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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工作签证如何申请绿卡/L1 Work Visa to Green Card Process

L1是一种非移民工作签证,对于在跨国公司工作并愿意作为公司内部人员调派进入美国工作的员工来说,这可能是一种合适的选择。

美国移民局可将这些临时签证授予高管、经理或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美国国会于1970年设立了L1签证,以便雇主能够更有效地将公司内部人员从外国调派到美国。此外,持有L1A签证的外国人可能有资格获得EB-1C类绿卡。

在过去三年中至少有一年连续为跨国公司工作的高管或经理有资格获得L1A签证。美国移民局将高管定义为有权“在没有太多监督的情况下做出广泛决策”的人。而符合资格的经理人员应监督专业人士、至少负责一个部门或管理企业的一个重要职能。

L1B签证是另外一种选择,适合那些具有专业知识,并且这些专业知识与跨国公司的利益相关。一般而言,美国移民局认为如该专业人士拥有与跨国公司的生产链或程序或国际市场利益相关的高级知识,就可能符合L1B签证的要求。有了这类非移民签证,持有人如果符合设立美国办事处的标准,也可以进入美国设立办事处。

为了获得L1A或L1B跨国公司内部调派签证,跨国公司和拟调派员工需满足一定的要求。

一般来说,在美国的公司如果符合两个标准,就有资格成为L1签证的跨国公司:

  • 与外国公司有合格关系(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
  • L1员工在美拟工作期间,正在或将在美国和至少一个其他国家正常经营

无论公司内部调动的L1签证申请人是高管、经理还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士,他们都需要具备多项资格要求。为了满足L1A或L1B签证的要求,拟调派的L1 员工应以高管、经理或专业人士的角色在过去三年中至少在跨国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L1签证与其他类型的非移民签证相比有几个优势。其中包括:

  • 配偶和21周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获得L2签证
  • 持L2签证的配偶自动获得不受限制的工作许可,而无需向 USCIS 申请EAD工卡(尽管如此,他们仍然可以申请EAD工卡以作为身份证件)
  • 持L2签证的子女可就读公立学校直至21周岁
  • 签证没有名额限制,可以立即申请,相比较于H-1B工作签证有名额限制,且只能在每年的特定时间内申请
  • L1A总共可7年,L1B总共可5年
  • 满足条件的雇主可以申请L1一揽子签证
  • L1A签证可能有助于获得EB-1C绿卡

L1签证申请流程的第一步是填写I-129表格,并将申请表与证明文件一起提交给美国移民局。在美国的雇主是申请人(Petitioner)。雇主可寻求律师协助申请文件的准备。

如果美国移民局确定申请符合L1签证的要求并批准申请,拟调派员工(Beneficiary)就可以向其原籍国的美国领事馆申请L1签证。如果拟调派员工在提交I-129表格时处于合法身份,并在I-129表格中请求转换身份,且在提交后从未离开美国,则拟调派员工的身份将直接转换成L1身份。但是,如果L1员工离开美国,则必须先获得L1签证才能作为L1签证人员重新进入美国。

L1跨国公司派遣签证第一次有效期一般为1至3年,具体取决于L1的类型以及申请公司的年龄和情况。尽管如此,可以申请L1签证延期。与最初的L1申请程序一样,申请人需向移民局提交I-129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文件。

如果一家公司在一年内已经为其外籍员工获得10个或以上的L1跨国公司内部调派签证,或者拥有符合条件的规模或资产,则可以考虑申请L1签证一揽子申请。精通L1一揽子申请的签证律师可以为那些认为自己可能符合条件的公司提供建议。

L1签证是美国的非移民工作签证。这不是绿卡。然而,获得L1A签证(非L1B签证)的个人可能有资格获得EB-1C绿卡。EB-1C又称跨国公司高管绿卡。尽管申请EB-1C绿卡不是必需先获得L1A工作签证,但最好如此。

事实上,EB-1C绿卡经常被当作是EB-5投资移民绿卡的替代方案。对于在海外创业的企业家来说, EB-1可能是一个可行的移民方案。

在外国公司担任高管职务后,外国人可以在美国设立新公司或购买类似公司,并获得1年L-1A签证,从而进入美国创业。在美国分公司蓬勃发展一年或更长时间后,创业者可以考虑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140表格,申请EB-1C跨国公司高管绿卡。

提交I-140表格只是申请绿卡的第一步。为了最终获得绿卡,L-1A签证持有人应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485表格

i-485

如果移民排期当前,可以同时提交I-485表和I-140表。否则,必须等到移民排期排到才能提交I-485表格。

从L1A签证到获得绿卡的整个过程一般为3-6年。在获得绿卡之前,外国公司和在美国的公司必须一直保持关联关系并持续经营。

L1B签证持有人不能申请EB-1C绿卡。然而,他们有可能申请EB-2(具有高级学位/特殊能力的外籍员工)或EB-3(专业人员、技术工人和其他工人)类别的绿卡。

与EB-1C不同的是,他们的雇主需要从劳工部获得劳工证(PERM),然后将PERM和I-140表格一起提交。

与EB-1C类似,L1B签证持有人申请基于EB-2或EB-3的绿卡必需等待排期排到才能提交I-485申请。

L1B签证持有人获得绿卡的时间差别很大,因为等待移民排期的时间差别很大。例如,在印度出生的申请者要等10年以上,而在德国出生的申请者只等1年左右,甚至根本没有等待时间。无论如何,打算申请前先咨询有经验的律师是明智之举。

The L1 is a type of non-immigrant work visa that might be a suitable choice for individuals working in multinational companies who are willing to be internally transferred to work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USCIS) grants these temporary visas to executives, managers, or individuals with specialized knowledge. The L1 visa was established by the U.S. Congress in 1970 to enable employers to efficiently transfer their internal staff to work in the United States. Additionally, foreign nationals holding an L1A visa may be eligible for the EB-1C green card.

