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规划的一个重要部分是立个遗嘱,遗嘱会约定在您去世后的您的资产的分配。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死亡,根据安大略省法律规定,意味着你没有留下任何关于如何分割和分配财产的意向和指示。在这种情况下,安大略省继承法改革法案(Ontario Succession Law Reform Act)规定了如何将您的财产分配给您活着的亲属。

如果您希望您的财产根据省级法律进行分割,立个遗嘱是一个非常好的安排,因为这将减少管理您的资产所涉及的延误和费用, 但是华人很多时候很忌讳生前立遗嘱,虽然这种请款也在慢慢的改变。

《安大略省继承法改革法案》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遗产将以以下方式分配:

 如果结婚没有孩子:配偶将获得全部遗产。
 如果已婚并有孩子:配偶现在有权获得第一笔350,000加币优先份额,(而不是200,000加币,200,000加币是2021年3月1日前的规定)。 如果剩下的钱超过35万加币,那在配偶和孩子之间分配。
o 如果只有一个子女,优先份额以外的遗产余额由配偶和子女平分。
o 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优先份额以外的遗产余额配偶将占三分之一,其余资产在孩子之间平均分配。
 如果单亲父母但是有子女:子女继承同等份额。如果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已经去世,该孩子的后代(即孙子女)将继承他们的特定份额。
 已婚无子女:如果你合法结婚(不包括事实婚姻即common law),配偶有权继承一切。
 没有配偶和子女:遗产由父母平等继承。如果只有一位健在的父母,那么她/他将继承全部遗产。
 没有配偶、子女或父母:遗产将平均分配给兄弟姐妹。如果任何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去世,他们的遗产份额将平均分配给他们的孩子。
 没有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遗产应分配给死者的侄女和侄子。
 没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或侄女/侄子:遗产应分配给最亲密的近亲。
 如果没有明显的近亲,遗产将归安大略省政府所有。
 当一个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是只有血亲、包括婚外出生的孩子或合法收养的孩子才能继承。混血亲属将与全血亲属平分。

当某人在安大略省无遗嘱死亡时,必须指定遗产管理人根据无遗嘱法律管理和分配死者的资产。法院有权根据《遗产法》中规定的无遗嘱法律任命遗产管理人来管理和分配死者的资产。根据第29(1)款的规定,对于谁将成为遗产管理人,没有制定分配计划。根据第29(1)条,法院在决定谁将担任遗产管理人时,将考虑以下人员:(
a)在死者去世前与死者结婚的人,或在死者去世后与死者以婚外夫妻关系生活的人;(b) 死者的近亲;或
(c)第(a)条所述的人及其近亲。

如果没有合资格的人愿意或能够承担这一角色,法院可以任命一名公共受托人或遗产管理官员来管理遗产。

如果你负责所爱之人的遗产分配产生了纠纷,特别是您在悲伤中无法面这种复杂的问题,建议联系我们的律师事务所经验丰富的遗嘱和遗产律师,获取专业建议。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