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官再冻结川普终止出生公民权令

2025年7月10日,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一位联邦法官再次发布全国性初步禁令,全面冻结川普总统试图终止“出生公民权”(Birthright Citizenship)的行政命令。这项裁定不仅是对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有力捍卫,也为遭受政策威胁的“在美出生但父母非法居留的儿童”提供了广泛法律保护。

#new order to pause birthright citizenship order

案件背景:川普行政令挑战“出生即公民”原则

2025年1月20日,川普在重新就任总统首日签署行政命令《保护美国公民身份的含义与价值》(PROTECTING THE MEANING AND VALUE OF AMERICAN CITIZENSHIP),明确表示不再承认在美出生、父母非法居留或仅临时在美者所生子女的美国国籍身份。该命令立即引发多起诉讼,被控违反《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关于出生地公民权的规定,该条款明确指出:

“所有在美国出生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和所居住州的公民。”
——《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款(U.S. Const. amend. XIV, § 1)

联邦法官Laplante的初步禁令

2025年7月10日,联邦地区法院法官Joseph Laplante在庭审中裁定:

“这项初步禁令并无争议。剥夺美国公民身份,以及对一项长久存在政策的突然改变,构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他进一步表示:“美国公民身份,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特权。”

法官裁定内容包括:

  • 核准将原告扩展为全国范围内的集体诉讼(class action)成员,包括所有受该行政令影响的当前和未来出生的儿童
  • 向联邦政府下达无限期全国性初步禁令,禁止执行该行政命令;
  • 暂缓命令几日,以便政府提起上诉。

值得注意的是,该裁决回避将“父母”纳入集体诉讼范围,认为父母的移民状况差异较大,暂不适合集体认证。

程序策略-为何使用“集体诉讼”而非全国性禁令?

由于2025年6月27日最高法院的裁定限制了地方法官签发全国性禁令的权力,但仍保留“通过集体诉讼达到广泛阻止行政令的途径”。因此,Laplante 法官选择将案件转化为集体诉讼并认证全国范围的出生儿童为集体成员,既符合法律程序要求,又有效维权。正如他在法庭上所言:

“全国性禁令我不舒服,但集体诉讼不同。最高法院已经暗示集体诉讼是更合适的选择。”

宪法意义-再次确立第十四修正案的司法权威

联邦法院包括Laplante法官在内的多个裁定均认为:“川普行政令违反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与百年来未被推翻的司法先例相悖。” 这些判例共同强调:出生地公民权是美国根本宪法制度的组成部分,不容行政权随意更改。任何变更该制度的企图都必须通过修宪程序,而非总统行政命令。

对移民家庭的现实影响

若行政令生效,可能导致:

  • 新生儿陷入无国籍状态
  • 无法申请联邦医疗、教育、投票和就业等基本权利;
  • 被遣返至从未踏足的国家
  • 引发移民身份复杂家庭的法律与心理创伤。

尽管法院已发布初步禁令,但川普政府已表态将迅速提起上诉。其他地方法院也将依据最高法院的新标准重新评估是否缩小或撤销原有禁令。因此,相关家庭和维权机构必须密切关注司法动向,并继续推进宪法权利的捍卫。

此次裁定再次表明:美国法院系统在面对违反宪法核心价值的行政行为时,依然发挥着“守护者”的角色。出生在美国的孩子,其公民身份不应因父母的身份问题而遭受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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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6:3裁决:联邦地方法院全国性禁令受限-出生公民权命运未定

2025年6月28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3的重大裁决,限制联邦地方法院发布“全国性禁令”(nationwide injunction)的权限。虽然该案并未直接裁决“出生公民权”本身的宪法效力,但其结果却对川普政府意图限制非法移民子女自动获得美国国籍的行政政策产生深远影响。此项裁决不仅重新定义了地方法院权力的边界,也拉开了各州在出生公民权政策上分化对抗的序幕。本文将从判决背景、法律基础、核心案例、各州政策分化、未来趋势及移民家庭实务建议等方面进行解读。(非法律意见)

案件背景:全国禁令之争与出生公民权政策的交汇

2024年,川普在总统大选中再度胜出,并于2025年1月20日就任第47任美国总统。他在竞选期间明确承诺,拟通过行政手段限制非法移民在美所生子女自动取得公民身份的权利。在其新政府上任后,一项试图重新解释第十四修正案、限制出生公民权的行政命令迅速推出,立刻引发激烈争议与多州起诉。一些联邦地方法院随后发布“全国性禁令”,试图阻止该行政命令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最高法院接受上诉并作出裁定,明确限制地方法院发布“对全国有效”的禁令,认为此类禁令逾越了地方法院应有的地域与当事人范围,违反联邦司法体系的基本分权原则。

最高法院裁决要点:地方法院效力仅限辖区内当事人

此次6:3裁决强调以下几个核心原则:

  • 地方法院仅有权就特定当事人作出裁决,不应发布对全美范围适用的禁令;
  • “全国性禁令”可能造成司法冲突,破坏其他地区法院独立裁量权;
  • 行政政策的暂停应通过层级上诉与最终判决实现,而非由一地方法官单方面冻结全国政策。

该判决虽未提及具体移民政策,但显然限制了蓝州通过全国禁令阻止红州执行联邦行政命令的手段,为川普政府移民政策在部分州推进扫清障碍。

出生公民权法律依据与经典案例回顾

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首句: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该条款为出生公民权的核心宪法基础,其是否适用于非法移民子女,历来存在争议。

判例: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 169 U.S. 649 (1898)

事实背景: Wong Kim Ark为中国移民后裔,在旧金山出生,回国探亲后被拒绝入境。

法院裁定: 他依法为美国公民。最高法院以6:2裁定确认在美国出生、非外交人员子女即享有公民权。

法律原则: 确立了“出生地决定国籍”(Jus Soli)的宪法标准。

该案至今仍是“出生公民权”最重要的司法先例。但随着新一届保守派主导的最高法院构成稳定,该判例是否将被推翻,成为2026年后潜在的大法官审查焦点。

红蓝州政策对立:联邦分裂已现端倪

本次裁决的直接结果之一,是让州与州之间的移民政策执行开始出现显著分化:

