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EB-5排期和无排期项目对比指南-美国移民律师解读

2025年EB-5签证配额划分结构(最新)

美国移民局按法律将EB-5签证配额进行如下划分:

  • 总EB-5签证配额为全球移民配额的7.1%
  • 其中有 32% 被预留给三类特殊项目
    • 20% 乡村项目(Rural, NR/RR)
    • 10% 高失业率地区项目(High Unemployment, NH/RH)
    • 2% 基础设施项目(Infrastructure, RI)
  • 剩下 68%为“非预留项目”(Unreserved),对所有申请人开放。

什么是“排期”与“无排期”?

在签证申请中,Final Action Date(最终裁定日) 表示移民局可以批准该类别绿卡申请的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截止点。

  • C = Current,表示“无排期”,即任何优先日期的申请人都可以立即获批。
  • 有具体日期 = 有排期,表示只有优先日在此日期之前的申请人才可被审理。

2025年6月 EB-5排期情况一览(国务院签证排期公告)

June 2025- visa Bulletin
EB-5项目类型中国大陆出生者印度其他国家
非预留类项目(Unreserved)排期至2014年1月22日2019年5月1日Current
预留类 – 乡村项目(Rural, 20%)CurrentCurrentCurrent
预留类 – 高失业地区项目(TEA, 10%)CurrentCurrentCurrent
预留类 – 基础设施项目(Infrastructure, 2%)CurrentCurrentCurrent

排期 vs 无排期项目对比(2025年)

对比维度排期项目(Unreserved)无排期项目(Rural, TEA, Infrastructure)
绿卡处理速度一般需等待5年以上最快2年内获得绿卡
子女年龄风险存在“超龄”风险通常可保护子女身份(CSPA保护更有效)
优先日期已积压10年以上(中国大陆)当前(Current),无排期
投资额$800,000 或 $1,050,000相同,但附带优先处理权
可否I-526E与I-485同步递交不一定(若排期)可同步递交,显著节省时间
移民政策变化风险时间长,风险高周期短,风险低

常见问题解答(FAQ)

我是中国大陆出生,是否一定选择“预留类项目”才能避开排期?

是的。2025年6月起,中国大陆出生者的非预留EB-5项目仍排期至2014年1月22日,只有选择乡村、高失业率或基础设施类项目,才可享受“无排期待遇”。

所有Rural或TEA项目都无排期吗?

目前是的。Rural(乡村项目) 是最优先审批的类别,2025年仍显示为 Current,表示任何优先日均可提交I-526E与I-485(若在美国境内)。


如何选择无排期项目?

如果您符合以下任意情况,建议选择无排期项目:

  • 家庭中有孩子即将接近21岁
  • 希望快速登陆美国或获得工卡/旅行证
  • 不希望等待5年以上的排期
  • 已在美国境内,计划通过“同步递交”I-526E + I-485加快绿卡

大为律师事务所的服务

我们是专注于EB-5投资移民的律师团队,熟悉各类预留项目操作流程,擅长处理中美资金路径审查、文件合规翻译、及同步递交等复杂问题。

我们的服务包括:

  • EB-5项目筛选建议(无商业利益绑定)
  • 投资结构与资金路径合规审查
  • I-526E申请文件准备与递交
  • I-485同步递交规划(适用境内客户)
  • 子女年龄冻结(CSPA)策略规划

欢迎联系我们,获取一对一律师咨询:

  • Wang Law LLC | 大为律师事务所
  • 官网:www.wa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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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 (312) 519-1115
  • 办公地点:美国伊利诺伊州 | 加拿大多伦多

OPT政策收紧、F-1签证受限,EB-5成最稳健移民美国通道:无排期类别优势凸显,最快2年获绿卡!

近期,美国移民政策再现风向转变。随着特朗普团队公开表示将考虑终止OPT(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工作许可暂停或严格限制F-1国际学生签证,越来越多的中国家庭开始意识到:传统留学+工签+绿卡的路径面临政策不确定性,已不再稳妥

与此同时,EB-5投资移民却在悄然加速。根据我们律所近期大量客户反馈,新法案下的I-526E申请,尤其是“无排期类别”(乡村项目、高失业地区项目),平均审批时间已缩短至9-12个月,随后可立即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整体绿卡获批时间有望压缩至2年内完成

在这一风口背景下,EB-5投资移民成为当前最可控、最安全、最具时间确定性的美国移民路径。本文将解析当前政策趋势、EB-5类别优先优势、时间线规划、与传统路径的对比等。

OPT和F-1签证政策为何面临重大风险?

随着特朗普上任这三个月,川普政府队移民政策步步收紧,并多次在公开演讲中表示:

  • OPT让大量外国人抢占美国大学毕业生就业岗位,应当取消或限制;
  • F-1学生签证将加强国家安全审查;
  • 留学生毕业后合法工作路径将被压缩;
  • H-1B政策也将面临重启配额限制和“美国优先”导向。

若上述政策最终实施,意味着:

“F-1留学 + OPT工作 + H-1B抽签 + EB-2/EB-3移民”这条原本主流的路径,将因签证限制、审查风险、抽签不确定等因素,变得愈发困难和不可控。

EB-5为何在当前形势下脱颖而出?