Two Types of L1 Visas

For individuals working in multinational companies, they may qualify for either the L1A or L1B visa.

L1A Visa

The L1A visa is available for executives or managers who have worked for at least one year continuously within the past three years in a multinational company. USCIS defines executives as individuals with the authority to make broad decisions without much supervision. Qualified managers should supervise professional employees, be in charge of at least one department, or manage a critical function of the business.

L1B Visa
The L1B visa is an alternative for those with specialized knowledge related to the interests of the multinational company. Generally, USCIS considers individuals eligible for the L1B visa if they possess advanced knowledge related to the company’s production, processes, or international markets.

Eligibility Requirements for L1 Intracompany Transferee Visa
To obtain the L1A or L1B intracompany transferee visa, both the multinational company and the prospective employee must meet specific requirements.

Requirements for the Multinational Company
Generally, a company in the U.S. may qualify for L1 visas if it meets two criteria:

It has a qualifying relationship with a foreign company (parent company, branch, subsidiary, or affiliate).
While the L1 employee will work in the U.S., the company should be conducting regular business in the U.S. and at least one other country.
Requirements for the L1 Employee
Whether an executive, manager, or specialized knowledge professional, the prospective L1 employee must fulfill several qualifying criteria. To meet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L1A or L1B visa, the intracompany transferee should have worked continuously for at least one year within the past three years in the multinational company and in an executive, managerial, or specialized role.
Advantages of Obtaining the L1 Visa
Compared to other non-immigrant visas, the L1 visa offers several advantages:
Spouses and unmarried children under 21 can obtain L2 visas, and spouses can automatically receive unrestricted work authorization without needing to apply for an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EAD) card (although they can still apply for an EAD card as an identification document).
Children holding L2 visas can attend public schools until they reach 21 years of age.
The L1 visa is not subject to numerical caps and can be applied for immediately, unlike certain visas such as the H-1B visa, which have numerical limits and specific annual application periods.
The L1A visa can be granted for a total of 7 years, and the L1B visa for a total of 5 years.
Eligible employers can apply for the L1 blanket petition.
The L1A visa may assist in obtaining the EB-1C green card.
L1 Visa Application Process
The first step in the L1 visa application process is for the U.S. employer to complete the I-129 form and submit it to USCIS along with supporting documents. The employer may seek the assistance of an L1 visa attorney to prepare the application package. If USCIS determines that the application meets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L1 visa and approves it, the prospective employee can apply for the L1 visa at the U.S. consulate in their home country. If the intracompany transferee is in lawful status in the U.S. at the time of filing the I-129 and requests a change of status on the form and has not departed the U.S. since the filing, the employee’s status will be directly changed to L1 status. However, if the L1 employee departs the U.S., they must obtain the L1 visa to re-enter the U.S. as an L1 visa holder.

L1 Visa Extension Application
The initial validity period of the L1 intracompany transferee visa is usually between 1 to 3 years, depending on the type of L1 and the circumstances of the applying company. Nevertheless, individuals can apply for an extension of the L1 visa. The process of applying for an extension is similar to the initial L1 visa application, requiring the submission of the I-129 form and relevant supporting documents to USCIS.

L1 Visa Blanket Petition
Companies that have obtained 10 or more L1 intracompany transferee visas for their foreign employees within one year or meet specific size or asset criteria may consider applying for an L1 visa blanket petition. Competent visa attorneys experienced with L1 blanket petitions can provide advice to companies that believe they meet the criteria.

Transition from L1 Visa to Green Card

L1A Visa to Green Card

The L1 visa is a non-immigrant work visa in the U.S. and not a green card. However, individuals holding an L1A visa may be eligible to apply for the EB-1C green card, also known as the multinational manager or executive green card. While it is not a requirement to have an L1A visa before applying for EB-1C green card, having an L1A visa may be advantageous.
The EB-1C green card is often considered an alternative to the EB-5 immigrant investor green card. For entrepreneurs who have established businesses overseas, EB-1C might be a viable immigration option. After serving as an executive in a foreign company, the individual can establish a new or similar company in the U.S. and obtain a one-year L-1A visa to enter the U.S. for business purposes. After one year or more of successful operation in the U.S. branch, the entrepreneur may consider submitting the I-140 form to USCIS to apply for the EB-1C multinational manager or executive green card.
Submitting the I-140 form is only the first step in the green card application process. To ultimately obtain the green card, the L-1A visa holder should submit the I-485 form to USCIS. If the priority date is current, both the I-485 and I-140 forms can be filed concurrently. Otherwise, the I-485 form must wait for the priority date to become current before it can be filed.
The entire process from L-1A visa to green card can take approximately 3-6 years. During this time, the foreign company and the U.S. company must maintain the qualifying relationship and continue to operate.

L1B Visa to Green Card
L1B visa holders are not eligible to apply for the EB-1C green card. However, they may be eligible to apply for green cards in the EB-2 (foreign nationals with advanced degrees/special abilities) or EB-3 (skilled workers, professionals, and other workers) categories.
Unlike EB-1C, their employer will need to obtain a Labor Certification (PERM) from the Department of Labor, which will be submitted together with the I-140 form.
Similar to EB-1C, L1B visa holders applying for green cards based on EB-2 or EB-3 must wait for the priority date to become current before filing the I-485 application.