红州(共和党主导)

如德州、佛州、阿拉巴马、田纳西等州,极有可能:

  • 拒绝为部分新生儿签发出生证明;
  • 拖延或限制社会安全号与护照申请;
  • 借助本州立法明确排除非法移民子女的公民身份。

蓝州(民主党主导)

如加州、纽约、伊利诺伊等州,则可能:

  • 明确立法确认“所有在本州出生者即为美国公民”;
  • 鼓励医院与地方政府照常发放出生证明;
  • 州法院裁定该类行政命令在其辖区“无效”或“不适用”。

这种分化预示美国在出生公民权问题上,已进入“宪政拉锯战”的前哨阶段。

未来趋势预测:法律与政治路径图

时间节点法律与政治发展
2025年7月红州执行川普行政令,蓝州法院发布局部禁令反制
2025年9月出现州与州、州与联邦之间法律冲突,案件陆续上诉
2026年初案件升至联邦巡回法院甚至进入最高法院审查程序
2026年底或后最高法院可能重新审理Wong Kim Ark,挑战其先例地位

移民家庭实务建议

在政策剧烈波动时期,大为律师事务所建议您务必提前规划、主动应对:

  1. 分娩地点选择: 尽量避免在红州生育,减少未来法律风险;
  2. 文件保存完整: 包括出生证明、社安号申请、医院记录等;
  3. 参与法律行动: 有需要时可加入集体诉讼或提交Amicus Brief
  4. 咨询专业律师: 制定家庭成员的长期移民与身份安排策略;
  5. 避免灰色操作: 例如虚假居住证明或故意隐瞒身份,风险极高。

大为律师事务所可为您提供全方位协助

大为律师事务所(Wang Law LLC)长期专注于移民法与宪法争议案件,在出生证明争议、移民身份维权、联邦诉讼、儿童公民权问题等方面拥有丰富实务经验。我们深知当前政策动荡对移民家庭带来的焦虑与风险,愿意为您的家庭与下一代提供法律保障。

我们为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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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出生公民权:宪法基础、联邦法律条文与司法判例

“出生公民权”(Birthright Citizenship),即在美国出生的人自动获得美国国籍,是美国宪政体系中最基本的国籍认定原则之一。尽管这一制度已有超过百年的判例确认,但近年来,围绕其适用范围的政治争议持续升温,尤其是针对非法移民或持非移民签证者所生子女的国籍问题。本文将系统梳理美国出生公民权的法律基础,包括宪法条文、联邦法规定义,以及最高法院的重要判例,为法律实务工作者、移民家庭及政策研究者提供权威参考。

美国出生公民权的法律与案例依据(中英文对照)

一、宪法依据 | Constitutional Basis

《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 第一款

U.S. Constitution, Amendment XIV, Section 1

中文
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归化,并受其司法管辖之人,皆为美国及其所居住州之公民。

English: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Amendment XIV, Section 1

本条是出生公民权的根本依据,确立“属地主义”原则,适用于大部分在美出生者。

二、联邦法律依据 | Statutory Authority

《美国法典》第8编 §1401 (a)

8 U.S. Code § 1401(a)Nationals and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t birth

中文
下列人员在出生时即为美国公民与国民:
(a) 在美国出生,且受其司法管辖之人。

English:
“The following shall be nationals and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t birth: (a) a person born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该法条是对宪法条文的具体实施,移民局(USCIS)在身份认定中广泛适用。

三、经典判例依据 | Landmark Case Law

1. 美国诉黄金德案(1898)

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 169 U.S. 649 (1898)

一名在美国出生、父母为中国籍劳工的男子被拒入境。最高法院裁定他依据第十四修正案为美国公民。

English Summary:
A man born in San Francisco to Chinese parents was denied reentry. The Supreme Court held that he was a U.S. citizen under the Fourteenth Amendment.

引文 Quote
“The Fourteenth Amendment affirms the ancient and fundamental rule of citizenship by birth within the territory…”
—— Wong Kim Ark, 169 U.S. at 693

本案确立即便父母非公民,只要在美出生且不具外交豁免,就自动获得公民身份。

2. 普莱勒诉多伊案(1982)

Plyler v. Doe, 457 U.S. 202 (1982)

德州试图拒绝向非法移民子女提供公共教育。最高法院裁定非法移民子女也是“受司法管辖之人”。

English Summary:
Texas denied public education to children of undocumented immigrants. The Court ruled they are protected under the Fourteenth Amendment.

Quote
“No plausible distinction with respect to Fourteenth Amendment ‘jurisdiction’ can be drawn between resident aliens whose entry was lawful, and those whose entry was unlawful.”
—— Plyler, 457 U.S. at 211 n.10

强化了黄金德案的立场:非法移民子女仍适用第十四修正案。

3. 移民局诉里奥斯-皮内达案(1985)

INS v. Rios-Pineda, 471 U.S. 444 (1985)

本案虽未直接涉及出生公民权,但法院承认原告所生子女为美国公民,并考虑其国籍在递解决定中的影响。

English Summary:
While addressing deportation relief, the Court recognized that the U.S.-born children of noncitizens are U.S. citizens and may affect equitable relief.

虽非主旨案件,但实际应用中承认出生即为美国公民的效力。

五、例外与限制情形

出生于美国但不自动成为美国公民的情形主要包括:

情形是否为美国公民
父母为外国驻美外交官否(享有外交豁免权,不受司法管辖)
出生在美国控制区域(如美属萨摩亚)特殊规定适用
在美国军舰、领事馆出生通常视为美国领土,享国籍

政治争议与现实挑战

目前总统川普多次主张通过行政命令或立法限制出生公民权,特别是针对无证移民所生子女。但根据现行法律:

  • 修改出生公民权需通过宪法修正案,即国会2/3通过并获得3/4州议会批准;
  • 或通过新案推翻Wong Kim Ark 1898年判例(高度困难);
  • 行政命令无法绕过宪法或有效推翻联邦判例。

2025年6月28日,最高法院在 Trump v. CASA, Inc. 案中以6:3裁定限制联邦法院发布全国性禁令,虽未直接否定出生公民权,但显著改变了对行政命令的救济方式。