EB-5投资移民具备不依赖雇主、不需抽签、不受留学政策限制、一步到位全家移民的天然优势。

尤其在2022年EB-5改革与诚信法案(RIA)之后,新设立的三类优先类别中:

  • 乡村地区项目(Rural Projects):每年20%配额,优先审理,无排期
  • 高失业率地区项目(High-Unemployment TEA):每年10%配额,优先审理
  • 基础设施项目(Infrastructure Projects):每年2%配额

这些项目当前普遍处于签证公告表“Current”状态,中国出生申请人亦可享受无排期优势。

无排期EB-5类别的六大核心优势

优势内容说明
I-485可立即递交获批后不需等待排期,境内身份合法人士可直接申请绿卡调整
审批速度快I-526E平均审批时间9-12个月,大幅快于旧法案案件
子女超龄风险小CSPA保护下年龄锁定更早,规避21岁以上被排除风险
绿卡路径可控无需雇主支持、无需抽签、无签证中断风险
家庭成员同步受益主申请人投资,全家移民,子女可享学费优惠、公立教育
项目合规性更强多数已获得I-956F批准,透明度高,风险控制更规范

2023年申请人已开始收获成果:2年拿绿卡成为现实

以本所代理客户为例,2023年递交的I-526E投资人中已有多人在2024年5月左右陆续获批,最短用时不足11个月。获批后立即递交I-485,预计将在2025年上半年获得正式绿卡,实现“两年内完成全流程”的目标

EB-5与传统留学+工签+雇主担保移民路径对比

项目路径总用时成功率不确定因素
F-1 → OPT → H-1B → EB-2/36-10年中等抽签、雇主、身份断档、政策变动
EB-5 无排期类别1.5-2年项目选择与资金准备

未来政策不确定性上升趋势已成定局,EB-5投资移民以其可预测、流程独立、适配家庭移民的特性,正成为更多高净值人士的首选方案。

该如何规划?

  1. 选定具备I-956F批准的优质项目(优先考虑乡村项目)
  2. 完成资金路径设计与合法来源证明准备
  3. 尽早递交I-526E申请,占位无排期名额
  4. 身份合法者准备I-485同步递交,争取尽快拿卡

在OPT、F-1、H-1B等传统通道面临动摇的2025–2026年,唯一真正可控、政策清晰、审理加速的移民路径,正是EB-5投资移民

EB-5不再是“富人的慢车”,而是进入主流高净值人群视野的“快车道”。若您希望保障子女教育、家庭团聚与身份安全,现在就是启动的最佳时机。

大为律师事务所 Wang Law LLC 美国与加拿大资深移民律师 | EB-5投资移民全流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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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绿卡申请全流程材料清单和分阶段避坑指南(2025最新版)

2025年最新版美国绿卡全流程申请指南,覆盖申请、审核、面试、身份激活到入籍五大阶段。详细列出每一阶段所需材料,结合避坑建议,帮助申请人有条不紊地推进绿卡进程,减少错误与延迟。

第一阶段:递交申请 —— 材料决定能否入场

目标:证明你的身份、学历、工作背景和资金来源符合移民要求

身份类材料

  • 护照复印件:包括个人信息页、有效签证页、所有出入境记录页
  • 出生证明:需附中英文对照翻译件,并由公证机关出具
  • 婚姻/家庭证明:如适用,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收养文件等(同样需翻译公证)

学历/职业类材料

  • 学历文件:毕业证书与成绩单(若为非英文,需经认证翻译;学术类移民建议做WES或ECE认证)
  • 英文简历:完整时间线,突出符合移民类别的关键经历,如科研成果、管理经验等
  • 工作证明:在职证明(注明职位、职责、工作年限、薪资)
  • 推荐信:3封以上,由业内权威人士出具,强调你的专业能力和影响力(建议每封重点不同)

财务证明材料

  • 投资移民(EB-5)
    • 资金来源证明(如房产出售合同、投资收益证明、工资流水等)
    • 资产评估报告(说明资产价值与合法来源)
  • 雇主担保移民
    • 雇主的财务报表、税单等,确保其有能力支付你职位所需薪资

移民申请表格

  • 职业移民
    • 雇主提交 I-140 表格
    • 自雇申请人或NIW类别填写 I-140 + I-485
  • 投资移民
    • 区域中心项目需提交 I-526E 表

避坑提示

  • 所有非英文文件必须由“宣誓翻译员”翻译,自行翻译或非认证翻译无效
  • EB-5 的资金必须追溯到最初的合法收入,避免现金存款、私人借款等模糊来源

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 准备应对RFE,强化申请优势

目标:建立一条完整“证据链”以证明你的移民资格

官方文件

  • I-797 收据通知:确认移民局收到你的申请,可用来追踪案件进度

专业能力证明

  • 科研成果:专利文件、发表的论文、被引用记录
  • 行业奖项:国家级或国际奖项(奖项说明、获奖证明)
  • 专业组织会员:如IEEE、ACS、国家医学会等会员证书
  • 媒体报道:介绍你成就的主流媒体文章截图和翻译

推荐信策略

  • 数量:至少3封
  • 来源:来自不同国家、单位的专家或领导人
  • 内容:必须具体说明你的贡献、成就对行业或国家的影响,不能泛泛而谈

投资类附加材料(EB-5)

  • 就业创造证明:雇佣合同、员工名单、工资记录等
  • 项目合规性材料:经济影响报告、区域中心的政府批文等

避坑提示

  • 收到RFE后,必须在84天内提交补件,错过视为放弃申请
  • EB-5申请人需保留所有资金流转凭证(银行转账、托管协议等),防止资金合法性受质疑

第三阶段:面试 & 体检 —— 最后的资格确认环节

目标:通过面试与体检,确认你符合美国入境与居留条件

面试材料

  • 移民局面试通知信:包括时间、地点、材料要求
  • DS-260 确认页:适用于海外领馆处理者
  • I-485 副本:适用于境内身份调整者
  • 全部原始材料:包括学历、推荐信、财务资料,与之前提交内容保持一致
  • 身份类补件:如有曾用名、改名记录,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体检材料

  • I-693 报告:必须由USCIS指定医生签发,密封提交
  • 疫苗接种记录:如麻疹、腮腺炎、风疹、乙肝等,缺项需补种

模拟问答准备

  • 常见问题包括:
    • 为什么选择移民美国?
    • 你将如何在美工作生活?
    • 你当前职业规划是什么?

