 15-20个月

什么是PERM审计?哪些因素更容易触发?

审计(Audit) 是劳工部对某些PERM申请进行深入审查的流程,可能包括要求补件、雇主答辩、文件调查等。

常见触发审计的情况包括:

  • 雇主与申请人之间有亲属关系
  • 外籍员工是公司唯一可胜任该职位的人选
  • 工资低于行业标准
  • 招聘记录不清晰或不合规
  • 外籍员工曾有持H-1B身份多年留美历史

PERM 申请注意事项与风险规避建议

风险律师建议
广告内容与申请表不一致聘请专业律师审核所有广告和ETA9089表
工资过低或不符避免低于DOL发布的Prevailing Wage标准
雇主未按时张贴通知保留张贴拍照及时间证据,留档备查
招聘记录不完整保留简历、回应记录、拒绝原因等全套材料
提前雇佣员工PERM完成前尽量避免录用被提名员工同职位

PERM通过后下一步做什么?

PERM获批后,雇主可为外籍员工提交 I-140移民申请,这是绿卡流程的第二步。若优先日已“Current”,员工可同时提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工卡与回美证。

总结:谁适合现在启动 PERM?

以下群体应尽快启动PERM流程:

  • 持H-1B身份的外籍员工,尤其是OPT即将到期的STEM毕业生
  • 想通过EB-3技术类移民的蓝领/工人岗位
  • 在美长期工作的专业人士(如工程师、数据分析师、会计师等)
  • 雇主已经明确表示愿意担保绿卡申请

大为律师事务所 /Wang Law LLC – 办理PERM的专业团队

我们拥有十余年职业移民经验,熟悉美国劳工部最新审理趋势,能有效规避审计,提高成功率,快速推进您的绿卡申请。

OPT政策收紧、F-1签证受限,EB-5成最稳健移民美国通道:无排期类别优势凸显,最快2年获绿卡!

近期,美国移民政策再现风向转变。随着特朗普团队公开表示将考虑终止OPT(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工作许可暂停或严格限制F-1国际学生签证,越来越多的中国家庭开始意识到:传统留学+工签+绿卡的路径面临政策不确定性,已不再稳妥

与此同时,EB-5投资移民却在悄然加速。根据我们律所近期大量客户反馈,新法案下的I-526E申请,尤其是“无排期类别”(乡村项目、高失业地区项目),平均审批时间已缩短至9-12个月,随后可立即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整体绿卡获批时间有望压缩至2年内完成

在这一风口背景下,EB-5投资移民成为当前最可控、最安全、最具时间确定性的美国移民路径。本文将解析当前政策趋势、EB-5类别优先优势、时间线规划、与传统路径的对比等。

OPT和F-1签证政策为何面临重大风险?

随着特朗普上任这三个月,川普政府队移民政策步步收紧,并多次在公开演讲中表示:

  • OPT让大量外国人抢占美国大学毕业生就业岗位,应当取消或限制;
  • F-1学生签证将加强国家安全审查;
  • 留学生毕业后合法工作路径将被压缩;
  • H-1B政策也将面临重启配额限制和“美国优先”导向。

若上述政策最终实施,意味着:

“F-1留学 + OPT工作 + H-1B抽签 + EB-2/EB-3移民”这条原本主流的路径,将因签证限制、审查风险、抽签不确定等因素,变得愈发困难和不可控。

EB-5为何在当前形势下脱颖而出?

EB-5投资移民具备不依赖雇主、不需抽签、不受留学政策限制、一步到位全家移民的天然优势。

尤其在2022年EB-5改革与诚信法案(RIA)之后,新设立的三类优先类别中:

  • 乡村地区项目(Rural Projects):每年20%配额,优先审理,无排期
  • 高失业率地区项目(High-Unemployment TEA):每年10%配额,优先审理
  • 基础设施项目(Infrastructure Projects):每年2%配额

这些项目当前普遍处于签证公告表“Current”状态,中国出生申请人亦可享受无排期优势。

无排期EB-5类别的六大核心优势

优势内容说明
I-485可立即递交获批后不需等待排期,境内身份合法人士可直接申请绿卡调整
审批速度快I-526E平均审批时间9-12个月,大幅快于旧法案案件
子女超龄风险小CSPA保护下年龄锁定更早,规避21岁以上被排除风险
绿卡路径可控无需雇主支持、无需抽签、无签证中断风险
家庭成员同步受益主申请人投资,全家移民,子女可享学费优惠、公立教育
项目合规性更强多数已获得I-956F批准,透明度高,风险控制更规范

2023年申请人已开始收获成果:2年拿绿卡成为现实

以本所代理客户为例,2023年递交的I-526E投资人中已有多人在2024年5月左右陆续获批,最短用时不足11个月。获批后立即递交I-485,预计将在2025年上半年获得正式绿卡,实现“两年内完成全流程”的目标

EB-5与传统留学+工签+雇主担保移民路径对比

项目路径总用时成功率不确定因素
F-1 → OPT → H-1B → EB-2/36-10年中等抽签、雇主、身份断档、政策变动
EB-5 无排期类别1.5-2年项目选择与资金准备

未来政策不确定性上升趋势已成定局,EB-5投资移民以其可预测、流程独立、适配家庭移民的特性,正成为更多高净值人士的首选方案。

该如何规划?