目前出生公民权仍受宪法保障,司法解释体系清晰。然而,联邦法院程序性救济的收缩,意味着移民政策的执行更易碎片化、区域化。在当前与未来可能出现的政策变化中,移民家庭和律师从业者需更加关注合法身份规划、地方法院动向及宪法解释演进。

法律引用索引

  1. U.S. Const. amend. XIV, §1
  2. 8 U.S.C. §1401(a)
  3. 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 169 U.S. 649 (1898)
  4. Plyler v. Doe, 457 U.S. 202 (1982)
  5. INS v. Rios-Pineda, 471 U.S. 444 (1985)
  6. Trump v. CASA, Inc., 603 U.S. ___ (2025, Slip Opi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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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终结出生公民权”行政令的法律分析与实际影响

随着川普在2025年1月重新就任美国总统,他签署了一项引发广泛争议的行政命令:限制非法移民和短期签证持有人在美所生子女自动获得美国国籍的权利。这项政策直接挑战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的“出生公民权”(Birthright Citizenship)条款,并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诉讼风暴和宪政危机。本文将系统分析该行政令的法律依据、挑战路径、最新进展及对华人群体和赴美生子家庭可能带来的实际影响。

宪法背景:出生公民权的法律基础

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款明确规定:

“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归化,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及其所居住州的公民。”

这一条款自1868年通过以来,奠定了“出生即公民”(jus soli)原则的宪法基础。历史上,该原则曾多次被联邦最高法院确认,包括1898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美国诉黄阿福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 169 U.S. 649),确立了华裔移民二代在美出生自动获得国籍的权利。

川普行政令的内容与法律逻辑

2025年1月20日,川普签署行政令,核心内容包括:

  • 禁止非法移民在美所生子女自动获得美国国籍;
  • 禁止以短期签证(如F1学生签证、B2旅游签证、H-1B工作签证)居留者在美所生子女自动获得国籍;
  • 行政令适用于行政令发布30天后出生的新生儿;
  • 明确不影响美籍或绿卡父母的子女获得国籍。

该行政令的核心法律逻辑在于否认特定类别父母的“受美国司法管辖”,从而试图规避第十四修正案的适用。

最新判决:最高法院限制全国禁令的发布

面对川普行政令的发布,22个州(包括加州、纽约、伊利诺伊州等)迅速提起联邦诉讼,请求法院发布“全国禁令”阻止政策生效。

2025年6月27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作出具有重大意义的裁决:以6:3保守派多数认定联邦地方法官不得随意发布“全国适用”的禁令。这一裁决意味着,地方法院的禁令仅对案件原告生效,不能“全国一刀切”阻止总统行政命令的执行。阅读原文报道:AP News:Supreme Court curbs nationwide injunctions in Trump birthright citizenship fight

此举大幅削弱了下级法院遏制联邦行政权的能力,也为未来总统行政令的执行打开了更多空间。

法律与现实的灰色地带:孩子是否仍具美国国籍?

根据现行法律与宪法解释,总统行政命令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除非联邦最高法院在未来直接裁定第十四修正案不适用于非法或临时身份者所生子女,否则出生公民权依旧有效。

但由于最高法院限制了“全国禁令”,美国境内可能出现以下尴尬局面:

  • 在原告州(如加州、纽约)出生的孩子仍可获得美国国籍和社安号
  • 在其他未受禁令保护的“红州”出生的孩子,国籍权利可能被拒绝或延迟

这种“出生地决定国籍”的局面前所未有,标志着宪法权利在联邦体系下的实际适用面临割裂。

Birth Citizenship vs States when birth
#Birth Citizenship vs States when birth

对华人家庭和赴美生子家庭的影响

在当前政策和法律不确定时期,为了孩子的到美国国籍:

  1. 务必选择在“原告州”分娩(如CA、NY、IL、WA、MA等)
  2. 保留好合法签证身份、I-94入境记录、医院出生证明等材料
  3. 避免政策正式实施后仍赴美生子,以免孩子面临国籍争议
  4. 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在特定州出生是否仍享有出生公民权的保障
  5. 若孩子在不明确法律状态下出生,可考虑启动司法审查程序维护权利

宪政原则与行政权的冲突仍在继续

川普“终结出生公民权”行政令可能不会轻易终结。它开启了对第十四修正案的直接挑战,也重塑了美国总统行政权与联邦法院之间的权力平衡。随着案件在联邦法院继续推进,未来数月或许将成为决定美国出生公民制度命运的关键期。对于华人家庭而言,这既是对法律认知的考验,也是家庭规划的重要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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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绿卡申请全流程材料清单和分阶段避坑指南(2025最新版)

2025年最新版美国绿卡全流程申请指南,覆盖申请、审核、面试、身份激活到入籍五大阶段。详细列出每一阶段所需材料,结合避坑建议,帮助申请人有条不紊地推进绿卡进程,减少错误与延迟。

第一阶段:递交申请 —— 材料决定能否入场

目标:证明你的身份、学历、工作背景和资金来源符合移民要求

身份类材料

  • 护照复印件:包括个人信息页、有效签证页、所有出入境记录页
  • 出生证明:需附中英文对照翻译件,并由公证机关出具
  • 婚姻/家庭证明:如适用,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收养文件等(同样需翻译公证)

学历/职业类材料

  • 学历文件:毕业证书与成绩单(若为非英文,需经认证翻译;学术类移民建议做WES或ECE认证)
  • 英文简历:完整时间线,突出符合移民类别的关键经历,如科研成果、管理经验等
  • 工作证明:在职证明(注明职位、职责、工作年限、薪资)
  • 推荐信:3封以上,由业内权威人士出具,强调你的专业能力和影响力(建议每封重点不同)

财务证明材料

  • 投资移民(EB-5)
    • 资金来源证明(如房产出售合同、投资收益证明、工资流水等)
    • 资产评估报告(说明资产价值与合法来源)
  • 雇主担保移民
    • 雇主的财务报表、税单等,确保其有能力支付你职位所需薪资

移民申请表格

  • 职业移民
    • 雇主提交 I-140 表格
    • 自雇申请人或NIW类别填写 I-140 + I-485
  • 投资移民
    • 区域中心项目需提交 I-526E 表