避坑提示

  • 体检必须由USCIS官网列出的认证医生完成,普通体检报告不被认可
  • 面试中如实回答,切勿隐瞒过往签证拒签、非法滞留等情况

第四阶段:身份激活 & 权利申请 —— 正式享有移民身份

目标:完成绿卡身份激活,申请工作许可与回美证

激活流程

  • 签署居住承诺书:如适用,填写 I-485 Supplement J(常用于跨国调派或高管)
  • 申请SSN(社会安全号):持批准信前往SSA办公室,需提前预约

工作与旅行文件申请

  • EAD工卡:用于合法在美就业,首次申请与I-485可双递交
  • AP回美证:允许申请人在海外自由出入境,避免重新申请签证

避坑提示

  • 初次入境必须携带**移民签证包裹(不可私拆)**交由CBP官员
  • 回美证必须在离境前申请,且长期离境(6个月或1年以上)可能影响绿卡有效性

第五阶段:绿卡维持 & 规划入籍

目标:维持身份有效性,并顺利完成入籍

文件与记录管理

  • 绿卡正反面扫描保存:遗失可申请I-90补办
  • 税务记录备份:保留近7年完整报税证明,确保身份稳定

居住要求

  • 实际居住时间要求:5年内累计居住满2.5年(30个月)
  • 长时间离境处理
    • 离境 >6个月:需申报回美证
    • 离境 >1年:可能被视为放弃绿卡,需重新申请或解释意图

入籍申请

  • 入籍条件
    • 持绿卡满5年(或与美籍配偶结婚满3年)
    • 无严重犯罪记录,持续居住美国
  • 提交N-400表:在线或纸质
  • 语言与知识测试
    • 基础英语(听说读写)
    • 公民知识测试(答对6题/10题)

避坑提示

  • 绿卡持有者为全球税务居民,即便长期居海外也必须申报美国税
  • 入籍面试需披露完整移民历史,包括所有改名、地址变更、签证记录等

附加提示

  • 移民排期动态每月更新,请关注 USCIS 官网《签证公告牌》或 DOS 官网,提前应对类别变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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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与L-1签证补件数量激增-移民局审查标准提高,申请人应如何应对

近来美国移民局(USCIS)在审理EB-5投资移民和L-1跨国公司内部调派签证时,补件通知(Request for Evidence, 简称RFE)的数量持续上升,且补件要求越来越细致和严苛。与前些年相比,移民局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核查性提出了更高标准,特别是EB-5对资金来源的证据要求、L-1A对高管职责的细化、L-1B对专业知识的定义,均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严格态势。

本文将从EB-5、L-1A与L-1B三个角度出发,深入分析当前的补件趋势与实务应对策略,帮助申请人和企业主更好地掌握形势、做好准备、降低风险。

一、EB-5投资移民签证:从“证明资金合法”到“全面穿透追溯”

《EB-5改革与诚信法案》(2022年生效)极大地加强了移民局对资金来源、就业创造和项目运营的审查深度。当前EB-5补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类:

1. 资金来源追溯要求“穿透式透明”

USCIS不再接受仅凭个人陈述、赠与协议、公证书来证明资金合法来源。补件常要求提供:

  • 至少5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记录(包括配偶/赠与人);
  • 银行流水、汇款记录与资金转移路径图;
  • 资产变现证明(如房地产买卖合同、股票交易明细);
  • 赠与、继承资金还需提供赠与人或遗产方的税务及财务文件。

举例: 如果资金来自一笔股权出售,不仅需要说明这笔股权何时购入,还要提供股权凭证、买卖合同、交易对账单、资金进账记录,以及所得税申报。

2. 项目合法性与结构透明要求增强

移民局要求申请人对所投资的区域中心或直投项目提供详尽资料:

  • 公司设立文件、合伙协议、许可执照等;
  • 项目资本结构图与EB-5资金用途说明;
  • 与项目管理人的关系界定,以及退出机制文件。

3. 就业创造模型必须精确可证

不仅要说明创造10个全职就业岗位,还要提供:

  • 经济模型(如RIMS II、IMPLAN)说明逻辑;
  • 就业创造时间表与对应支出明细;
  • 就业岗位是否为“合格”岗位的佐证。

有同行引用Zhou v. USCIS 案例; Zhou v. USCIS(案号1:19-cv-02650)中裁定,移民局对EB-5申请人资金路径的要求超出法规授权,构成“任意与武断的行政行为”(arbitrary and capricious)。但是Zhou 案为处理资金周转操作提供了法律支持,但申请人仍必须提供出资人(如配偶、亲属)的合法资金来源证据,不能误认为第三方资金交换可完全规避举证责任。

Zhou v. USCIS 案例回顾:资金周转合规路径获得法院确认

案件要点:Zhou女士通过其丈夫在中国合法获得的人民币投资美国EB-5项目,并通过第三方货币兑换人(Wu先生)将人民币转换为美元。USCIS虽承认她人民币来源合法,但因Zhou未能进一步证明Wu的美元来源是否合法,而拒绝了I-526申请。

法院判决结论:

  • 法院认为法规仅要求投资人证明其“所获得资金”是合法的,而不要求追溯第三方兑换人或中介的资金来源;
  • Zhou已通过银行汇款记录、资金交换协议等材料,完成资金合法性与流转路径的举证义务;
  • USCIS要求她追溯第三方资金来源,属于不符合8 C.F.R. § 204.6 的过度解释,因此被认定为“任意和武断”;
  • 最终法院撤销移民局决定,发回重新审理。

本案裁定的核心仅在于 “申请人无需证明货币兑换人的收入来源”但仍需证明出资人(如丈夫)本身的资金来源是合法的。换言之,Zhou 案并非意味着申请人可以不提供全链条资金来源证明,而仅适用于“资金周转环节的合规方式”参考

二、L-1签证补件频率上升:L-1A与L-1B各有关注重点

L-1签证允许跨国公司将其海外员工调派至美国关联企业工作,分为两类:

  • L-1A:适用于调派高管或经理;
  • L-1B:适用于具有“专业知识”(Specialized Knowledge)的技术或管理人员。

无论是首次申请、延期或变更雇主,移民局对L-1案件的实质审查均趋于细化。

(一)L-1A签证:高管或经理身份须“实质履职”

