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 Immigration Services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 | 第一优先类别 (EB-1) –无需雇主担保的优先绿卡通道 🚀 EB-1 申请的突出优势 无需排期:对多数国家无排期,中国、印度一般有排期。 无需雇主:部分类别(EB-1A)可自行申请。 无需 PERM:豁免劳工认证程序。 全家获批:配偶及 21 岁以下子女可同时申请绿卡。 📜 EB-1 三大子类别详解 EB-1A:杰出人才 (Extraordinary Ability) 适用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中持续获得认可的专业人士。 条件:满足 10 项标准中至少 3 项;且满足“两步评估标准”。 证明材料:国家大奖、发表文章及引用、担任评审、媒体报道、薪酬水平等。 EB-1B:杰出教授与研究人员 适用于学术领域取得国际认可的人士,需美国大学或研究机构担保。 条件:在专业学术领域拥有至少 3 年教学或研究经验。 证明标准:满足 6 项标准中至少 2 项证据。 EB-1C:跨国公司高管/经理人 适用于跨国企业中的高管调动。雇主需在美合法经营 1 年以上。 核心要求:提交申请前 3 年内曾在境外公司工作满 1 年。 📅 优先日期与配额 每年职业移民配额中 28.6%(约 40,000 张)保留给 EB-1 类别。 优先日期即为 I-140 申请递交日。 📖 延伸阅读:深度解析 EB-1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介绍 解析《移民法》第 203 (b) 款及基本背景要求。 继续阅读 → EB-1绿卡:外国杰出人才 探讨第一优先分类的申请细节与获批条件。 继续阅读 → ❓ 常见问题 FAQ Q: 我可以同时申请 EB-1 和 NIW 吗?A: 可以,双轨战略有助于提高绿卡获批率。 Q: 我能为自己提交 EB-1A 申请吗?A: 可以。杰出人才允许自主递交,无需雇主。 🛡️ 我们提供的专业协助 ✅ 成就背景评估与战略规划 ✅ 撰写推荐信、研究计划及支持函 ✅ 提交 I-140 并协助后续 I-485 流程 ✅ 专业应对 RFE (补件) 或 NOID 📧 立即获取私人评估 请将简历发送至:info@wanglaw.com 提交评估申请 大为律师事务所 | Wang Law PLLC 📞 咨询电话:+1 (312) 519-1115 | 🌐 官网:www.wanglaw.com📍 芝加哥总部 | 多伦多 | 蒙特利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