避坑提示

  • 所有非英文文件必须由“宣誓翻译员”翻译,自行翻译或非认证翻译无效
  • EB-5 的资金必须追溯到最初的合法收入,避免现金存款、私人借款等模糊来源

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 准备应对RFE,强化申请优势

目标:建立一条完整“证据链”以证明你的移民资格

官方文件

  • I-797 收据通知:确认移民局收到你的申请,可用来追踪案件进度

专业能力证明

  • 科研成果:专利文件、发表的论文、被引用记录
  • 行业奖项:国家级或国际奖项(奖项说明、获奖证明)
  • 专业组织会员:如IEEE、ACS、国家医学会等会员证书
  • 媒体报道:介绍你成就的主流媒体文章截图和翻译

推荐信策略

  • 数量:至少3封
  • 来源:来自不同国家、单位的专家或领导人
  • 内容:必须具体说明你的贡献、成就对行业或国家的影响,不能泛泛而谈

投资类附加材料(EB-5)

  • 就业创造证明:雇佣合同、员工名单、工资记录等
  • 项目合规性材料:经济影响报告、区域中心的政府批文等

避坑提示

  • 收到RFE后,必须在84天内提交补件,错过视为放弃申请
  • EB-5申请人需保留所有资金流转凭证(银行转账、托管协议等),防止资金合法性受质疑

第三阶段:面试 & 体检 —— 最后的资格确认环节

目标:通过面试与体检,确认你符合美国入境与居留条件

面试材料

  • 移民局面试通知信:包括时间、地点、材料要求
  • DS-260 确认页:适用于海外领馆处理者
  • I-485 副本:适用于境内身份调整者
  • 全部原始材料:包括学历、推荐信、财务资料,与之前提交内容保持一致
  • 身份类补件:如有曾用名、改名记录,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体检材料

  • I-693 报告:必须由USCIS指定医生签发,密封提交
  • 疫苗接种记录:如麻疹、腮腺炎、风疹、乙肝等,缺项需补种

模拟问答准备

  • 常见问题包括:
    • 为什么选择移民美国?
    • 你将如何在美工作生活?
    • 你当前职业规划是什么?

避坑提示

  • 体检必须由USCIS官网列出的认证医生完成,普通体检报告不被认可
  • 面试中如实回答,切勿隐瞒过往签证拒签、非法滞留等情况

第四阶段:身份激活 & 权利申请 —— 正式享有移民身份

目标:完成绿卡身份激活,申请工作许可与回美证

激活流程

  • 签署居住承诺书:如适用,填写 I-485 Supplement J(常用于跨国调派或高管)
  • 申请SSN(社会安全号):持批准信前往SSA办公室,需提前预约

工作与旅行文件申请

  • EAD工卡:用于合法在美就业,首次申请与I-485可双递交
  • AP回美证:允许申请人在海外自由出入境,避免重新申请签证

避坑提示

  • 初次入境必须携带**移民签证包裹(不可私拆)**交由CBP官员
  • 回美证必须在离境前申请,且长期离境(6个月或1年以上)可能影响绿卡有效性

第五阶段:绿卡维持 & 规划入籍

目标:维持身份有效性,并顺利完成入籍

文件与记录管理

  • 绿卡正反面扫描保存:遗失可申请I-90补办
  • 税务记录备份:保留近7年完整报税证明,确保身份稳定

居住要求

  • 实际居住时间要求:5年内累计居住满2.5年(30个月)
  • 长时间离境处理
    • 离境 >6个月:需申报回美证
    • 离境 >1年:可能被视为放弃绿卡,需重新申请或解释意图

入籍申请

  • 入籍条件
    • 持绿卡满5年(或与美籍配偶结婚满3年)
    • 无严重犯罪记录,持续居住美国
  • 提交N-400表:在线或纸质
  • 语言与知识测试
    • 基础英语(听说读写)
    • 公民知识测试(答对6题/10题)

避坑提示

  • 绿卡持有者为全球税务居民,即便长期居海外也必须申报美国税
  • 入籍面试需披露完整移民历史,包括所有改名、地址变更、签证记录等

附加提示

  • 移民排期动态每月更新,请关注 USCIS 官网《签证公告牌》或 DOS 官网,提前应对类别变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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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个必须的移民文件翻译

办理移民手续可能会让人感到望而生畏,即使是对那些熟悉这一过程的人来说也是如此。除了经济负担和漫长的等待时间之外,收集并准确翻译所需文件是最具挑战性的部分之一。

常见的需要翻译的移民文件

移民申请高度依赖于与签证类型相关的支持文件。以下是通常需要在提交前进行翻译的 20 种常见文件:

  • 护照
  • 学位证书或教育证书
  • 出生证明
  • 结婚证
  • 离婚判决书
  • 无犯罪/犯罪记录(一般需要当地公证处公证)
  • 已出版的作品
  • 学术成绩单
  • 房产证
  • 工作记录
  • 税务申报表
  • 银行对账单
  • 推荐信
  • 驾驶执照
  • 医疗记录
  • 领养文件
  • 财务担保证明
  • 服兵役记录
  • 移民历史文件
  • 无犯罪证明

收集这些文件可能会让人不知所措,确保其翻译的准确性同样至关重要。了解您的签证类型所需的文件可以更好地准备并简化翻译过程。

确定您的申请所需的翻译文件

准备移民文件翻译的第一步是确定申请所需的文件。所需的支持证据取决于您的签证类型,通常分为以下几类:

  • 家庭类签证:适用于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或遗孀。
  • 工作类签证:适用于拥有专业技能、非凡能力或在美国创造就业机会的重大投资者。
  • 多元化抽签签证:适用于来自历史移民率较低国家的申请人。
  • 人道主义签证:适用于难民、寻求庇护者以及受虐待或贩卖受害者。

每种签证类别可能需要不同的文件,因此咨询移民律师或查阅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的资源可以帮助确保您走在正确的轨道上。

为什么需要认证翻译

USCIS 要求所有随申请提交的非英文文件必须附有认证翻译。认证确保翻译完整、准确,并由有资格将原语言翻译为英语的人完成。提交未经认证的翻译可能导致昂贵的延误、额外的证据请求,甚至申请被拒。

是否需要专业翻译服务合作伙伴?