常见补件内容包括:

1. 高管或经理的职责细化证明

  • 日常工作的时间分配表;
  • 员工管理范围(数量、职位、监督内容);
  • 对公司预算、人事、政策制定是否拥有实际决策权。

2. 公司结构完整与职级关系证明

  • 组织结构图,标明申请人上下级、部门设置;
  • 员工名册与薪资支出表,反映团队规模;
  • 任职期间的会议纪要、签名文件、Email记录。

注意:仅担任“执行者”或“项目经理”不被视为高管/经理。申请人必须能证明其具有战略管理或监督功能。

(二)L-1B签证:对“专业知识”的定义愈发狭窄

移民局通常要求证明以下几点

  • 该知识是否为公司内部独有,是否无法从市场轻易获得;
  • 申请人如何运用该知识协助美方公司提升竞争力;
  • 提供内部培训材料、项目安排、技术文档等用于支持。

补件常见要求:

  • 专业知识对产品/服务不可替代的说明;
  • 项目分配表、出差记录、会议安排等体现其专业角色;
  • 技术文件、发明专利、参与研发历史等佐证资料。

实务应对建议:预判风险、提前布局

面对愈加严格的审查趋势,建议申请人从准备初期就采取下列策略:

1. 建立材料“证据链”,避免零散解释

  • 每一项主张(如资金来源、职位性质)都应附有原始文件+辅助说明+逻辑关联;
  • 所有时间节点应对齐,避免前后矛盾。

2. 提前识别潜在补件焦点

  • EB-5:是否有复杂资金路径、非市场化交易;
  • L-1A:是否真实承担管理职责;
  • L-1B:是否存在知识商品化倾向或可外包工作。

3. 请专业律师全程主办

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能在申请前预审材料、设定叙事逻辑、准备备用文件,并在收到补件通知后迅速准备高质量回应。随着美国移民局审查日趋严苛,EB-5和L-1签证申请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文件提交过程,而是一项高度专业、合规性极强的系统工程。越早准备、越精细构建证据链,越有可能避免RFE,或者在补件阶段快速、有效回应,确保最终获批。


关于我们|Wang Law LLC(大为律师事务所)

Wang Law LLC 总部位于芝加哥,在多伦多设有分部,专注于美国投资移民、高管签证与企业合规移民事务。我们为全球高净值客户、跨国公司及华人技术人员提供系统性、全流程的签证与绿卡法律服务。

📌 我们的服务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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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1A/L-1B调派签证及延期/转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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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身份与美国移民:法律限制与豁免机制详解

在中国申请美国移民或签证时,许多申请人常常忽视一个关键但极其重要的问题——是否具有共产党党员身份。根据美国移民法,党员身份可能导致申请人被认定为“不可受理”(inadmissible),从而影响获得绿卡或签证的资格。本文将深入解读相关法律条文,分析适用范围、风险点以及可能的豁免方式。我们先看看美国移民法中与共产党党员身份相关的法律条款

(Relevant Legal Provisions Regarding Communist Party Membership in U.S. Immigration Law)

1. 《移民与国籍法》第212(a)(3)(D)条(INA §212(a)(3)(D))

中文译文:
凡属于或曾属于共产党或其他极权政党的成员或附属者,除非适用豁免条款,属于“不可受理”外国人。

英文原文:
“Any immigrant who is or has been a member of or affiliated with the Communist or any other totalitarian party (domestic or foreign), is inadmissible unless a waiver applies.”

2. 《移民与国籍法》第212(a)(3)(D)(ii)条(Affiliation clause)

中文译文:
不仅正式成员,凡与共产党有隶属关系(如共青团、附属机构)者,也视为“附属者”,适用同样限制。

英文原文:
“The term ‘affiliate’ includes anyone who is or has been a member of an organization that is a section, subsidiary, branch, or subdivision of a Communist Party.”

3. 《移民与国籍法》第212(a)(3)(D)(iv)条(家庭成员豁免条款)

中文译文:
如申请人为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或父母),并能证明党员身份是为生计所迫或形式性行为,可申请不予受理豁免。

英文原文:
“The provisions of this subparagraph shall not apply to an alien who is the parent, spouse, son, daughter, brother, or sister of a United States citizen, or the spouse, son, or daughter of a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if the alien establishes that membership or affiliation is or was involuntary or was solely when under the age of 16, or by operation of law, or for purposes of obtaining employment, food rations, or other essentials of living.”

4. 《移民与国籍法》第212(d)(3)(A)条(非移民豁免申请,适用于如B签、F签等)

中文译文:
对于非移民签证(如B1/B2、F-1),即使属于不可受理,也可以通过向领事馆申请豁免获得签证。

英文原文:
“The Attorney General may, in his discretion, waive the application of subparagraph (D) in the case of an alien seeking a nonimmigrant visa, if the alien is otherwise eligible for such visa.”

5. 《移民与国籍法》第237(a)(1)(A)条(已获得绿卡后如发现隐瞒党员身份,可被驱逐)

中文译文:
如绿卡持有人当初通过虚假陈述或隐瞒党员身份获得身份,将构成移民欺诈,可能被撤销绿卡并驱逐出境。

英文原文:
“Any alien who at the time of entry or adjustment of status was within one or more of the classes of aliens inadmissible, or who procured entry or status by fraud or willful misrepresentation of a material fact, is deportable.”

以上就是美国移民法对党员身份办理移民限制的法律基础,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以及在移民中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根据《美国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第212(a)(3)(D)条款,任何曾经或当前属于共产党(如中国共产党)或其他极权主义政党的成员或附属者,在没有获得特定豁免的情况下,均属于移民法下的“不可受理”人员(inadmissible aliens)。

该条款不仅适用于正式党员,也可能扩展到以下人员:

  • 预备党员;
  • 共青团成员(若被认定为共产党附属组织);
  • 体制内工作人员,如政府机关、军队或国有企事业单位;
  • 曾参与中共主导的政治活动或组织。

影响范围:哪些移民类型会受到限制?