The time for L1B visa holders to obtain a green card can vary significantly due to the waiting time for the priority date. For example, applicants born in India may have to wait for over 10 years, while those born in Germany may only wait for about a year or even have no waiting time at all. In any case, consulting an experienced attorney before applying is advisable.

如何在myProgress里查询765工卡 和131回美证办理进度


近日,美国移民局上周发布消息,宣布将myProgress(办理进程)查询扩展到I-765(工卡)和I-131(回美证)。通过myProgress,申请人可查看其已递交的申请的预估审理时间,以及申请结果。

除了I-765(工卡)和I-131(回美证)以外,申请人还可以使用myProgress来查询N-400(入籍)申请、I-90(更换永久居民卡)申请,以及I-130(亲属移民)申请的预估时间。

如何使用myProgress进行查询?

申请人首先必须在美国移民局网站注册一个在线账户,然后登录账户,选择相应的待审理的申请进行查看。

移民局网站在线账户注册链接:
https://www.uscis.gov/file-online/how-to-create-a-uscis-online-account

申请人将能看到已递交的待审理申请的myProgress选项。在myProgress里会显示申请的预计等待审理时间,以及下面三个重要进程:
• 确认已收到该申请;
• 打指纹已预约(如有要求);
• 该申请的裁决结果。

移民局提示,申请人仍然需要访问向公众开放的案件审理时间查询页面,确认是否有资格向移民局递交案件超出正常审理时间的服务请求。

申请审理时间查询页面链接:
https://egov.uscis.gov/processing-times/


那必然是美国EB-5投资移民新法中的“双递交”政策。


除了“无排期”,对于在美国的留学生来讲,“双递交”政策真的称得上双保险,我们建议留学生自己独立做主申请人,在美国境内同时递交I-526E申请和I-485转换身份申请,包括I-765工卡和I-131回美证的申请,这样移民局就会先发放EAD工卡和AP回美证,让大家毕业后不用依赖雇主Sponsor工签,直接应聘、上岗或者创业。
不用担心身份失效,完美解决了大家在等绿卡期间——合法留美身份的困扰。

安省无遗嘱遗产分配

遗产规划的一个重要部分是立个遗嘱,遗嘱会约定在您去世后的您的资产的分配。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死亡,根据安大略省法律规定,意味着你没有留下任何关于如何分割和分配财产的意向和指示。在这种情况下,安大略省继承法改革法案(Ontario Succession Law Reform Act)规定了如何将您的财产分配给您活着的亲属。

如果您希望您的财产根据省级法律进行分割,立个遗嘱是一个非常好的安排,因为这将减少管理您的资产所涉及的延误和费用, 但是华人很多时候很忌讳生前立遗嘱,虽然这种请款也在慢慢的改变。

《安大略省继承法改革法案》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遗产将以以下方式分配:

 如果结婚没有孩子:配偶将获得全部遗产。
 如果已婚并有孩子:配偶现在有权获得第一笔350,000加币优先份额,(而不是200,000加币,200,000加币是2021年3月1日前的规定)。 如果剩下的钱超过35万加币,那在配偶和孩子之间分配。
o 如果只有一个子女,优先份额以外的遗产余额由配偶和子女平分。
o 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优先份额以外的遗产余额配偶将占三分之一,其余资产在孩子之间平均分配。
 如果单亲父母但是有子女:子女继承同等份额。如果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已经去世,该孩子的后代(即孙子女)将继承他们的特定份额。
 已婚无子女:如果你合法结婚(不包括事实婚姻即common law),配偶有权继承一切。
 没有配偶和子女:遗产由父母平等继承。如果只有一位健在的父母,那么她/他将继承全部遗产。
 没有配偶、子女或父母:遗产将平均分配给兄弟姐妹。如果任何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去世,他们的遗产份额将平均分配给他们的孩子。
 没有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遗产应分配给死者的侄女和侄子。
 没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或侄女/侄子:遗产应分配给最亲密的近亲。
 如果没有明显的近亲,遗产将归安大略省政府所有。
 当一个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是只有血亲、包括婚外出生的孩子或合法收养的孩子才能继承。混血亲属将与全血亲属平分。

当某人在安大略省无遗嘱死亡时,必须指定遗产管理人根据无遗嘱法律管理和分配死者的资产。法院有权根据《遗产法》中规定的无遗嘱法律任命遗产管理人来管理和分配死者的资产。根据第29(1)款的规定,对于谁将成为遗产管理人,没有制定分配计划。根据第29(1)条,法院在决定谁将担任遗产管理人时,将考虑以下人员:(
a)在死者去世前与死者结婚的人,或在死者去世后与死者以婚外夫妻关系生活的人;(b) 死者的近亲;或
(c)第(a)条所述的人及其近亲。

如果没有合资格的人愿意或能够承担这一角色,法院可以任命一名公共受托人或遗产管理官员来管理遗产。

如果你负责所爱之人的遗产分配产生了纠纷,特别是您在悲伤中无法面这种复杂的问题,建议联系我们的律师事务所经验丰富的遗嘱和遗产律师,获取专业建议。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一万张美国H1B Holder visa 48小时被抢光

6月27日,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事务部(IRCC)部长肖恩·弗雷泽(Sean Fraser)宣布了该国首个科技人才战略(Tech Talent Strategy),包括向美国H-1B签证持有者提供1万个工作许可证,为创业者和科技人才申请签证提供优待措施,并推出吸引数字游民的计划。