虽然具备双语能力的个人或家庭成员可以尝试翻译,但与专业翻译服务合作可以显著降低风险。值得信赖的翻译合作伙伴熟悉 USCIS 的标准、格式要求以及避免延误所需的准确性。

专业服务还可以确保所有文件的一致性。例如,术语如“软件工程师”在翻译时可能会有不同的表达方式(如“程序员”或“系统开发人员”),这可能在审核过程中引起混淆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翻译服务特别适用于复杂的案件,提供持续性和可靠性。

利用先进的翻译管理系统

高效的翻译管理系统可以简化大规模、多语言项目的处理。这些平台可以简化工作流程,集中管理文件跟踪,并在所有材料中保持一致性。通过自动化重复性任务并优化资源分配,翻译系统可以节省时间并降低成本,同时确保高质量的结果。

通过正确的工具和专业知识,管理移民文件的翻译将不再是一件令人压力重重的事情。一个有条理的流程能确保您的申请符合所有要求,让您能够专注于移民旅程的下一步。

ATA(美国翻译协会)的语言服务目录包含超过 7,000 名个人和公司,提供专业的翻译和口译服务。访问 https://www.atanet.org/directory/ 了解更多。

催办令如何加快移民案件的审理速度

美国的移民制度可以给人带来许多好处。例如,绿卡可以使一个人在美国永久生活和工作。不幸的是,美国的移民制度也给人带来极大的挑战。基于大量的案件和行政官僚的拖延,一个人要真正获得美国的移民利益可能需要漫长的时间。当您的移民申请等待多于合理的预期时,可以考虑采用催办令以加快案件的审理速度。


什么是催办令?

要理解什么是催办令,您需要理解两个词,“令状”“履行义务”。令状是法院发出的命令,这是一种司法救济。

Mandamus 源于拉丁文,意思是“我们命令”。因此,催办令是法院发布的命令,要求采取某些执行行动,履行其特定的法定义务。

根据美国法律,催办令的依据是《美国法典》第 28 卷第 1361 节,明确指出,“地方法院对强制制美国或其任何机构的官员或雇员履行明确的义务的诉讼具有原始管辖权”。这一条款赋予联邦法院对政府官员或机构未履行职责的案件进行司法监督的权力。


哪些移民案件中可以采用催办令?

几乎各种类型的移民案件都可以采用催办令来要求美国移民局(USCIS)加快审理。

常见适用的案件包括:

  1. I-130 亲属移民申请:例如,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为其配偶或子女申请移民。
  2. I-140 职业移民申请:适用于希望通过职业资格获得绿卡的申请者。
  3. I-485 身份调整申请:包括申请人在美国境内调整为永久居民的程序。
  4. N-400 公民入籍申请:移民局对入籍申请长期拖延时可使用催办令。
  5. EAD(工卡)申请:对于需要工作许可的申请人,催办令可以加快审批速度。
  6. I-589 庇护申请:针对庇护身份的长时间延误,催办令可能是有效工具。
  7. 签证程序的行政审查(Administrative Processing):常见于使领馆签证拖延的情况。

延误的案例

以 I-485 身份调整为例,根据 USCIS 的政策,大部分调整身份的申请通常在 8 到 14 个月内完成。如果案件超过了正常处理时间并无合理解释,申请人可以使用催办令要求法院干预。


提交催办令的要求

根据美国移民法及相关判例法,提交催办令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核心条件:

1. 明确的救济权

移民催办令案件中的“明确的救济权”要求通常取决于申请者寻求催办令的目标是否符合法律保护的“利益区”。例如,根据《移民与国籍法》第 245 条规定,申请调整身份(I-485)是合法移民利益之一。法院会判断申请人是否具备受法律保护的明确权利。

相关案例:

  • Lovitky v. Trump, 949 F.3d 753 (D.C. Cir. 2020) 中,法院明确指出,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其移民利益受到行政拖延的影响且符合法律保护范围,则其有权寻求催办令。

2. 明确的履行义务

申请人必须证明被告(如 USCIS)对案件的处理具有特定法定义务。例如,USCIS 对每份移民申请负有及时处理的职责。移民局的操作手册(USCIS Policy Manual)明确规定,拖延不得超出合理范围。

3. 无其他救济方法

申请人需证明已穷尽其他所有可行的行政救济程序。例如,如果申请人尚未多次联系移民局或未向国会联络员提交调查请求,则法院可能认为催办令的条件尚不成立。

案例参考:

  • Sisseton-Wahpeton Oyate v. U.S. Department of State, 659 F. Supp. 2d 1071 (D.S.D. 2009),法院强调,只有当申请人确实没有其他替代方案时,催办令才能被视为最后的司法救济。

如何提交催办令?

提交程序:

  1. 选择适当的法院 根据《美国法典》第 28 卷第 1391 节,诉讼可以在以下地点提出:
    • 被告所在地;
    • 引起争议的所在地;
    • 原告所在地。
  2. 起草和提交文件
    • 提交的文件包括投诉书(Complaint)、律师声明(Affidavit)、以及相关证据。
    • 明确指出申请延误的时间和造成的实际影响。
  3. 通知被告 通知移民局或相关政府机构,并提供合理的时间进行回应。

费用

  • 联邦法院的诉讼费通常为 400 至 500 美元。
  • 律师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可能在 5000 至 10000 美元之间。

催办令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催办令的作用

  1. 要求移民局在一定期限内对案件采取行动。例如,法院可命令 USCIS 在 30 天内完成申请处理。
  2. 提供明确的司法监督,确保政府机构履行法定义务。

催办令的限制

  1. 催办令无法改变案件本身的实质事实。例如,如果申请人不符合移民要求,催办令无法使其获得批准。
  2. 无法干预移民局的自由裁量权(如优先级的排序)。

案例参考:

  • Norton v. Southern Utah Wilderness Alliance, 542 U.S. 55 (2004),法院指出催办令不能强制政府机构改变其合法的自由裁量权。