移民/签证类别是否可能因党员身份受限
亲属移民(I-130)✅ 是
职业移民(EB-1/EB-2/EB-3)✅ 是
投资移民(EB-5)✅ 是
非移民签证(F-1、B1/B2、H-1B 等)✅ 是(可能拒签)
难民/庇护申请❌ 否(党员身份反而可能是支持依据)
入籍申请(N-400)✅ 是(若曾隐瞒党员历史,可能被拒或撤销绿卡)

常见问答:我是党员还能申请美国绿卡吗?

答案是:视具体情况而定。美国法律并非对所有党员“一刀切”拒绝,而是通过设定“可适用豁免”的方式,对某些情况下的党员申请人给予绿卡资格。

1. INA §212(a)(3)(D)(iv) — 党员身份的移民豁免条款(适用于移民签证/绿卡申请人)

这是专门针对共产党或极权政党成员设置的移民豁免条款,适用于部分直系亲属、被动入党或迫于生计的情形。

法律英文原文:

“The provisions of this subparagraph shall not apply to an alien who is the parent, spouse, son, daughter, brother, or sister of a United States citizen, or the spouse, son, or daughter of a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if the alien establishes that membership or affiliation is or was involuntary or was solely when under the age of 16, or by operation of law, or for purposes of obtaining employment, food rations, or other essentials of living.”

官方释义(简体中文译文):

如果该外国人是美国公民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或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子女,并且能证明其党员身份是非自愿的、16岁前的、法律规定的形式入党、或是为了获得工作、粮食配给或基本生活所需而加入的,则该不予受理条款不适用。

2. INA §212(d)(3)(A) — 非移民签证的酌情豁免(如B1/B2、F-1等签证)

该条款授权国务院和国土安全部可对不可受理的非移民申请人给予酌情豁免(如有共产党背景但申请旅游或留学签证等)。

法律英文原文:

“The Attorney General may, in his discretion, admit any alien inadmissible under section 212(a) as a nonimmigrant in accordance with such conditions as he shall prescribe…”

简体中文释义:

国土安全部长(或总检察长)可以根据酌情权,允许不符合某些不可受理条款(如党员身份)的外国人以非移民身份入境,并可附加其认为合适的条件。

3. I-601 豁免申请程序依据(程序性法律)

如党员身份属于“不可受理”因素之一,符合家庭豁免情形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交 Form I-601(不予受理豁免申请),请求豁免该禁止条款。这一程序没有在INA的党员条款中直接列出,但USCIS规定了I-601可用于请求豁免INA §212(a)(3)(D)。

下面是实务中是几种常见的豁免情形:

1. 已经脱党并满五年

如申请人已经脱离共产党组织超过五年,则通常不再被视为不可受理。这种情形下应准备书面声明,并附有可信证据说明退党时间与原因。

2. 党员身份为被动或非意识形态参与

如果能证明入党是出于学校、工作单位安排或政治压力,并未参与任何实质性意识形态活动,美国移民局可能酌情认定可豁免。例如:

  • 在大学或研究机构被要求入党但未实际参与组织生活;
  • 名义上是党员但无实际参与(可用证人陈述、档案文件证明)。

3. 直系亲属移民的特殊豁免(INA §212(a)(3)(D)(iv))

如果申请人是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 加入共产党是为了生计或受强迫;
  • 并无敌对美国的意识形态活动;
  • 是善意申请移民;

那么可申请豁免(waiver)。通常需提交I-601不予受理豁免申请及支持声明。

风险提示:千万不要隐瞒党员身份

许多申请人认为只要不提“入党”历史就能顺利过关,甚至在DS-260签证表、I-485绿卡申请表中选择“No”。这种做法风险极高:

  • 被认定为“故意虚假陈述”;
  • 即使绿卡获批,也可能日后被撤销(revocation);
  • 可能影响入籍或未来为亲属担保。

作为律师,我们建议申请人如实申报,并由专业律师协助准备相关说明材料,合法、透明地解决党员身份问题。

特殊情况:庇护申请中的党员身份

在庇护或难民申请中,申请人如能证明自己因党员身份在中国受到迫害或有迫害的合理恐惧,党员身份反而可以成为支持庇护的证据。当然,申请人仍需证明:

  • 党员身份非自愿或为生计所迫;
  • 遭受或面临政府迫害。

这类案件的法律分析较复杂,建议在经验丰富的律师指导下操作。

在当前中美政治关系紧张背景下,美国移民系统对来自中国的申请人,尤其是具有中共党员背景的申请人,审查更加严格。合法、如实、专业地申报和解释党员身份,是避免申请失败的关键。

如您或您的亲属有党员身份且计划申请美国绿卡或签证,欢迎联系王律师事务所(Wang Law LLC),我们将为您量身定制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助您顺利实现移民目标。


大为律师事务所(Wang Law LLC)
专业移民律师,设有芝加哥、多伦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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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区域中心投资移民流程解析(2025版)顺利拿绿卡的被动投资路径

对于想要通过投资实现美国移民、但又不希望亲自经营企业的申请人而言,EB-5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路径是一条低门槛、高效率的理想选择。特别是2022年《EB-5改革与诚信法案》(RIA)实施以来,美国移民局为区域中心投资者预留了三类专项配额,目前均处于“无排期”状态(Current),为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打开了宝贵的“快速通道”。

  • 本文将带您全面了解:
  • 区域中心EB-5的基本概念
  • 投资流程与时间表
  • 最新排期政策利好
  • 风险与适合人群建议

什么是区域中心投资路径?