  1. 选定具备I-956F批准的优质项目(优先考虑乡村项目)
  2. 完成资金路径设计与合法来源证明准备
  3. 尽早递交I-526E申请,占位无排期名额
  4. 身份合法者准备I-485同步递交,争取尽快拿卡

在OPT、F-1、H-1B等传统通道面临动摇的2025–2026年,唯一真正可控、政策清晰、审理加速的移民路径,正是EB-5投资移民

EB-5不再是“富人的慢车”,而是进入主流高净值人群视野的“快车道”。若您希望保障子女教育、家庭团聚与身份安全,现在就是启动的最佳时机。

大为律师事务所 Wang Law LLC 美国与加拿大资深移民律师 | EB-5投资移民全流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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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绿卡申请全流程材料清单和分阶段避坑指南(2025最新版)

2025年最新版美国绿卡全流程申请指南,覆盖申请、审核、面试、身份激活到入籍五大阶段。详细列出每一阶段所需材料,结合避坑建议,帮助申请人有条不紊地推进绿卡进程,减少错误与延迟。

第一阶段:递交申请 —— 材料决定能否入场

目标:证明你的身份、学历、工作背景和资金来源符合移民要求

身份类材料

  • 护照复印件:包括个人信息页、有效签证页、所有出入境记录页
  • 出生证明:需附中英文对照翻译件,并由公证机关出具
  • 婚姻/家庭证明:如适用,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收养文件等(同样需翻译公证)

学历/职业类材料

  • 学历文件:毕业证书与成绩单(若为非英文,需经认证翻译;学术类移民建议做WES或ECE认证)
  • 英文简历:完整时间线,突出符合移民类别的关键经历,如科研成果、管理经验等
  • 工作证明:在职证明(注明职位、职责、工作年限、薪资)
  • 推荐信:3封以上,由业内权威人士出具,强调你的专业能力和影响力(建议每封重点不同)

财务证明材料

  • 投资移民(EB-5)
    • 资金来源证明(如房产出售合同、投资收益证明、工资流水等)
    • 资产评估报告(说明资产价值与合法来源)
  • 雇主担保移民
    • 雇主的财务报表、税单等,确保其有能力支付你职位所需薪资

移民申请表格

  • 职业移民
    • 雇主提交 I-140 表格
    • 自雇申请人或NIW类别填写 I-140 + I-485
  • 投资移民
    • 区域中心项目需提交 I-526E 表

避坑提示

  • 所有非英文文件必须由“宣誓翻译员”翻译,自行翻译或非认证翻译无效
  • EB-5 的资金必须追溯到最初的合法收入,避免现金存款、私人借款等模糊来源

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 准备应对RFE,强化申请优势

目标:建立一条完整“证据链”以证明你的移民资格

官方文件

  • I-797 收据通知:确认移民局收到你的申请,可用来追踪案件进度

专业能力证明

  • 科研成果:专利文件、发表的论文、被引用记录
  • 行业奖项:国家级或国际奖项(奖项说明、获奖证明)
  • 专业组织会员:如IEEE、ACS、国家医学会等会员证书
  • 媒体报道:介绍你成就的主流媒体文章截图和翻译

推荐信策略

  • 数量:至少3封
  • 来源:来自不同国家、单位的专家或领导人
  • 内容:必须具体说明你的贡献、成就对行业或国家的影响,不能泛泛而谈

投资类附加材料(EB-5)

  • 就业创造证明:雇佣合同、员工名单、工资记录等
  • 项目合规性材料:经济影响报告、区域中心的政府批文等

避坑提示

  • 收到RFE后,必须在84天内提交补件,错过视为放弃申请
  • EB-5申请人需保留所有资金流转凭证(银行转账、托管协议等),防止资金合法性受质疑

第三阶段:面试 & 体检 —— 最后的资格确认环节

目标:通过面试与体检,确认你符合美国入境与居留条件

面试材料

  • 移民局面试通知信:包括时间、地点、材料要求
  • DS-260 确认页:适用于海外领馆处理者
  • I-485 副本:适用于境内身份调整者
  • 全部原始材料:包括学历、推荐信、财务资料,与之前提交内容保持一致
  • 身份类补件:如有曾用名、改名记录,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体检材料

  • I-693 报告:必须由USCIS指定医生签发,密封提交
  • 疫苗接种记录:如麻疹、腮腺炎、风疹、乙肝等,缺项需补种

模拟问答准备

  • 常见问题包括:
    • 为什么选择移民美国?
    • 你将如何在美工作生活?
    • 你当前职业规划是什么?

