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绿卡:外国杰出人才

EB-1绿卡:外国杰出人才

EB-1绿卡:外国杰出人才
EB-1是工作绿卡类别中的第一优先分类,有资格的申请人可以最短的时间内获得绿卡。申请EB-1类别,不需要雇主的担保和劳工证。

对于不同的EB-1分类,杰出人才是指E-11类别。

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是指“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国家或国际声望且在该领域获得广泛认可证明的人”。

您必须是该领域中出类拔萃的小部分顶尖人才以满足该类别资格。

假设某申请人符合2个或以上不同类别的资格,一般建议同时提交2个或3个不同类别的申请。尤其对于中国和印度公民在其它工作类别的积压人数过多时,这样做会增加成功的机会。

例如某些符合该类别的医学研究人员、教授或工程师、具有2个PhD学位的软件开发者具有创新性的贡献并推动该领域的进步。

EB-1特殊人才资格分类
以下为符合该类别的资格标准:

需满足以下任一标准:
您获得过1次重要国际知名奖项例如诺贝尔奖或同级别的奖项;或

或者, 至少满足3项条件:
您获得过略低一级的国家或国际认可的奖项或高领域最高成就奖。

您具有某专业协会会员资格,该会员仅授予由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判获得出色成就的人员。

您发表的著作属于专业领域或商业出版物或其它主要媒体。在提交I-140申请时,您需要包含标题、日期、作者以及必要的翻译。

您参加委员会或以个人身份在某领域内或相关领域内担任裁判。

您在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商业相关领域做出过原创的明显贡献。

您在专业或主要商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发表过署名学术文章。

您的作品曾在艺术展览或各种展示会上展出。

您为某组织机构担任领导或重要职务或证明您具有显著的声誉。

您在该领域具有高薪或显著高于其他人的薪水。

您在表演艺术,例如演出票房或录音、录像带、激光唱片或视频销售等获得商业成功。

如果以上标准不适合该外国人的职业,您也可以提交类似的证据以证明该外籍人士的资格。

请注意仅满足10项中的3项是不够的,这仅仅为最低标准。

您必须打算在美国继续从事上述职业。在I-140申请表之外,您还要附带雇主介绍信、预先承诺的证据,例如合同或详细阐述他或她打算在美国继续工作的计划。
EB-1杰出人才 – 绿卡申请流程
为获得杰出人才EB-1绿卡,您必须遵循以下步骤:

提交I-140移民工作者请愿。
当优先日期成为当前,可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或通过美国使领馆获得移民签证。

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通过主申请人一起提交身份调整或从美国境外获取移民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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