EB-5全称为“第五类职业优先移民”(Employment-Based Fifth Preference),允许外国投资者通过在美国创造就业的投资行为,申请美国绿卡。

区域中心投资路径是经USCIS授权的开发平台所管理的项目,投资人无需直接经营企业,而是将资金投入区域中心开发的符合移民条件的商业项目中,如房地产、酒店建设、基础设施等。

与直接投资路径相比,区域中心的主要优势包括:

  • 可计算“间接”和“诱发”就业,易满足绿卡审批要求;
  • 投资人无需日常管理企业;
  • 项目通常成熟专业,管理人经验丰富;
  • 可参与“预留配额”类别,享受当前无排期红利。

EB-5区域中心投资流程详解

Step 1️⃣:选择合规区域中心与项目

投资人需首先选择一个由美国移民局认证的区域中心项目,确保其:

  • 位于目标就业区(TEA)、乡村地区或高失业率区域;
  • 商业计划清晰,就业模型合理;
  • 管理机制透明,有退出机制;
  • 具有历史成功案例与第三方监督。

USCIS认证区域中心列表:🔗 https://www.uscis.gov/eb-5-centers

Step 2️⃣:准备投资资金并证明资金合法来源

最低投资金额:

  • 80万美元:投资于TEA、乡村或高失业率地区项目
  • 105万美元:非TEA项目。

移民局要求每位申请人提交详实的资金来源材料,包括:

  • 房产买卖记录
  • 工资或企业收入证明
  • 赠与协议及相关转账记录
  • 税单与银行流水等

Step 3️⃣:签约并汇入投资资金

完成投资前,申请人需:

  • 签署认购协议(Subscription Agreement)、有限合伙协议(LPA)等法律文件;
  • 向托管账户或项目账户汇入投资款项;
  • 支付管理费、法律服务费等。

项目方将出具投资证明及资金接收文件,用于后续申请。

Step 4️⃣:提交I-526E申请(区域中心专属)

自《EB-5改革与诚信法案》实施后,区域中心投资人需递交 I-526E表格,附带:

  • 商业计划书、就业报告、区域中心授权证明
  • 投资协议与资金入账记录
  • 全套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审批时间:目前为 18–30个月不等,但部分“预留类别”有望加速处理

Step 5️⃣:I-526E获批后,申请移民签证或身份调整

I-526E获批后,申请人可选择:

  • 🌏 境外申请:填写DS-260表格,前往美领馆面试;
  • 🇺🇸 境内申请:合法身份者可递交I-485调整身份。

此阶段需提交体检表、无犯罪证明、护照复印件等材料。

Step 6️⃣:获得两年期有条件绿卡

通过移民签证或I-485调整身份后,申请人将获得为期两年的条件绿卡。在此期间无需参与项目运营,项目方将继续执行商业计划并创造就业。

Step 7️⃣:两年后提交I-829申请,去除绿卡条件

在条件绿卡即将到期前的90天内,需提交I-829申请,证明:

  • 投资仍在项目中;
  • 项目已创造至少10个全职就业岗位;
  • 投资人未提前退出。

审批时间:约24–36个月

Step 8️⃣:获得永久绿卡

I-829获批后,申请人及其家属将获得无条件永久绿卡,可自由居住、工作、经商、就学,并在满足居住条件后申请美国公民身份。

三类“预留投资类别”目前无排期!

根据美国国务院公布的最新签证公告(Visa Bulletin),截至2025年3月:

EB5-Current 📊 数据图示:

以下三类EB-5区域中心投资类别——对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均为 “C(Current)” 状态,即:
无排期,可立即获批
✅ 优先处理,适合尽早布局

EB-5类别排期状态(中国大陆)
一般配额(Unreserved)排期中(22JAN14)
乡村项目(Rural, 20%)✅ 当前(C)
高失业率地区(10%)✅ 当前(C)
基础设施项目(2%)✅ 当前(C)

结论:当前是选择“预留类别”项目的黄金窗口期,建议尽快规划,以免未来配额占满重新排期。

常见风险与对策

风险类型说明与建议
项目风险选择有历史成功记录和退出机制的区域中心
法规变动与专业律师合作,随时应对政策调整
排期积压抢占“预留类别”项目名额可规避排期
资金安全明确退出机制与托管账户监管条款

谁适合选择区域中心投资移民?

  • 想移民但不想创业的人士
  • 家庭资产稳定、希望全家移民美国
  • 以子女教育、生活质量为移民主要目标
  • 不具备美国本地商业经营经验

大为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全流程服务

我们精通EB-5政策、项目评估与风险控制,提供:

✅ 合规区域中心项目推荐与尽职调查
✅ 全程I-526E与I-829申请文件准备
✅ 双语沟通、资金来源规划、美国税务对接
✅ 个性化移民策略与家庭身份配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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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直接投资移民流程全解析:从商业计划到永久绿卡

随着越来越多中国投资者希望通过直接经营企业方式移民美国,EB-5直接投资路径(Direct Investment)逐渐成为高净值人群关注的焦点。与区域中心投资相比,直接投资路径虽然要求更高,但自主性更强。本文将结合美国Cipolla律师事务所的流程图,系统梳理EB-5直接投资移民的全流程与时间节点。

Step 1:制定商业计划,展示10个就业岗位

直接投资EB-5的核心是“创造就业”。投资人首先需拟定一份切实可行的商业计划,明确项目的盈利模式、运营计划,并证明该项目有能力在两年内创造至少10个全职工作岗位

小提示:这一步通常需要专业律师和商业顾问共同完成,确保符合移民局要求。

Step 2:资金来源解释

投资人需向美国移民局(USCIS)提供合法的资金来源证明,如资产出售记录、工资收入证明、赠与协议等,以确保投资金额合规。

Step 3:投资资金到位

投资人应将所需金额(通常为80万美元,若不在TEA区域则为105万美元)投入到已设立或即将运营的商业实体中。

Step 4:递交I-526移民申请

完成投资后,即可向USCIS递交I-526移民申请表,作为EB-5移民程序的第一步。这份申请需附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资料、资金证明等核心文件。

Step 5:等待I-526审批(约18-24个月

USCIS会在18-24个月内完成I-526的审理流程。如果申请通过,申请人即可进入下一阶段,申请美国移民签证或身份调整(取决于是否在美国境内)。

Step 6 & 7:移民签证或身份调整申请

  • 境外申请人:需向美国驻外使领馆递交移民签证申请并预约面谈(约需6-12个月)。
  • 境内申请人(如持F-1、H-1B等签证):可通过I-485表格申请调整身份,通常处理时间为6-8个月。