避坑提示

  • 体检必须由USCIS官网列出的认证医生完成,普通体检报告不被认可
  • 面试中如实回答,切勿隐瞒过往签证拒签、非法滞留等情况

第四阶段:身份激活 & 权利申请 —— 正式享有移民身份

目标:完成绿卡身份激活,申请工作许可与回美证

激活流程

  • 签署居住承诺书:如适用,填写 I-485 Supplement J(常用于跨国调派或高管)
  • 申请SSN(社会安全号):持批准信前往SSA办公室,需提前预约

工作与旅行文件申请

  • EAD工卡:用于合法在美就业,首次申请与I-485可双递交
  • AP回美证:允许申请人在海外自由出入境,避免重新申请签证

避坑提示

  • 初次入境必须携带**移民签证包裹(不可私拆)**交由CBP官员
  • 回美证必须在离境前申请,且长期离境(6个月或1年以上)可能影响绿卡有效性

第五阶段:绿卡维持 & 规划入籍

目标:维持身份有效性,并顺利完成入籍

文件与记录管理

  • 绿卡正反面扫描保存:遗失可申请I-90补办
  • 税务记录备份:保留近7年完整报税证明,确保身份稳定

居住要求

  • 实际居住时间要求:5年内累计居住满2.5年(30个月)
  • 长时间离境处理
    • 离境 >6个月:需申报回美证
    • 离境 >1年:可能被视为放弃绿卡,需重新申请或解释意图

入籍申请

  • 入籍条件
    • 持绿卡满5年(或与美籍配偶结婚满3年)
    • 无严重犯罪记录,持续居住美国
  • 提交N-400表:在线或纸质
  • 语言与知识测试
    • 基础英语(听说读写)
    • 公民知识测试(答对6题/10题)

避坑提示

  • 绿卡持有者为全球税务居民,即便长期居海外也必须申报美国税
  • 入籍面试需披露完整移民历史,包括所有改名、地址变更、签证记录等

附加提示

  • 移民排期动态每月更新,请关注 USCIS 官网《签证公告牌》或 DOS 官网,提前应对类别变动风险

大为律师事务所 | 美国绿卡专案组

不是每份绿卡申请,都值得交给模板化机构处理。

芝加哥大为律师事务所(Wang Law LLC),专注美国职业类和投资类移民多年,设有芝加哥和多伦多办公室,为全球高净值人士、科研人才、企业家和技术专家提供全流程绿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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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未婚夫/妻签证被拒并收到221(g)—是否I-129F会被撤销?

K-1未婚夫/妻签证(Fiancé(e) Visa)是美国移民法为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提供的非移民签证类型。申请流程由美国公民递交Form I-129F启动,一旦获批,由国家签证中心(NVC)转送至相应的美国驻外使领馆安排签证面谈。然而,部分K-1签证申请人在领馆面试后会收到一张白色纸质通知,注明根据《移民与国籍法》(INA)§ 221(g),签证暂时无法批准。这种情况常常引发申请人及其美国未婚配偶的焦虑,尤其是在没有被要求补交任何材料的情况下。

INA § 221(g)

法律依据:INA § 221(g)

根据《移民与国籍法》第221(g)条款(8 U.S.C. § 1201(g)):

“No visa…shall be issued to an alien…until the consular officer is satisfied that the alien is entitled to a nonimmigrant visa under the provisions of this Act…”

这意味着:除非签证官完全确信申请人符合签证条件,否则签证不得签发。221(g)并不代表最终拒签,而是暂缓决定(visa refusal under administrative processing),适用于需进一步审查的案件。

白色221(g)信件但无补件要求,可能情况分析:

  1. 行政审查(Administrative Processing)
    最常见的情况是进入行政审查程序,涉及背景核查、安全调查等。该过程可能数周至数月不等。
  2. 初步否定结论但未形成正式拒签
    有时签证官认为材料不足或对关系真实性存疑,但没有确切证据支持拒签,也未列出明确补件要求。
  3. 潜在的“案件退回”(Return to USCIS)风险
    如果审查后,领事官仍认为签证不应发放,案件可能被退回NVC,再转送USCIS,建议撤销已批准的I-129F
  4. 未主动处理可能导致延误或沉没
    若申请人未主动跟进或未及时应对,有些案件可能长期停留在“Administrative Processing”状态,延误团聚。

是否等于I-129F会被撤销?