开始的时候很多人认为他们不会到申请加拿大的工作签证,毕竟加拿大收入低并且税务很高,就业机会也少,但是事实上是开放不到48小时,10000个名额被一抢而空;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申请人都是持有美国H1B的申请人,也就是在美国有正式的工作,抢个工签就是为了避免万一被裁员了,转战加拿大,然后再找机会回到美国,这样以来,加拿大就成为了一个完美的中转站,成就了无数人的美国梦;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工卡仅仅开放给H1B 签证的持有人,如果这个工卡是开放给H1B不中的小伙伴估计不要48小时可能是几个小时而已。

那下面就说说这个H-1B签证持有者工作许可的情况

顾名思义,那申请人肯定是

  • 拥有有效的H-1B特殊职业签证,并且
  • 目前居住在美国

并且可以携带在美国居住的家庭成员一起申请

  • 您的配偶
  • 您的事实婚伴侣
  • 您的受抚养子女
    他们可以作为以下身份之一前来:
  • 访客
  • 学生
  • 工作
    如果您的家人不符合此政策的资格,则可能符合高技能工人家属的资格。

准备您的文件申请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文件:

  • 您当前的H-1B签证复印件
  • I-797/I797B Notice
    o 这是美国政府确认您的H-1B申请已获批准的信函。
  • 证明您居住在美国,
  • 例如
    o I-94表格,入境/离境记录
    o 最近的水电费账单
    o 税务报告
    o 任何证明您居住在美国的文件

大多数人通过此措施进入加拿大不需要体检。

如果您需要体检,通过IRCC网站在线申请,会要求您的UCI,如果您是首次申请,请注意您还没有唯一客户识别码(UCI)。如果门户要求您的UCI,请输入00000000。然后,您可以继续进行申请。


1. 采集指纹、尽快预约生物识别信息采集的时间,美国境内的每一个USCIS指定地点都可以采集但是需要提前预约。

2. IRCC宣称会及时处理这些申请,6周之内。确保您拥有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生物识别信息。

3. 如果您的工作许可申请获批准,您将获得一封批准信,证明您被允许在加拿大工作。这封信被称为入境口岸引介信。在前往加拿大时,请携带此信,并在入境口岸提交换一个工作许可,这样您就可以愉快地在加拿大工作和生活了。

注意,这封信不是工作许可证。工作许可在抵达加拿大的当天在入境口岸获得。

由于是新业务,加上在美持有H1B的大佬们英语都还不错,大威律师事务所这次没有接到H1B holder visa的客户需求,但是我们会持续关注加拿大移民新政,以便更好的为华人社区服务。

如果在美的小伙伴们想来加拿大工作生活和学习,或者在加拿大生活的小伙伴们想去美国工作生活和学习,大威律师事务所的美加双持牌移民律师将会为您服务。

有犯罪记录能移民加拿大吗?

根据加拿大IRPA/IRPR移民法规定,有犯罪背景的个人可能被视为不符合入境条件,属于”inadmissible”(不受欢迎)。这意味着,有刑事犯罪行为或记录的访客签证、学生签证、工作签证申请人将会被拒绝。技术移民和商业移民申请也将被拒绝,以及作为配偶或家庭团聚担保人的申请。

然而,曾经有过刑事犯罪行为和记录,并不意味着不能前往加拿大。有记录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豁免,但需要证明自己已经悔过并且改正了。加拿大移民法并没有特别的法律定义”rehabilitation”(改过自新),但申请者需要证明自己已经悔过并且改正了。简而言之,申请者在证明自己犯罪后已经改过自新,表现良好,并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然而,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到加拿大刑法、跨国刑法的对应比较和移民法等专业法律知识,需要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来操作。

有犯罪历史的加拿大移民可以分为以下情况:

犯罪记录属于”indictable offence”,且刑期低于10年的,服刑5年后可以申请改过自新。如果已经被释放了10年并且遵纪守法,将自动被视为”deemed rehabilitated”(被视为已改过自新)。

犯罪记录属于”indictable offence”,且刑期超过10年的,服刑期满并按照判决书缴纳了罚款,5年后可以申请”rehabilitation”(改过自新)。

犯罪记录属于”summary offence”,且犯罪次数超过2次的,完成刑法/处罚并缴纳罚款后,5年后可以自动完成”rehabilitation”(改过自新)。

申请人被判处10年以上徒刑(不论是刑事犯罪还是经济犯罪),已服刑10年且获得释放的,可以申请移民加拿大,但需要提交申请并获得IRCC批准。

申请人被判处10年以上徒刑(不论是刑事犯罪还是经济犯罪),但服刑时间未满10年的,暂时不能申请移民。

申请人被判处10年以下徒刑(不论是刑事犯罪还是经济犯罪),服刑10年后可以移民加拿大,无需申请IRCC批准,将自动获得”rehabilitation”(改过自新)。

申请人被判处10年以下徒刑(不论是刑事犯罪还是经济犯罪),服刑至今已超过5年但不足10年的,可以申请移民,但需要申请IRCC批准”rehabilitation”(改过自新)。

申请人被判处10年以下徒刑(不论是刑事犯罪还是经济犯罪),但服刑时间不到5年的,暂时不能申请移民。

请注意,以上具体申请条件和程序可能随时间和法律变化而变化。在实际操作中,涉及移民法律的问题需要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符合最新的法律要求。

如果真的在申请中“忘记了”填写自己的犯罪记录,这个真的要看运气,有时候移民局的移民官员可能和你一样,忽略了这个问题,例如申请人年龄较小还是留学生等因素,移民官可能会先入为主,一个学生能有什么犯罪记录呢?于是可能你就侥幸得到了签证;但是我们不建议您忘记这件事,一个犯罪记录对一个人的刺激和影响是巨大的,一般来说不会忘记。。。所以您在填写申请忘记的时候,要做好万一被审查到您犯罪记录怎么应对。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

Have you ever committed, been arrested for, been charged with or convicted of any criminal offence in any country or territory?

