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I-130 Green card through Marriage or relatives

美国亲属移民全解析|兄弟姐妹如何通过I-130获得绿卡?

在美国移民体系中,亲属移民(Family-Based Immigration)是最常见的途径之一。许多美国公民在获得身份后,希望为兄弟姐妹申请移民,实现家庭团聚。然而,兄弟姐妹绿卡(即 F4 类家庭优先移民签证)属于优先级最低的一类,排期往往漫长。本文将结合 《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USCIS 政策以及NVC 审理程序,为您详细解析相关规定与流程。

法律依据与签证类别

根据 INA §203(a)(4),美国公民年满 21 周岁,可以为兄弟姐妹(包括亲生、继兄弟姐妹、合法收养的兄弟姐妹)提出移民申请。该类别被归为 家庭第四优先(F4, Family Fourth Preference)。特点包括:

  • 申请人必须是美国公民(合法永久居民/LPR 不能为兄弟姐妹申请)。
  • 年满 21 周岁方可提出申请。
  • 每年全球配额约 65,000 个,并受制于国别配额(INA §202)。

USCIS 对“兄弟姐妹”的定义

根据 USCIS 政策手册(Policy Manual, Vol. 6, Part B, Chapter 2),兄弟姐妹的定义包括:

  1. 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2. 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离婚证);
  3. 继兄弟姐妹(须在继父母与生父母结婚时申请人和受益人均未满 18 岁,见 INA §101(b)(1)(B));
  4. 合法收养的兄弟姐妹(收养关系需在 16 岁之前建立,并满足两年合法监护与同住要求,见 INA §101(b)(1)(E))。

非血缘关系(如“干兄弟姐妹”)不被承认。

申请流程概述

1. 提交 I-130 申请(USCIS 阶段)

  • 表格:Form I-130, Petition for Alien Relative
  • 费用:截至 2024 年 4 月,纸质申请费 $675,线上申请费 $625(USCIS Fee Schedule)。
  • 附件:
    • 美国公民身份证明(出生证、入籍证明、护照复印件);
    • 兄弟姐妹关系证明(双方出生证 + 父母婚姻/离婚证明等);
  • 审理时间:6 个月–数年不等,取决于服务中心及是否有 RFE(补件通知)。
#美国移民局2025年8月1日新政

2. 排期等待(Visa Bulletin)

  • 根据 INA §203(e),兄弟姐妹移民属于 F4 类别,优先级最低;
  • 排期由 美国国务院(DOS)签证公告牌 Visa Bulletin 每月公布;
  • 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往往需等待 14–20 年以上。

3. NVC 阶段(境外申请人)

  • I-130 获批后,案件转至 国家签证中心(NVC)
  • 申请人需提交:
    • DS-260 移民签证申请表
    • 民事文件(出生证、无犯罪证明、结婚证等,均需翻译);
    • 经济担保书 Form I-864,由担保人提供(INA §213A);
  • 所有文件经审核合格后,进入 “文件齐全(DQ)”状态,等待排期到来。

4. I-485 或领事处理

  • 境内申请人(Adjustment of Status):排期到后可提交 Form I-485 调整身份;须保持合法入境与身份。
  • 境外申请人(Consular Processing):由 NVC 安排面试,在美国使领馆进行签证核准。

申请所需文件-常见材料包括:

  • 美国公民证明:出生证、入籍纸或有效护照;
  • 兄弟姐妹关系证明:双方出生证,显示至少一方共同父母;如为继兄弟姐妹或收养关系,需提交结婚证、收养令及相关证明;
  • 经济担保:I-864 表格,收入需达到 联邦贫困线 125%(USCIS 指南)。

等待时间

  • I-130 审批时间:通常 6–18 个月;
  • 排期等待:F4 类别积压严重,平均需 10–15 年,部分国家(印度、墨西哥、菲律宾)甚至 20 年以上;
  • 签证配额限制:每个财政年度 F4 全球限额为 65,000 张签证,且受各国上限限制(INA §202)。

因此,兄弟姐妹移民属于 长期规划,建议申请人尽早提交 I-130,以锁定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

律师建议

  1. 尽早递交 I-130:优先日期至关重要,决定排期先后。
  2. 文件准备要严谨:出生证、婚姻记录等常引发补件,建议专业翻译并双重核对。
  3. 提前规划经济担保:担保人收入不够时,可考虑联合担保人。
  4. 关注签证公告(Visa Bulletin):提前知晓排期进展,准备 DS-260 或 I-485。
  5. 避免身份风险:境内受益人在等待排期期间,应保持合法身份,避免非法滞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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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Wang Law LLC(大为律师事务所) 撰写,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移民案件因个案差异而结果不同,建议申请人寻求专业律师的个性化咨询与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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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链接