Step 8:获得有条件绿卡(为期2年)

通过签证或身份调整程序后,申请人将获得一张有效期2年的有条件绿卡。此期间,必须在所投资企业中持续运营,并积极创造就业岗位。

Step 9 & 10:持续创造就业岗位

在拿到有条件绿卡后的21-24个月期间,企业需完成至少10个全职美国工作岗位的创造与维持。这是之后申请去除绿卡条件的关键。

Step 11:递交I-829,申请去除绿卡条件

在获得有条件绿卡后的21-24个月内,申请人应递交I-829表格,申请去除绿卡条件。这时需要提交证据证明企业真实运营,并创造了符合要求的就业岗位。

Step 12:获得永久绿卡(6-12个月后)

如果I-829申请顺利获批,申请人及其家属将正式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绿卡),不再受投资项目限制。

🟡 时间总览总结:

阶段预计时间
I-526审批18-24个月
签证或身份调整6-12个月
有条件绿卡2年
I-829去条件审批6-12个月

适合哪些人选择EB-5直接投资?

  • 有一定美国商业经验或熟悉本地市场;
  • 想要完全控制项目经营与资金用途;
  • 有能力实际参与企业运营并承担管理责任;
  • 不希望受区域中心项目约束、追求更高透明度的投资人。

如您正考虑通过EB-5直接投资方式移民美国,大为律师事务所 Wang Law LLC 拥有丰富的移民和投资法律经验,可协助您制定商业计划、准备全套移民材料、协调美国企业设立与后续运营,实现您的移民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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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区域中心投资与直接投资的区别及其风险分析

近年来,尽管美国移民政策不断变化,EB-5投资移民项目仍然吸引着大量中国高净值人群的关注。我们也接到许多客户的咨询,特别是关于区域中心投资直接投资这两种路径的区别与选择。本文将对这两种投资模式进行全面分析,深入探讨其各自的优势与潜在风险,旨在为有意通过EB-5项目移民美国的申请人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与指导。

什么是EB-5投资移民?

EB5

EB-5,全称为“Employment-Based Fifth Preference”,即基于就业的第五类优先移民。通过EB-5项目,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在美国投资创造就业机会,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绿卡)。

截至目前,EB-5的基本投资金额为:

  • 80万美元:位于目标就业区(TEA, Targeted Employment Area)的项目
  • 105万美元:非TEA地区项目

区域中心投资 vs. 直接投资 —— 基本区别

比较项目区域中心投资直接投资
投资模式被动投资主动管理
管理角色无需日常参与需要经营参与
就业创造可通过间接就业满足要求只能通过直接雇佣员工
适用项目多为房地产开发、酒店、基础设施等大型项目多为自营企业、小型商业项目
风险分散一般由专业团队管理,有一定风险控制机制风险集中,管理质量因人而异
灵活性投资人通常无表决权,退出机制依赖项目方投资人可完全控制资金和企业

(1)区域中心投资的优势与风险

优势:

  1. 无需参与管理:适合没有美国经营经验的申请人;
  2. 满足就业要求更灵活:可统计间接和诱发就业(如建设期工人);
  3. 项目类型多样:投资人可从多种行业中选择;
  4. 移民成功率较高:成熟项目通常配有律师、经济学家、开发商团队。

风险:

  1. 项目不透明:投资人往往无法控制项目运作;
  2. 资金返还无保障:部分区域中心因管理不善或欺诈问题导致资金亏损;
  3. 审批排期长:中国出生申请人通常面临较长排期;
  4. 与绿卡绑定:若项目失败,可能导致I-526被拒,绿卡申请失败。

(2)直接投资的优势与风险

优势:

  1. 自主可控:适合有商业背景、有意在美国创业的人士;
  2. 快速决策与灵活调整:无需等待区域中心分红或表决;
  3. 风险集中但明确:完全了解自己的企业与财务状况;
  4. 适合家庭参与:许多投资人会以家庭企业形式经营,提升参与度。

风险:

  1. 必须直接创造10个全职就业岗位
  2. 经营难度大:需了解美国法律、税务、市场等;
  3. 时间投入大:需亲自管理或聘请可靠的本地团队;
  4. 移民与商业目标难以兼顾:有些企业盈利但不符EB5就业创造要求,反之亦然。

适合人群建议

  • 区域中心投资适合:
    • 没有美国经营经验;
    • 不希望承担企业运营压力;
    • 希望尽可能减少移民风险的人群。
  • 直接投资适合:
    • 有美国商业资源或家人可以协助经营;
    • 有创业梦想;
    • 愿意承担一定商业和管理风险,追求自主性的人群。

EB-5投资是一项结合了资本运作、移民规划与风险管理的系统性工程。选择区域中心还是直接投资,需结合申请人的资金实力、风险承受能力、家庭规划和未来目标。

我们建议在投资前,务必咨询具有丰富经验的美国移民律师专业项目评估顾问,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不可逆的损失。


如您对EB-5区域中心或直接投资项目感兴趣,欢迎联系 大为律师事务所 / Wang Law LLC,我们提供专业的中英文服务,协助您从项目筛选、文件准备、I-526申请,到最终获得绿卡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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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投资移民全解:政策变化、申请流程与最新规定(2025年更新)

美国 EB-5 投资移民项目允许外国投资者通过投资美国企业、创造就业机会的方式,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绿卡)。该计划由美国国会于1990年设立,并在2022年通过的《EB-5 改革与诚信法案》(RIA)中进行了重大修改,极大提高了申请的透明度与合规要求。

根据美国移民局(USCIS)2025年最新规定,EB-5 项目现分为两类:直接投资区域中心投资,并对投资金额、项目审核、就业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指导。以下为EB-5项目最新信息汇总。


一、什么是EB-5投资移民?