法律支持和风险分析

提交催办令的潜在风险

  1. 不利裁决的可能性:如果法院认为移民局的拖延是合理的,可能驳回诉讼。
  2. 移民局的报复:虽然法律禁止此类行为,但申请人可能担心移民局因诉讼而采取更严格的审查。

结论

催办令是一种有效的法律工具,可以加快移民案件的审理速度。通过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人可以促使移民局在合理时间内采取行动。然而,申请人必须确保符合提交催办令的条件,并准备充分的证据支持其诉求。

关键词:催办令、移民申请加快、移民局延误、法律救济、移民案件诉讼

虽然催办令无法保证移民申请一定获得批准,但在行政延误对申请人造成重大影响时,它是值得考虑的最后救济手段。如果您正在面对移民申请延误的问题,建议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以评估您的案件是否适合提起催办令。

如需进一步了解催办令或其他移民服务,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或联系我们的专业团队,我们会竭诚为您服务。


参考文献

  1. 《美国法典》第 28 卷第 1361 节 强制令)
  2. 《行政程序法》第 5 U.S.C. § 706 节,允许法院审查不当拖延的行政行为。
  3. 《移民与国籍法》(INA)
  4. Lovitky v. Trump, 949 F.3d 753 (D.C. Cir. 2020)
  5. Norton v. Southern Utah Wilderness Alliance, 542 U.S. 55 (2004)
  6. Sisseton-Wahpeton Oyate v. U.S. Department of State, 659 F. Supp. 2d 1071 (D.S.D. 2009)

Azumah诉USCIS案判决解读:2024年美国移民法新规影响深度剖析

背景:

Azumah诉美国移民局 (USCIS) 案件源于一名合法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申请入籍过程中遭遇的法律争议。案件的核心问题在于,绿卡持有人在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后发生的某些行为或法律问题,是否会影响其申请归化(入籍美国)的资格。

案件基本事实

  1. 申请人背景:

– Azumah 是一名通过合法方式获得绿卡的永久居民。

– 他最初通过家庭担保的方式调整身份,成为合法永久居民。

– 在持绿卡期间,他因轻微刑事案件被列入“不可入境”或“可被驱逐”名单。

  1. USCIS的裁定:

– USCIS 在处理其入籍申请时,依据移民与国籍法 (INA) 中关于“良好道德品格”的要求,拒绝了他的入籍申请。

– USCIS认为,他在绿卡持有期间的刑事定罪记录使其不符合归化资格。

  1. 争议焦点:

– Azumah 认为,根据法律,他的入籍资格只应基于他成为合法永久居民时的合法性,而不应受绿卡持有期间的后续行为影响。

– USCIS 则坚持,后续行为可以成为拒绝入籍申请的合法依据。

 

案件法律分析

  1. 法律依据:

– 移民与国籍法 (INA) 中规定,入籍申请人需证明其具备良好道德品格 (Good Moral Character, GMC)。

– 通常情况下,移民局会审查申请人在提交入籍申请前5年的行为记录。

– 此外,法律还规定,申请人获得绿卡的过程必须符合法律要求。

  1. 关键问题:

– USCIS是否有权基于绿卡持有期间的行为拒绝入籍申请?

– 是否应将重点放在申请人获得永久居民身份时的合法性?

 

第四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定

  1. 裁定内容:

– 法院支持了 Azumah 的主张,认为 USCIS 对法律的解读过于严格。

– 裁定明确:如果申请人最初成为合法永久居民时的身份调整过程符合所有法律要求,那么绿卡持有期间的行为不应成为拒绝入籍申请的主要依据。

– 除非后续行为表明申请人不再符合“良好道德品格”的基本标准,后续入境记录或轻微违规行为不应影响其归化资格。

  1. 法律依据解释:

– 法院指出,移民与国籍法的核心是确保申请人在调整身份为永久居民时符合法律要求。

– 对于绿卡持有期间发生的行为,例如技术性违规或轻微刑事问题,应给予合理宽容,特别是在这些行为对社会危害较小的情况下。

  1. 裁定影响:

– 法院要求 USCIS 将入籍审核的重点重新聚焦于申请人首次获得绿卡时的合法性,而非过于苛刻地追溯绿卡持有期间的每一项行为。

 

案件意义

  1. 对法律解读的调整:

– 这一裁定有效纠正了 USCIS 过去对良好道德品格标准的过度延伸。

– 明确了入籍申请审查的界限:只要申请人最初获得绿卡的身份调整过程符合法律,其后续的技术性违规或偶发行为不应成为入籍的障碍。

  1. 对移民群体的影响:

– 此裁定为大量绿卡持有人扫清了入籍障碍,尤其是那些因轻微刑事案件、国际旅行记录或文书疏漏而受到影响的移民。

– 特别是在家庭担保、庇护身份调整、以及EB-5投资移民等类别中,此裁定极大降低了申请人的心理压力和法律风险。

  1. 对USCIS政策的影响:

– USCIS 在这一裁定后调整了入籍审查政策(2024年11月14日生效的新规正是该裁定的体现),不再过多追溯绿卡持有期间的行为,而是更加注重最初身份调整的合法性。

– 审查范围的缩小将显著提高入籍申请的效率,同时减少因技术性问题产生的法律争议。

 

潜在争议与未来影响

  1. 法律一致性:

– Azumah案的判决适用于第四巡回上诉法院辖区,但其他巡回法院是否会遵循这一标准仍存在不确定性。

   – 如果其他地区的法院出现不同解读,可能会促使美国最高法院介入,给出最终裁定。

 

  1. 移民法改革的趋势:

– 这一裁定为美国移民法的灵活性和人性化管理树立了榜样。

– 未来,移民政策可能会进一步减少对技术性违规的惩罚性审查,向更公平透明的方向发展。

结语

Azumah诉USCIS案不仅为合法永久居民争取了更宽松的入籍政策,还推动了美国移民法的现代化改革。此案的裁定强调了法律审查的核心:公平与合法性。对于绿卡持有人来说,此案件的意义在于,它消除了许多因小问题而无法归化的障碍,提供了更清晰的法律路径,帮助他们实现美国梦。