除非你英语不好,或者中介帮你填写表格(但是一般也要问一下或者您有义务主动披露)

如果您忘记了披露,移民局刚好也查到了您的犯罪记录,你一般会收到下面这样一封信,给您一个机会解释一下,时间是15天.

这个时候是不是脑子嗡嗡的,不过您也不要过于担心,请联系大威律师事务所的资深移民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案子进行具体的分析,来和移民局battle.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向你发出邀请!

2023年,第2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将于11月30日至12月12日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举行,届时全球将有上万名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团体的代表出席,场面空前盛大。

如果你的孩子也能参与其中,就全球气候问题发表看法和观点,和名人、专家、学者们零距离交流,在国际舞台收获精彩,你舍得错过吗?!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是全球规模最大、最重要的气候相关年度会议,几乎所有国家都参与,旨在谈判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目标,介绍本国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制定的计划,并报告进展情况。

届时大会的参与人员除了政府官方代表以外,还有媒体、非政府组织和国际组织成员等关心气候变化议题的人员。

来自世界各地的青年人,企业家,借助气候变化大会的平台,通过新颖有趣的形式呼吁公众关注气候变化,发出青年人的声音。

01. 向世界宣告你的观点——在大会发表演讲,联合国官网将同步直播

02. 领跑同龄人的简历——顶级的背景提升,无论是文书背景、留学申请还是工作经历中,都能脱颖而出

03. 进入精英圈层——与行业专家深入交流,拓展人际关系

会议时间:2023年12月3日﹣12月8日

预报名截止日期:6月11日

会议地点:阿联酋迪拜

会议内容:落实联合国《巴黎协定》具体执行方案

参会要求:满15周岁(未满15周岁需要家长陪同)

参会费用:60000 或30000人民币 (取决于选择的项目,详细信息请参阅下面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勾选)

参会收获:官方邀请函、海外体验、联合国上台演讲机会(全球直播)、背景提升、networking机会、非盈利性机构(NGO)颁发的气候大使或文化交流大使证书。

01. 作为联合国气候大会观察员参会——费用包含会议期间住宿、会议注册、行前培训、早餐,不包含国际机票及会议期间餐饮

02. 作为联合国气候大会观察员参会+联合国官方演讲者参会——联合国官网全球直播,有现场视频可下载,行前培训,世界媒体报道机会(待官方批准)

更详细的信息请下载 联合国埃及气候变化大会青年代表团项目手册 看看吧

联合国埃及气候变化大会青年代表团项目手册-2023

帮你解读一下纸板的小白卡 I-94

对于飞机和轮船入境,自 2013 年 5 月起,美国移民局已经开始使用电子表格 1-94了。

在通过陆路进入美国之前,您应该填写纸质表格 -94。您应该填写该表格并将其交给入境口岸的移民官员。移民官员将保留入境记录并在出境记录上盖上某些信息。出境记录也称为 I-94 卡。 I-94 卡将钉在您的护照上。 I-94 卡是非常重要的文件,您在出发时必须将其交给承运人或陆地边境的 CBP 官员。

  1. 离境号码:此 I-94 卡的唯一号码。
  2. 进入美国日期
  3. 入学类别为签证类别,如H1B、H4、B1、B2、F1等。
  4. 入境截止日期:这是该人可以在美国居留的日期。如果写着“D/S”,意思是“Duration of Status”,则只要持有有效的非移民身份,该人就可以居留。这与 H、L、F 和 J 类型签证最相关。
  5. 指定入境口岸 (PO),即您首次进入美国的地方。

美国B1签证被拒的原因和调档

美国B1商务签证是一种传统的签证,贴在护照上。这是一种临时的非移民签证,允许持有者出于商业目的前往美国。很多人申请美国B1签证被拒签了,美国B1签证被拒的常见原因是什么?大为同学给大家总结一下。

 申请错误的签证:

很多人没有确定他们需要的签证类别。为了从一开始就解决这个问题,在下拉菜单栏不要选错,一旦选错,结果可想而知。

 对面试毫无准备:

美国B1签证面试比你想象的要复杂得多。面试的时候是领事官员决定你是否应该去美国而不是您来做决定。
Tips 1: 您必须在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参加面试。
Tips 2: 您应该将所有必需的文档小心地放在一个文件夹中。
Tips 3: 您需要提前打电话给大使馆,询问这些文件,这样你就不会错过任何东西。
Tips 4: 提前预演一下,您要知道他们会问你什么样的问题。

 信息不足和/或不正确:
我们再怎么强调正确填写申请表的重要性也不为过。如果您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我们建议您在提交前尽可能多地阅读。申请一旦提交,就无法修改。

 沟通不畅:
如果你不懂英语会话,你应该请一位翻译,或者找一位懂你语言的人面试。沟通不畅会导致沟通失误,从而导致B1签证被拒。
 过于自信:
过于自信地去面试的人必然会被B1签证拒绝。自信是可以的,但过度自信是另一种迹象, 你过去去过那些国家和你家的矿多不多,对这次签证影响不大,签证官会看您本次的材料做决定。

