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张女士的父亲早年为她提交了 F3类别亲属移民申请(美国公民为已婚子女担保)。经过多年排期,张女士终于等到美国驻广州总领馆的面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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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问题在关键时刻浮现:
- 父亲已退休多年,没有稳定收入来源;
- 长期定居在中国,与美国的联系十分有限;
- 张女士的哥哥在美国事业稳定,也愿意作为 联合担保人(Joint Sponsor) 提供财力支持。
原以为哥哥的介入可以“解决一切”,但事实并非如此。根据美国移民法,原始担保人(Petitioner)必须提交I-864经济担保书,且必须“在美国定居”(Be Domiciled in the U.S.)。由于父亲长期居住中国,极可能被认定为不符合担保资格,从而导致张女士的移民签证被拒。
I-864经济担保的法律要求
根据《移民与国籍法》(INA §213A),所有基于亲属关系的移民申请人都必须有担保人提交 I-864经济担保书(Affidavit of Support)。
核心要求包括:
- 担保人必须是申请人(Petitioner)本人;
- 担保人必须在美国定居;
- 如果担保人收入不足,可以由 联合担保人 提供补充财力,但 不能取代担保人本人提交 I-864。
换言之,即使哥哥的收入远超要求,若父亲不满足“在美国定居”的条件,张女士的移民签证仍可能因担保无效而被拒。
三、如何界定“在美国定居”?
“定居”(Domicile)是法律概念,强调担保人的 永久住所和未来居住意向。
判断要素包括:
- 是否在美国拥有或租赁住房;
- 是否保持美国银行账户、驾照、信用记录;
- 是否定期报税并维持税务身份;
- 是否有直系家属居住在美国;
- 是否能提供明确的返美计划。
⚠️ 如果担保人长期在海外居住,且缺乏上述联系,移民官员往往认定其“未在美国定居”。
例外情形:若担保人因美国政府、国际机构或跨国公司派驻海外工作,仍可能被视为“在美国定居”。
四、风险与应对策略
- 风险:担保人被认定未在美国定居 → I-864无效 → 移民签证拒签。
- 应对措施:
- 担保人应尽快采取行动恢复美国“定居”状态(如返回美国、维持住房与税务记录);
- 由亲属担任 联合担保人,提供充足的财力支持;
- 在提交材料时准备 解释信 与 证据文件,证明担保人确实有意在美国长期居住。
五、律师建议
I-864经济担保常常是移民签证流程中的 隐形障碍。除了定居问题,以下因素也可能导致拒签:
- 担保人收入不足;
- 税务申报不完整;
- 家庭人口数计算错误;
- 未能提供充分的财务与居住证明。
律师团队可以提供的帮助包括:
- 精准计算家庭收入与担保要求;
- 协助准备税务、银行流水、房产证明等关键文件;
- 起草担保解释信,强化“在美国定居”的法律论证;
- 全案评估与移民面试策略规划。
六、结语
张女士的案例提醒我们:即使有联合担保人,主担保人仍然必须满足 “在美国定居” 的要求,否则移民签证将面临被拒的风险。
如果您或家人正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尽早与专业律师沟通,制定合适的应对方案,避免在签证面试时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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