非所有221(g)都会导致I-129F撤销

  • 只有当签证官正式决定不签发签证,并将案件退回至USCIS,并附上撤销建议(Recommendation for Revocation),才会触发I-129F重新审查;
  • USCIS会向请愿人发出“Notice of Intent to Revoke (NOIR)”,允许提交回应材料;
  • 若请愿人未作答,或答复未能消除疑虑,USCIS方可能正式撤销I-129F批准。

当事人应对策略

查询签证状态:

登录CEAC系统查询签证申请状态,若显示“Administrative Processing”,表明尚未有最终结论。

联系领事馆:

通过领事馆官网提供的联系方式(如email或客服系统)主动查询案件进展,并表达配合意愿。

保留全部通信记录与面试证据:

确保所有签证申请材料、面试通知、签证官回馈均妥善存档。如后续需提交说明或重申关系真实性,有据可循。

如接获NOIR,立即法律应对:

一旦案件被退回,建议立即寻求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协助,准备详细的回应包(reaffirmation packet),力争挽回已批准的I-129F。

作为移民法律服务机构,我们建议所有遇到221(g)情况的客户保持冷静并:

  • 定期查询CEAC系统状态;
  • 向领馆发送礼貌邮件寻求更新;
  • 准备好可能需要重新提交关系证据或补件的材料;
  • 在案件出现转折(如NOIR)时立即聘请律师处理;

联系我们

如您或家人正在经历类似的签证障碍,欢迎联系Wang Law LLC(大为律师事务所),我们的律师团队拥有丰富的K类签证应对经验,能为您提供:

  • 案件审查与风险评估
  • 与领事馆的沟通与跟进
  • NOIR回应与I-129F恢复申请
  • 关系真实性材料整合与培训

Chicago, IL | Toronto, ON
咨询电话:708-906-6999
电邮联系:david@wanglaw.com
官网:www.wanglaw.com

EB-5与L-1签证补件数量激增-移民局审查标准提高,申请人应如何应对

近来美国移民局(USCIS)在审理EB-5投资移民和L-1跨国公司内部调派签证时,补件通知(Request for Evidence, 简称RFE)的数量持续上升,且补件要求越来越细致和严苛。与前些年相比,移民局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核查性提出了更高标准,特别是EB-5对资金来源的证据要求、L-1A对高管职责的细化、L-1B对专业知识的定义,均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严格态势。

本文将从EB-5、L-1A与L-1B三个角度出发,深入分析当前的补件趋势与实务应对策略,帮助申请人和企业主更好地掌握形势、做好准备、降低风险。

一、EB-5投资移民签证:从“证明资金合法”到“全面穿透追溯”

《EB-5改革与诚信法案》(2022年生效)极大地加强了移民局对资金来源、就业创造和项目运营的审查深度。当前EB-5补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类:

1. 资金来源追溯要求“穿透式透明”

USCIS不再接受仅凭个人陈述、赠与协议、公证书来证明资金合法来源。补件常要求提供:

  • 至少5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记录(包括配偶/赠与人);
  • 银行流水、汇款记录与资金转移路径图;
  • 资产变现证明(如房地产买卖合同、股票交易明细);
  • 赠与、继承资金还需提供赠与人或遗产方的税务及财务文件。

举例: 如果资金来自一笔股权出售,不仅需要说明这笔股权何时购入,还要提供股权凭证、买卖合同、交易对账单、资金进账记录,以及所得税申报。

2. 项目合法性与结构透明要求增强

移民局要求申请人对所投资的区域中心或直投项目提供详尽资料:

  • 公司设立文件、合伙协议、许可执照等;
  • 项目资本结构图与EB-5资金用途说明;
  • 与项目管理人的关系界定,以及退出机制文件。

3. 就业创造模型必须精确可证

不仅要说明创造10个全职就业岗位,还要提供:

  • 经济模型(如RIMS II、IMPLAN)说明逻辑;
  • 就业创造时间表与对应支出明细;
  • 就业岗位是否为“合格”岗位的佐证。

有同行引用Zhou v. USCIS 案例; Zhou v. USCIS(案号1:19-cv-02650)中裁定,移民局对EB-5申请人资金路径的要求超出法规授权,构成“任意与武断的行政行为”(arbitrary and capricious)。但是Zhou 案为处理资金周转操作提供了法律支持,但申请人仍必须提供出资人(如配偶、亲属)的合法资金来源证据,不能误认为第三方资金交换可完全规避举证责任。