 其他

面试的其他常见技巧是,面试时你应该穿得正式,做好准备,如实回答问题(你可以在这里找到例子),最重要的是,你需要尊重他人。事官员可以克服你害羞或英语说得不太好的事实,但无礼肯定会导致拒绝。

如果您的美国B1/B2签证申请被拒绝,并且您想了解拒绝的真实原因,您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来澄清:

 查看拒绝信:当你的签证申请被拒绝时,你应该收到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的拒绝信。这封信通常会解释拒绝的原因。仔细阅读这封信,了解您的申请被拒绝的具体理由。

 请领事官员澄清:如果拒绝信不清楚,或者您对拒绝的原因有疑问,您可以联系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并要求与处理您案件的领事官员交谈。寻求澄清时要礼貌和尊重。

 通过《信息自由法》(FOIA)要求提供记录:如果您认为拒绝的原因没有得到充分解释,您有权通过FOIA要求提供签证申请记录。通过这个过程,您可以获得有关您案件的信息,包括领事官员在面谈期间所做的任何笔记或注释。您可以在线填表,表格内容在下面PDF 文件中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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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求法律建议:如果你认为拒绝是不合理的,或者你不确定给出的理由,咨询我们处理美国签证事务的移民律师可能会有所帮助。他们可以审查你的案件,分析否认信,并就最佳行动方案提供指导。

如果符合条件,请重新申请:如果您发现拒绝的具体原因,并相信您可以解决任何问题,您可以选择在采取必要措施纠正最初申请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后重新申请B1/B2签证。但是,签证决定由领事官员自行决定,并非所有拒绝都能成功上诉或推翻。必须了解拒绝的原因,如果适用,在重新申请之前改善你的情况。

美国移民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

登录美国前的健康体检,是申请美国移民的重要环节。体检结果决定了申请人是否可以顺利移民美国,今天我们总结了美国移民体检环节常见的问题,给到大家简单介绍。

  1. 体检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护照原件和复印件1份(照片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 美国驻广州总领馆或美国公民和移民事务局的面谈(约见)信及DS-260表格;请根据信上申请人个数(n),提供n+1份打印件或复印件;
  3. 近期(半年内)的白底彩色照片3张(50mm×50mm或2寸规格均可,如无照片,本中心可提供证件照拍摄服务);
  4. 如曾患有慢性病、重大疾病或有住院史的申请人,或目前正在接受医学治疗的申请人,请提供病历或有效医学证明(如病历记录、住院小结、手术记录、病理报告等);
  5. 申请人如有既往疫苗预防接种记录,请携带原始记录;
  6. 请于美国移民局认证的体检机构网站下载并填写《赴美移民人员健康检查申请表》及《预防接种申请单》。
  • 没有体检所需的照片,现场有无拍照服务?

体检中心可提供快照等便民服务,需另行收费。

  • 我的护照已过期,新的护照正在办理中,我能否携带身份证或出入境管理局出具的办证证明前来体检?

不可以,按照规定,办理赴美移民体检时必须持有有效的护照原件。

  • 我原来的面谈信已过期,美领馆重新发的面谈信尚未收到,但我已被通知新的面谈时间,我能否先来体检?

不可以,按规定,办理赴美移民体检时必须持有效期内的面谈信(原件)。

  • 面谈信是由美领馆发到我的电子邮箱的,没有纸质面谈信原件,如何办理移民体检?

将面谈通知打印出来即可。

  • 体检前需注意些什么?
  1. 请备齐体检所需资料(见问题1),尤其是护照原件、面谈信;
  2. 赴美移民体检无需空腹。
  3. 体检前2-3天,应注意休息,避免饮酒、避免进食油腻食物;
  4. 体检当天,请不要佩戴隐形眼镜;如您的视力需要矫正,请携带框架眼镜;
  5. 正在发热的申请人,如时间允许应考虑暂缓进行体检及预防接种;
  6. 需长期服用药物的申请人,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及长期激素治疗的患者,体检当日应正常服药,以免造成病情波动,并请携带目前所使用的药物;
  7. 女性体检请尽可能避开经期;
  8. 进行X线检查请勿佩戴金属饰物。
  • 体检时的服装要求?

请穿着宽松舒适、易于穿脱的服装、平底鞋,请勿佩戴金属饰物、玉佩、吊坠等装饰品。体检当天请不要佩戴隐形眼镜,如您有视力问题,请带上您的眼镜。

  • 体检时需要做放射线检查吗?

15周岁及以上(含15周岁)的申请人都必须接受放射线胸片检查;若有特殊情况依据美国CDC具体要求而定。

  • 孕妇是否也需要进行放射线检查?

根据美国CDC规定,孕妇也需要进行放射线检查。中心将对妊娠女性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确保最大程度的保护。

  1. 如果既往有疾病史,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如曾患有慢性病、重大疾病或有住院史的申请人,或目前正在接受医学治疗的申请人,请提供病历或有效医学证明(如病历记录、住院小结、手术记录、病理报告等)。

  1. 体检结果可以通过电话查询吗?

由于体检结果涉及个人隐私,恕不接受电话查询。

  1. 体检报告需要到现场领取吗?

2021年11月1日起,eMedical电子系统申请人的体检报告及胸部X线影像资料,不再提供纸质报告和光盘等材料;对少数须出具纸质报告的申请人,将于体检当天告知并办理相关手续。根据美国CDC的要求,将为体检申请人出具预防接种记录,以备入境美国时使用,可通过快递寄送或至现场领取。

  1. 接种疫苗后要注意什么?