尽管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近年来简化了部分入籍程序,申请成为美国公民的过程中仍可能遇到各种障碍和挑战。这些障碍可能涉及居住要求、道德品质、语言能力、公民知识、税务合规、移民违规行为以及安全背景调查等多个方面。以下是详细解析及应对建议:

1. 居住要求
入籍申请人需满足严格的居住条件:
连续居住:申请人必须在递交申请之前的五年(或某些情况下为三年)内,连续以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居住在美国。这意味着申请人在此期间将美国作为主要居住地。如果离境超过六个月但少于一年,USCIS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未放弃在美国的主要住所,例如:

税务申报单或雇佣记录。
在美国保留的住房或租赁合同。
离境原因的详细说明(如家庭紧急情况或商务需求)。
对于离境时间超过一年的人士,一般会被视为中断连续居住,但申请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提交表格N-470来申请连续居住豁免。

实际居住:申请人需证明在过去五年(或三年)期间,至少有一半时间实际居住在美国(即30个月或18个月)。长期居住海外或频繁短期旅行可能引发审查,尤其是当旅行记录表明申请人对美国的居住意图不明确时。

州或地区居住:申请人需在提交入籍申请前,在当前居住的州或USCIS辖区内居住至少三个月。

2. 良好的道德品质
良好的道德品质(Good Moral Character, GMC)是入籍的重要评估标准。以下情况可能导致申请被拒:

犯罪记录:包括重罪(如谋杀、暴力犯罪)或某些轻罪(如盗窃、毒品相关犯罪)。即使是未被定罪但涉嫌参与的行为,也可能影响道德品质评估。
欺诈行为:提供虚假信息、使用伪造文件或在移民申请中作出虚假陈述。
税务欺诈:未履行税务义务可能被视为不良行为。
其他行为:如非法赌博、酒驾、长期吸毒或酒精滥用等。
应对策略:

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供证据证明改过自新,例如参加戒毒或社区服务,来向USCIS证明良好道德品质的恢复。
咨询律师是应对复杂案例的最佳方式,尤其是涉及犯罪记录的情况下。

3. 语言能力与公民知识
申请人需通过英语测试和公民知识考试。这是许多申请人的难点:

英语测试:涵盖口语、阅读和写作能力,主要评估申请人是否能够用英语进行基本沟通。
公民知识考试:涉及美国历史、政府和宪法问题,共100个考题中随机抽取10题,申请人需正确回答其中的6题。
豁免条件:

如果申请人年满50岁且已在美国居住超过20年,或年满55岁且已居住超过15年,可申请豁免英语测试,仅需用母语参加公民知识考试。
年满65岁且已居住超过20年的申请人可接受简化版的公民知识考试。

4. 税务合规
税务问题是USCIS评估申请人的关键因素之一:

申请人需证明其已按时提交所有联邦、州及地方的税务申报,并支付相关税款。
如果存在未缴税款或未提交的申报表,需在申请前解决问题并提供相应证明。
申请人还需确保自己的税务记录清晰,以免因税务问题影响道德品质评估。

5. 拖欠家庭支持义务
未支付法院命令的赡养费或子女抚养费可能影响道德品质评估,进而影响入籍申请。申请人需提供文件证明已履行相关义务或采取措施解决拖欠问题。
6. 移民违规行为
某些行为会直接导致入籍申请被拒,例如:

非法投票:非公民在联邦、州或地方选举中投票。
冒充美国公民:如在工作申请中声称是美国公民。
非法入境:未经许可进入美国或逾期滞留可能影响申请。
对于此类问题,申请人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采取适当补救措施。

7. 旅行历史
申请人需提供详细的离境记录,特别是在五年(或三年)内的所有离境时间:

离境超过六个月但少于一年的,需要提交证据证明未中断连续居住。
离境超过一年的,通常需要重新计算居住时间,除非申请人在离境前申请并获得《回美证》或N-470表格豁免。

8. 安全审查与背景调查
USCIS会对所有申请人进行严格的背景调查和安全审查,包括:

指纹采集:提交指纹后,FBI将进行犯罪背景检查。
安全审查:USCIS会审查申请人是否构成国家安全威胁,包括恐怖主义或极端主义相关行为。
未解决的法律问题:如正在审理的案件或未支付的罚款,可能延迟申请进程。
申请人应确保在提交申请前解决所有法律和行政问题,以避免延误或拒绝。

总结与建议
尽管入籍程序存在诸多潜在障碍,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高成功率:

提前准备:确保满足居住、道德品质和语言能力等基本要求。
记录完整:保留所有税务、旅行和居住记录,以备审查。
咨询专业人士:在复杂情况下,如犯罪记录或移民违规行为,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
熟悉USCIS资源:利用USCIS提供的在线工具和材料,做好考试和申请准备。
通过充分准备和专业指导,申请人可以有效克服障碍,顺利完成入籍程序,成为美国公民。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协助处理类似入籍案件,欢迎联系大为律师团队!

2024年美国绿卡持有人入籍新规 | 政策核心与影响深度解析

美国移民局(USCIS)近日颁布的新规,旨在放宽对合法永久居民(LPR)入籍审核的要求,并已于2024年11月14日正式生效。该政策适用于所有在生效日期之后递交的入籍申请,同时也覆盖已递交但尚未完成审查的案件。这一调整是移民局顺应现实需求、提升审核效率的重要举措,标志着美国移民政策进入更加宽松和灵活的新阶段。

新政策的主要目标是:

  1. 简化审核流程,减轻申请人的负担;
  2. 提升入籍效率,加速合法永久居民的归化进程;
  3. 为符合条件的移民提供更公平、更透明的途径成为美国公民。

政策核心:只审查首次入境或身份调整的合法性

根据新规,美国移民局将专注于审核申请人首次成为合法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时的合法性,而不再对其持绿卡期间的后续入境记录进行追溯。这一变化使得大量绿卡持有者在申请入籍时,无需再担忧以下问题:

  1. 绿卡持有期间的国际旅行记录:不再需要逐一提供每次返回美国的合法入境证明(是不是很开心)。
  2. 后续入境过程中的潜在瑕疵:如手续疏漏或技术性问题(例如文件不完整或临时违规行为)。

只要申请人通过家庭担保、庇护申请、或工作签证合法调整为永久居民,便被视为满足基本入籍要求。这意味着,移民局将更加注重绿卡申请时的合法性,而非绿卡持有期间的活动。

#Citizenship Application#

受益群体:哪些申请人从中获益?