EB-5 是美国第五类优先职业移民(Employment-Based Fifth Preference),适用于希望通过投资获得美国绿卡的外国投资人。投资者必须在新商业企业(New Commercial Enterprise, NCE)中投入资本,并为美国工人创造至少10个全职就业岗位

投资金额要求:

投资类型投资金额地区要求
一般投资$1,050,000无特别要求
目标就业区域(TEA)$800,000高失业率地区或农村地区(由USCIS确定)

二、2025年 USCIS 最新 EB-5 新规要点

根据 USCIS 官网最新更新内容(官方链接):

  1. I-526E 表格适用于区域中心投资人;直接投资人使用 I-526 表格。
  2. 投资者可在提交 I-526/I-526E 后申请调整身份(I-485)、工作许可(I-765)和回美纸(I-131)。
  3. 不能合并缴费 I-526/I-526E 与 I-485 等表格,否则 USCIS 将退件。
  4. 每财年 EB-5 签证配额为 10,000 张,其中 32% 专门保留给TEA、农村和基础建设项目。
  5. 所有区域中心必须通过 I-956 表格重新认证,并提交 I-956H 披露相关人员诚信背景。

三、EB-5 投资移民流程(2025版)

第一步:准备阶段

  • 签署律师服务协议
  • 准备资金来源文件
  • 签署基金投资文件
  • 投资款电汇至监管账户,支付管理费用

第二步:提交 I-526E / I-526 申请

  • 律师提交投资移民申请
  • 区域中心项目获释资金,正式开始投资周期
  • 若人在美国,可同时提交 I-485 等身份调整表格

第三步:等待审批与身份调整

  • I-526E 或 I-526 获批
  • I-485 获批后获得 有条件绿卡
  • 可申请 EAD(工卡)与 AP(回美纸)合法工作与出入境

第四步:两年有条件绿卡阶段

  • 有效期两年,需维持投资与就业创造状态
  • 投资资金必须持续处于“风险状态”

第五步:申请 I-829 去除绿卡条件

  • 在绿卡两周年前90天内提交
  • 满足创造10个就业机会、项目正常运行、未撤资等条件
  • 获批后获得永久绿卡

四、区域中心简介

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是由 USCIS 授权的商业实体,旨在集中吸引EB-5资金进入美国特定区域,用于开发大型项目。超过90%的 EB-5 投资人选择通过区域中心路径,因其:

  • 可采用“间接就业”计算方式更易满足要求;
  • 提供项目管理与就业报告,降低申请人负担;
  • 通常投资金额为 $800,000(符合TEA条件)。

五、EB-5 投资人资格要求

投资者必须:

  • 投资来自合法资金(收入、赠与、贷款均可);
  • 在美国创设新企业或重组现有企业;
  • 满足最低投资额要求;
  • 为美国工人创造至少 10 个全职岗位;
  • 积极参与企业经营或通过区域中心实现被动管理。

六、移民律师专业建议

EB-5 项目因涉及金额高、周期长,建议申请人务必在以下几方面保持高度谨慎:

  • 资金来源合规证明是 USCIS 审核重点,务必提供详细且合法的资产路径;
  • 选择区域中心项目时,需调查项目的真实就业创造潜力及还款安排;
  • 随着 RIA 法案实施,移民局加强了对区域中心与项目方的合规监管,务必寻找有经验、有律师团队支持的项目方;
  • I-485身份调整过程可能长达数年,建议同时准备回美纸与工作许可保障灵活性。

我们建议有意投资移民的申请人提前与专业律师沟通,评估风险与路径,以确保投资和移民之路稳健、安全、合规。

EB-5投资移民的所有费用及如何有效规划

对于有意通过EB-5项目实现美国移民的投资者来说,全面了解整个申请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费用至关重要。由于费用结构受项目类型、服务机构、个人情况及移民阶段的影响较大,因此很难有一个“一切切”的费用总额。本文将系统检索EB-5投资移民申请中的各项主要费用类别,帮助投资人做好预算和资金安排,确保流程顺利、合法、合规。

最低投资金额

这是EB-5申请的核心组成部分,必须投入符合要求的最低金额:

  • 目标工作区(即TEA)项目:最低投资额为 $800,000
  • 非TEA区域项目:最低投资额为 $1,050,000

💡 注意:投资款必须来自合法来源,并需提供详尽的资金路径与来源说明,满足移民局审查标准。

项目管理费

通常由区域中心或项目方收取,用于项目运营管理、行政支持等:

  • 常规费用范围: $40,000 – $100,000, 一般是投资额的10%,至少要有这个预期的支出。
  • 此费用也需提供合法来源证明

中介服务费

如通过移民中介参与项目,需支付相应中介服务费:

  • 通常费用范围: $10,000 – $50,000
  • 此费用无需提供资金来源说明

移民律师服务费

移民律师将协助准备和提交移民申请文件,是保障整个流程合规合法的关键角色:

  • 费用范围: $15,000 – $30,000
  • 此费用也无需提供合法来源证明

美国政府官方费用 (生效时间:2024年4月1日)

I-526/I-526E 表格

  • 费用: $11,160 / 包括EB-5诚信基金费用
  • 选择为单独投资者或区域中心投资者

I-829 表格 (投资者用于移除有条件绿卡的申请)

  • 费用: $9,525

支付方式

  • 支持个人支票、银行本票、美国邮局支票或使用G-1450表格的信用卡/借卡支付
  • 英文票据表头必须填写“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 USCIS费用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务必参考移民局官网最新公告。

其他可能费用

必需支出:

  • 体检费
  • 文件翻译、公证费
  • 文件邮寄、证明费

可选支出:

  • 商业律师审阅投资合同
  • 投资顾问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 会计师准备资金来源报告
  • 税务规划费用

预算规划与专业指导是成功的基石

EB-5投资移民是一个涉及金额大、流程复杂的项目。全面了解各项费用构成,有助于投资人做好经济与法律上的准备,避免因信息不透明或资金安排不足而影响申请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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