预防接种后一周需多喝水、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避免饮酒及高蛋白饮食。女性在接种活疫苗后的三个月内应避免怀孕。部分接种者在接种后出现轻度发热、乏力、注射部位不适等均为正常反应,应注意休息、多饮水,反应会逐渐自行消失。若出现高热、广泛皮疹、瘀斑、儿童持续性且不能安抚的哭闹等均需及时就医。

三级公证-委托书公证

旅居美国的中国公民如需在中国办理跟财产,房产或法律有关的各类事宜,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回国,可在中国驻美大使馆、总领馆办理委托书公证,授权国内的代办人帮助办理上述各项事宜。

第一步,公证员公证:在美国当地有资格的公证机构(Notary Public)办理公证,
第二步,州务卿认证::再由所在州州务卿(Secretary of State)办公室办理认证(Authentication),
第三步,使领馆认证:在完成以上手续后,在将经州务卿认证过的文件送大使馆或相关总领事馆申请领事认证。

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居住在美国(持有效护照)。
申请人应根据本人的居住地及文件类别,按驻美使领馆领区划分,向相应的使领馆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代理并陪同申请人本人前往办理。
申请人需亲自前往公证机构(当地公证员)签字办理公证。

委托人因身在美国,个人或疫情其它原因不能亲自回中国办理房产买卖过户、银行、法律诉讼、遗产继承、寄养、公司商业注册等等相关的事宜,特委托国内信赖的亲人或朋友作为受托人,全权代为办理相关的事宜。

委托人在美国境内签署委托书后想在中国使用,有一系列的认证程序,都必须先经过美国当地公证员公证后,再把委托书提交到州政府(州务卿)和中国驻当地的美国总领馆(大使馆)办理领事认证服务。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中国领事实践规定,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美国出具文书或签署的文件能在中国境内被相关部门机构承认并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印章和签字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任何在美国产生的文件拿到中国国内使用,必须办理以上的三级认证手续(美国当地公证、美国当地州务卿、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或总领馆)。


委托人应委托自己了解、信赖的人作为受托人, 对受托人的信赖程度自定委托权限(委托事项内容)和期限(委托书的有效期多久)。委托书的内容必须是合情、合理、合法,不得违反法律。办理委托书委托人必须要清楚明白: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签署的所有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委托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房产类委托书
委托人因身在国外美国,拥有中国境内的房产(不动产),现该房产需要办理房产买卖、产权过户、购买房产、出售房产、赠与房产、出租管理维修房产、办理银行贷款、注销抵押贷款、办理及领取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产权登记、房款购汇等等的相关事宜, 委托人因个人或其它原因不能前往中国亲自办理,或回国后不能停留中国太久,可以办理房产委托书公证认证来解决问题,您的委托书经过中国领事馆的公证认证之后,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就足以向中国当地的房管局及相关机构出示这是您本人真实自愿的授权,受托人就可以代表您全权处理房产相关的事宜。

办理房产类委托书需要材料:

• 委托人的证件 – 护照复印件, 中国身份证复印件 (如有),美国有效的绿卡或签证 (i797, i20) 复印本 (非美国公民);
• 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房产证复印件 (详细准确的房产地址)
• 银行、退休银行账户委托书
• 委托人因身在美国,想在中国国内办理退休、开设银行账户,或已在中国国内拥有银行账户,现该银行账号需要办理解锁、个人信息更新、银行密码重置、银行卡激活、 存取款、转账、代管理该账户等等的相关事宜, 委托人因个人或其它客观原因不能亲自前往银行办理,可以办理委托书公证认证来解决问题,您的委托书经过中国领事馆的公证认证之后,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就足以向国内银行及相关机构出示这是您本人真实自愿的授权,受托人就可以代表您全权处理相关的委托事项。

办理银行或退休类委托书需要材料:

• 委托人的证件 – 护照复印件, 中国身份证复印件 (如有),美国有的绿卡或签证 (i797, i20) 复印本 (非美国公民);
• 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银行信息(银行名称、账号或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 复印本
• 法律诉讼授权委托书
• 如果当事人居住身在美国,在中国境内法院需要处理诉讼的相关事宜, 例如:离婚纠纷、合同纠纷、商业纠纷、租赁纠纷等等,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和亲友在诉讼纠纷一案中,作为委托人的一审、二审或执行阶段的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和上诉、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申请执行等等相关事项。此授权委托书必须通过中国领事馆的公证认证之后,就产生了法律效力。

办理法律诉讼授权委托书需要材料:

• 委托人的证件 – 护照复印件, 中国身份证复印件 (如有),美国有效的绿卡或签证 (i797, i20) 复印本 (非美国公民);
• 受托人的身份证,律师的律师执照复印件;
• 律师准备好的授权委托书电子文档

遗产继承委托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是遗产的合法继承人之一,而您身在在美国,想要继承遗产(遗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房产、机动车、银行存款、公司股权、理财产品、股票、住房公积金等等),您可以办理一份遗产继承委托书,委托亲友全权代为办理相关的遗产继承手续。这份遗产继承委托书是需要经过当地中领馆认证后才能在国内使用,并有法律效力。您本人无需回国,国内的受托人凭着您的这份遗产继承委托书,便可以向当地公证机构、有关政府部门,公安、事业企业单位提取与办理继承公证相关的证明文件。

办理遗产继承委托书需要材料:

• 委托人的证件 – 护照复印件, 中国身份证复印件 (如有),美国有效的绿卡或签证 (i797, i20) 复印本(非美国公民);
• 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死者的死亡证复印本;
• 需要办理该房产继承的房产证复印件, 或银行理财产品股票信息

