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CIS 家庭类移民新政对境内案件(I-485)的影响与风险控制

USCIS 家庭类移民新政对境内案件(I-485)的影响与风险控制

2025 年 8 月 1 日,USCIS 发布《家庭类移民政策变更》(PA-2025-12),将关于资格认定、递交要件、面谈与裁决等内容系统整合进《USCIS 政策手册》Vol. 6, Part B,并明确立即生效适用于发布当日及之后所有在审与新收案件。该更新强调对婚姻/亲属关系的真实性甄别可调整资格的复核以及在合适情形下签发 NTA(出庭通知) 的权限与标准,确保家庭类渠道的完整性与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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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硬指标”更新(对境内案件最关键)

  1. I-130 不赋予身份或免于递解的保护;必要时可签发 NTA
    I-130 的批准仅确立亲属/婚姻关系本身,不产生任何在美合法身份,亦不阻止当事人被认定为可递解而受到执法处置。政策明确 USCIS 得在适当情形下签发 NTA,以维护案件完整性与防范欺诈。
  2. 可要求面谈(Interviews)
    当存在关系真实性疑点担保资格不清晰或潜在欺诈/滥用等情况时,USCIS 倾向安排面谈并据此进行进一步核验。这直接提高了境内家庭类 I-485 的举证标准与程序要求。
  3. 不具备调整资格或者已批 I-130 到 NVC(转领事程序)
    若 USCIS 在 I-485 审理中注意到受益人不符合境内调整的法定条件,则可将已批准的 I-130 会转至 DOS 国家签证中心(NVC),转入领事处理路径;境内 I-485 将据此终止,只能从境外走DS260领事程序得到签证。
  4. 即时生效与
    该新政即时生效,并已并入《USCIS 政策手册》Vol. 6, Part B;同时对相关章节(一般资格、文件证据、面谈、裁决走向等)进行修订与统一。

家庭类身份路径的“完整性与核查”被置于优先;对于在美无合法身份资格处于边缘的申请人,I-485 的递交时点与证据准备质量将直接影响案件走向。

LPR 配偶 + B1/B2 入境 + I-130 待批 + 表 B 递交 I-485

1. 适用法律要点

  • INA §245(a):需合法入境 + 签证名额可用 + 可受理(admissible)
  • INA §245(c):F2A(LPR 配偶)不享有公民直亲那样对身份中断/非法就业的豁免;
  • 并行递交(表 B):在 DOS 表 B 开放且 USCIS 指定使用表 B 的月份,可在 I-130 待批时递交 I-485;但最终核准仍取决于表 A 到位全部资格满足;
  • 新政叠加效应:I-485 审理中 USCIS 得再次核实资格;若认定不符,I-130批准会被转到 NVC、I-485 终止;受益人若无有效身份NTA 风险明显上升。

2. 关键风险分析

风险点触发条款/政策可能后果风险缓释
入境意图:B1/B2 入境后短期递交 I-485可能触发 INA §212(a)(6)(C)(i)(虚假陈述)I-485 被拒;严重者可能永久不准入境(需 I-601 豁免)备齐非移民意图证据(入境时行程、返程计划、临时活动材料);谨慎陈述
身份维持:B1/B2 到期或违规(未经授权就业等)INA §245(c)(2) 等I-485 不可受理/被拒;NTA 风险升高尽量在身份有效期内递交;如已违例,尽早评估豁免或替代路径
婚姻真实性新政强化面谈/证据核验RFE/面谈/实地调查;I-130/I-485 延误或拒绝提供联合财务/居住/社交证据矩阵;必要时证人陈述;律师陪同面谈
排期回退(Retrogression)表 A/B 月度波动审理暂停/核准延后每月监测签证公告;必要时同步准备领事路径
公共记录/轻罪/出入境史各类 inadmissibilityRFE/拒绝/需豁免递交前做全面 inadmissibility 体检(含出入境与刑事记录)

合规提醒:即便 I-130 已批,也不产生在美身份或免于递解的保护;USCIS 得在适当情形下签发 NTA

三条常见路径与后果

  • 路径 A:I-130 批准 + I-485 条件齐备 → 面谈通过 → I-485 批准(获绿卡)。
  • 路径 B:I-130 批准但 I-485 不具资格(身份/入境意图/其他不受理) → I-130 转到NVC改走领事程序(需评估回国风险与 3/10 年禁入)。
  • 路径 C:I-130/I-485 被拒且受益人无有效身份 → NTA(进入法庭)→ 评估 Voluntary Departure(自愿离境)或其他救济。

实务清单

  • 入境意图文件包:入境时行程/返程证据、学业/工作/商务短期安排等材料;
  • 婚姻真实性证据矩阵:联合银行/税表/租约/保险;合照时间轴;亲友书面证言;
  • 资格与不受理排查:系统核对 245(a)/(c) 要件与 212(a) 不受理风险(含前次签证史与陈述一致性);
  • 面谈方案:一致性问答演练、关键事件时间线梳理、证据呈示顺序;
  • 排期与身份监控:建立月度检查清单(签证公告、I-94 到期、EAD/AP 状态);
  • 替代路径预案:一旦境内调整走向不利,预先准备 I-130 转 NVC领事方案(含 3/10 年禁入与 I-601/212(d)(3) 豁免评估);
  • 程序性风险控制:RFE/NOID 节点管理;必要时撤件/转案;如有 NTA 风险,准备初听策略与可能的救济路线。

此次政策更新在制度层面做“增密”而非“变轨”:USCIS 将家庭类通道的“资格核查与程序纪律”前置到每个关键节点,并赋予办案官更多在面谈路由 NVC签发 NTA 上的操作清晰度。对申请人而言,这意味着:

  • 证据的质量 > 证据的数量;
  • 递交时机身份维持 将决定案件走向;
  • 境内调整与领事处理 需要双线预案,以应对突发审理走向。

免责声明:本文为基于公开政策文件的专业解读,非个案法律意见。若您的案情涉及逾期、未经授权就业、入境陈述不一致或刑事记录,请尽快寻求律师的一对一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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