一、已是合法永久居民的移民

对于持绿卡多年的移民,此政策无疑是重大利好。它不仅简化了文书准备流程,还减少了申请中的不必要审查。这尤其对以下群体影响显著:

  • 因小型违规行为受到审查风险的绿卡持有人
  • 绿卡期间频繁出入境的申请人
  • 涉及过轻微刑事案件的移民

二、可能受到技术性问题影响的申请人

以下几类技术性问题可能使申请人陷入“不可入境”或“可被驱逐”的困境,新规有效缓解了这部分群体的担忧:

  1. 未更新地址:部分绿卡持有人未按时更新移民局地址记录,新规下不会因这一疏漏受到过多追究。
  2. 非法工作:一些绿卡持有人在未报税情况下进行短期打工,新规将避免因这些小型违规行为否决其入籍资格。
  3. 签证或入境记录问题:包括绿卡持有人因文件失误或入境手续不完整而遭遇的不公平审查。

明确的审查重点:追溯最初的合法身份

移民局此次政策调整源于第四巡回上诉法院(Fourth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在2024年作出的判决,即Azumah诉USCIS案。案件的焦点在于:

  • 一名合法永久居民在获得绿卡后因刑事定罪而被列入“不可入境”或“可被驱逐”名单。
  • 法院裁定,只要其最初调整为合法永久居民时符合所有法律要求,后续的不良记录不应影响其入籍申请资格

这一裁决有效纠正了移民局此前对法规的过度解读。通过将重点重新聚焦于“最初的合法身份”,避免了因绿卡持有人后续行为而出现的差异化标准。新规的出台正是为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审核标准,并为合法永久居民提供更具可预测性的入籍途径。

政策的意义与潜在影响

一、对移民群体的影响

  1. 降低入籍门槛
    新规取消了对绿卡期间后续行为的过多关注,这将显著减少因技术性问题或偶发性违规导致的入籍资格被否决的情况。
  2. 缓解法律压力
    持绿卡者不再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收集后续出入境记录,避免因轻微错误导致的繁琐审查。
  3. 推动更多移民归化
    政策的简化为合法永久居民入籍扫清了障碍,有望进一步提高入籍率。

二、对移民局的影响

  1. 提升效率
    减少对绿卡持有人复杂记录的审查,将显著缩短申请处理时间,使移民局资源得到更合理分配。
  2. 降低争议风险
    通过统一标准,减少因个案处理差异化而引发的法律纠纷,提升审查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三、对美国社会的意义

  1. 强化移民融合
    加速绿卡持有人入籍进程,有助于移民更快融入美国社会,并为美国带来更多公民贡献。
  2. 推动经济发展
    入籍申请的便利化将吸引更多高技能移民选择长期留美,从而对美国经济发展形成正面影响。

对特定移民群体的影响

  1. EB-5投资移民-EB-5投资者常因国际旅行频繁而面临入籍时的额外审查压力。新规下,只需证明最初通过投资移民计划合法获得绿卡,后续的出入境记录不再成为障碍,极大简化了投资移民的入籍流程。

  1. EB1A和NIW杰出人才移民-这类移民申请人通常是高学历或高技能的专业人士,新规不仅缩短了入籍等待时间,还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提升他们对归化程序的信心。
  1. 受庇护者与家庭担保移民-对于通过庇护或家庭担保获得绿卡的群体,新规显著减轻了入籍申请的心理和法律负担,让他们在面对繁琐文书时更加从容。

新政策的执行

移民局此次政策调整不仅是对法院判决的回应,更是美国移民法改革的积极探索。随着政策的推行,以下趋势值得关注:

  1. 更高的入籍申请率
    合法永久居民将更加积极申请归化,美国有望迎来公民数量的进一步增长。
  2. 简化政策对其他领域的启示
    未来,美国移民局可能会参考这一模式,进一步简化其他移民类别的审核标准。
  3. 全球移民竞争力提升
    更加透明、宽松的政策有助于增强美国在全球移民市场的吸引力,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和投资者。

结语

美国移民局此次放宽绿卡持有人入籍标准,是一项里程碑式的政策调整,反映了对移民现实需求的深刻理解。对于持绿卡多年的合法永久居民而言,这项政策不仅简化了入籍流程,更为他们提供了实现美国梦的清晰路径。与此同时,新规的推行也展现了美国移民体系在人性化与效率提升方面的不断努力。

大为律师团队将持续关注相关政策动态,为客户提供更全面、专业的移民法律服务。如有任何入籍或移民相关疑问,欢迎联系我们。

#USCIS policy#

参考链接:
USCIS政策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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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N-400 入籍申请表一起寄出的辅助材料有哪些

和 N-400 入籍申请表一起寄出的辅助材料有哪些?

当你填好了 N-400 入籍申请表,并准备寄出的时候,按照 USCIS 的规定,你随着申请表寄出下列文件.

除了支票要原件,其他的都要复印件,USCIS 不会把你提交的文件寄回来.

  1. 申请费
    • 个人支票公司支票或者 money order 都可以,必须是在美国的某家银行开户的
    • 收款人: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写全称,不要简写)
    • 金额:$725
  2. 绿卡复印件,正反面
  3. 不需要照片(除非申请人不在美国境内)
  4. 申请表上名字和绿卡名字不一样的,提交改名字的文件
  5. 结婚绿卡,提交下列文件:
    • 配偶的出生纸,或者公民纸,或者美国护照(资料页和签名页)
    • 结婚证书
    • 配偶和 TA 的前配偶的离婚文件,或者前配偶的死亡证书
    • 有夫妻两个人名字的文件,比如:
      • 联合报税的税表
      • 房贷
      • 共有的银行账号
      • 小孩的出生纸
    • 如果你曾结过婚,你和你的前配偶的离婚文件

有长时间出境、参加美军、被捕、欠税、身体残障等情况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