寄养委托书
寄养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抚养监护子女,在无法直接照料未成年人生活和学习的情况下,将未成年子女交由其亲戚或朋友代为抚养、照料、监护的行为。如果父母需要把子女送回中国境内委托他人看养,或为小孩办理中国长期居留签证,需要在美国办理寄养委托书。办理寄养委托书时,被寄养人的父母双方需同时到场,在公证员面前签署寄养委托书。

办理寄养委托书需要材料:
• 委托人(父母) 的证件 – 护照复印件, 中国身份证复印件 (如有),美国有效的绿卡或签证 (i797, i20) 复印本 (非美国公民);
• 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小孩的出生证复印本;
• 小孩的护照或旅行证复印本。

商业登记、股权转让委托书
如您或配偶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长等等担任公司管理层职务,现身在美国, 因某种个人或客观原因不能亲自回国处理公司商业上的相关事宜。您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授权国内信赖的人作为受托人,全权代表您办理及签署与公司管理运营有关的协议及文件,例如:股份转让、进行融资、授信业务、银行融资、签署各种合同、向银行提供保证担保、签署公司投融资协议、公司并购、首席代表授权、商贸事宜的洽商与谈判等等。受托人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委托人的权限范围内,全面管理与运营公司的相关业务,委托事项及内容是按对受托人的信赖程度自定委托权限和期限。如内容涉及到商业相关的,都需要按照商业委托书的认证进行申请,不管该公司是在美国还是中国境内注册的。

办理商业委托书需要材料: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股东)的证件 – 护照复印件, 中国身份证复印件 (如有), 美国有效的绿卡或签证复印本 (非美国公民);
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本;
如是配偶的公司还需要结婚证复印本证明与公司的关系。

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后, 我们建议客人先通过电子邮箱 (EMAIL: wanglawllp@gmail.com) 或WECHAT微信(微信号: lawofficeofwang )把材料复印本发给我们, 当我们收到您的材料后会有专业的工作人员马上联系您,了解您的所需,并提供一对一的服务。这样会节省您的宝贵时间。因每个城市对委托书的要求各有不同, 委托人办理前因向国内当地的相关机构询问及确认好各种要求(例如:办理一式几份等等的要求)。

支付费用
当我们的专业人员充分了解您的情况后, 会根据您的所需准备文书。如果您或国内己准备好的草稿或样本也可以同时发过来, 我们会按领馆的要求修改。如您不清楚或不理解从何开始,也没关系,我们在这行业有多年的经验,我们已处理过上万份的委托书文书经验,尽我们所能,竭尽全力协助您。同时,客人需要进行付款手续,可以通过Zelle 或支票(电子)付款。

核查签名
文件准备好后,我们先把电子版的文书发给您,核对文件上的所有信息是否正确并跟国内确认好,没有问题后, 我们会与您预约时间到我们各地的办公室進行公证程序,公证时签字并按手印。签名人需要请带上护照和驾照ID原件。请注意:根据使领馆的要求, 委托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亲自签名和按手印(fingerprint)不可以由其他人代签。而加州政府法律规定公证过程不能以视频形式进行, 委托人必须亲前来公证人员面前签名。

盖章确认
委托书签好后, 公证员会附上公证证词 (Notary wording) 并在每页文件上印上公章或钢印 (Notary seal) 。然后我们把公证好的文件送到公证员所在的州务卿办公室进行认证。州务卿办公室会验证公证员的执照资格、公证员签名、文件中的公证词和公章等等是否正确合格要求, 以上验证符合后州务卿便会发出认证 (Apostille)和按上州政府的公章。(请看公证员证词和州政府认证样本)。

领事馆审核
当州政府认证完成后, 我们便会把文件送到领馆进行最后一步认证, 使领馆会审阅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是否附合认证的要求以及文件的类型和内容是否附合中国的法律和规定。请注意:领馆有权拒绝认证不附合认证条件、内容和格式的委托书, 并非所有经公证员和州政府认证的文件都会通过领馆审批,所以委托书的第一步起草尤为重要,必须是根据使领馆规定并符合中国法规来准备的,否则会浪费您的宝贵时间和金钱(建议让专业的人办理专业的事)。

领馆认证好的文件就可以在中国使用。认证好的文件您有3种方式领取:

• 亲自到办公室取(委托亲友代取也可以)
• 寄到您美国家(有额外费用)
• 寄中国(有额外费用)

委托书公证常见问题:
• 申请公证的事项需真实、合法。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如不充分,虚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文书进行公证,领馆认证将不予批准。
• 中国国内出具的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出生证、结婚证等。)驻美使领馆不能办理认证。上述文书需公证认证的,可在使领馆办理委托书认证,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到国内公证机构办理。
• 拟送往中国香港、澳门地区使用的文书,如果已经经过美国当地机构(当地公证员)公证,并经有关州务卿或美国国务院办理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后,即可直接在中国香港、澳门使用,无需向驻美使领馆申请办理领事认证。
• 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装订成册,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不被撤换。经使领馆认证过的文书,不得任意拆装或涂改。(扫描复印时请勿拆除文件上的订书针)
• 用于到中国结婚登记的无配偶声明或证明自公证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用于赴华收养的婚姻状况、健康、财产、收入和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书,自公证之日起至申请收养登记之日止(不含中国收养中心审理时间),6个月内有效。
• 办理公证认证前需向国内需要使用文书的部门确认好文件的内容和份数,如若文件需要一式多份,在第一步,公证员公证时,就应该办理相应的份数,后期补办将会延长办理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