Zhou v. USCIS 案例回顾:资金周转合规路径获得法院确认

案件要点:Zhou女士通过其丈夫在中国合法获得的人民币投资美国EB-5项目,并通过第三方货币兑换人(Wu先生)将人民币转换为美元。USCIS虽承认她人民币来源合法,但因Zhou未能进一步证明Wu的美元来源是否合法,而拒绝了I-526申请。

法院判决结论:

  • 法院认为法规仅要求投资人证明其“所获得资金”是合法的,而不要求追溯第三方兑换人或中介的资金来源;
  • Zhou已通过银行汇款记录、资金交换协议等材料,完成资金合法性与流转路径的举证义务;
  • USCIS要求她追溯第三方资金来源,属于不符合8 C.F.R. § 204.6 的过度解释,因此被认定为“任意和武断”;
  • 最终法院撤销移民局决定,发回重新审理。

本案裁定的核心仅在于 “申请人无需证明货币兑换人的收入来源”但仍需证明出资人(如丈夫)本身的资金来源是合法的。换言之,Zhou 案并非意味着申请人可以不提供全链条资金来源证明,而仅适用于“资金周转环节的合规方式”参考

二、L-1签证补件频率上升:L-1A与L-1B各有关注重点

L-1签证允许跨国公司将其海外员工调派至美国关联企业工作,分为两类:

  • L-1A:适用于调派高管或经理;
  • L-1B:适用于具有“专业知识”(Specialized Knowledge)的技术或管理人员。

无论是首次申请、延期或变更雇主,移民局对L-1案件的实质审查均趋于细化。

(一)L-1A签证:高管或经理身份须“实质履职”

常见补件内容包括:

1. 高管或经理的职责细化证明

  • 日常工作的时间分配表;
  • 员工管理范围(数量、职位、监督内容);
  • 对公司预算、人事、政策制定是否拥有实际决策权。

2. 公司结构完整与职级关系证明

  • 组织结构图,标明申请人上下级、部门设置;
  • 员工名册与薪资支出表,反映团队规模;
  • 任职期间的会议纪要、签名文件、Email记录。

注意:仅担任“执行者”或“项目经理”不被视为高管/经理。申请人必须能证明其具有战略管理或监督功能。

(二)L-1B签证:对“专业知识”的定义愈发狭窄

移民局通常要求证明以下几点

  • 该知识是否为公司内部独有,是否无法从市场轻易获得;
  • 申请人如何运用该知识协助美方公司提升竞争力;
  • 提供内部培训材料、项目安排、技术文档等用于支持。

补件常见要求:

  • 专业知识对产品/服务不可替代的说明;
  • 项目分配表、出差记录、会议安排等体现其专业角色;
  • 技术文件、发明专利、参与研发历史等佐证资料。

实务应对建议:预判风险、提前布局

面对愈加严格的审查趋势,建议申请人从准备初期就采取下列策略:

1. 建立材料“证据链”,避免零散解释

  • 每一项主张(如资金来源、职位性质)都应附有原始文件+辅助说明+逻辑关联;
  • 所有时间节点应对齐,避免前后矛盾。

2. 提前识别潜在补件焦点

  • EB-5:是否有复杂资金路径、非市场化交易;
  • L-1A:是否真实承担管理职责;
  • L-1B:是否存在知识商品化倾向或可外包工作。

3. 请专业律师全程主办

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能在申请前预审材料、设定叙事逻辑、准备备用文件,并在收到补件通知后迅速准备高质量回应。随着美国移民局审查日趋严苛,EB-5和L-1签证申请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文件提交过程,而是一项高度专业、合规性极强的系统工程。越早准备、越精细构建证据链,越有可能避免RFE,或者在补件阶段快速、有效回应,确保最终获批。


关于我们|Wang Law LLC(大为律师事务所)

Wang Law LLC 总部位于芝加哥,在多伦多设有分部,专注于美国投资移民、高管签证与企业合规移民事务。我们为全球高净值客户、跨国公司及华人技术人员提供系统性、全流程的签证与绿卡法律服务。

📌 我们的服务涵盖:

  • EB-5区域中心与直投项目签证规划;
  • L-1A/L-1B调派签证及延期/转绿卡;
  • 补件应对策略与文件审查;
  • NIW国家利益豁免、H-1B、E-2等高端签证类别。

📞 联系方式:
电话:+1 (708) 906-6999
邮箱:info@wanglaw.com
官网:www.wa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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