主题法律规定简要说明
USCIS 政策手册 — 家庭优先类别 / 条件Chapter 2 – General Eligibility Requirements包含兄弟姊妹类别(Family Preference)定义、申请人资格等内容 USCIS
USCIS 政策手册 — 家庭移民申请文件要求Chapter 4 – Documentation and Evidence说明 I-130 提交时所需证据文件及审核标准 USCIS
USCIS 政策 — 家庭移民整体类别Part B – Family-Based Immigrants包含家庭优先移民分类、政策背景等 USCIS
USCIS 最新家庭移民政策更新USCIS Issues Guidance Regarding Family-Based Immigration Policy2025 年最新关于家庭类移民审批、要求的政策通告 USCIS
USCIS 家庭移民政策通告 PDF 版USCIS Policy Alert: Family-Based Immigrants对家庭移民政策体系的最新梳理 USCIS
USCIS 家庭移民申请审批 / 审查章节Chapter 5 – Adjudication of Family-Based Petitions关于 I-130 审批标准、撤销机制、审查要点等 USCIS
USCIS 绿卡(家庭优先类)申请指南Green Card for Family Preference Immigrants在美国境内通过调整身份 (Adjustment of Status) 的要求和流程 USCIS
NVC — 递交申请后流程 / 预处理NVC ProcessingUSCIS 批准后案件转 NVC 的具体处理流程说明 Travel
NVC 等候时间 / 案件处理时限NVC TimeframesNVC 对审理阶段、文件审核阶段的时限说明 Travel
NVC / 领事处理制度更新说明Updates on Consular Processing关于 NVC / 使领馆处理政策变动的说明 Clinic Legal
美国法典 — 移民与国籍法(INA §203)8 U.S.C. §1153(b)(4)INA 关于家庭移民配额 / 优先类别的法律条文(兄弟姐妹类别属 §203(b)(4)) U.S. Code
签证排期 / 优先日 / 签证公告机制Visa Bulletin美国国务院发布签证排期 / 优先日期变动的公告机制说明 Visa Bulletin

2025年8月起美国婚姻绿卡审查全面升级?五大重点变化申请人须提前应对

2025年8月1日,美国移民局(USCIS)正式更新了《政策手册》中关于家庭类移民申请的操作指引,对婚姻基础的绿卡申请进行了实质性改革。此次更新虽未改变法律层面的规定,但对实际审理标准、审查流程、面试评估、可疑案件处理等方面均做出了重大调整。无论是正在审理中的申请,还是即将提交的新案件,均将受到新标准的适用。申请人及其配偶应尽早熟悉变化,充分准备,以减少申请被拒、补件(RFE)甚至收到出庭通知(NTA)的风险。


来源: USCIS-Policy Manual
20250801-FamilyBasedImmigrants

政策更新背景与适用范围

此次更新旨在加强对婚姻真实性的核查、打击移民欺诈行为,移民局明确表示将提升对婚姻真实性、关系稳定性和申请人移民历史的审查力度。

适用于:

  • 所有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的婚姻类亲属移民申请;
  • 已递交但尚未审理完毕的案件;
  • 未来拟递交的婚姻绿卡申请。

五大关键变化:婚姻绿卡申请人需注意

1-材料要求更加细化,真实性证明标准提高

移民局强调,申请人必须提交更有力、能直观反映真实关系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 共同财务资料(联合银行账户、联名房屋租约或贷款文件);
  • 共同生活记录(合影、旅行记录、通信往来等);
  • 至少两份第三方宣誓信件,由了解夫妻关系发展的亲友撰写。

实务提示:过去某些可接受但不完整的材料,如今可能不再足以通过审查。

2-面试机制趋于普遍化,内容更具针对性

过去部分婚姻绿卡案件可豁免面试,但现在移民局正在推行“几乎全员面试”的趋势。面试环节将包括:

  • 对双方相识、婚后生活、共同计划等问题的深入询问;
  • 对申请材料中所附证据的真实性核实。

实务提示:即便是多年婚姻、育有子女的配偶,也不应掉以轻心。建议进行系统性面试彩排。

3-多次婚史申请人将面临更高审查门槛

移民局将特别关注申请人或受益人曾多次通过婚姻关系递交移民申请的记录。这类案件将面临更严格的真实性核查。

实务提示:曾有婚姻绿卡申请历史者,需提交详实材料解释前段关系结束原因及当前关系的独立性与真实性。

4-对入境方式与身份记录的审查将更严格

若受益人以B-1/B-2、F-1等非移民身份入境后短期内递交婚姻绿卡申请,移民局将重点审查其意图是否存在误导或规避移民法之嫌。

实务提示:90天规则虽未废除,但实际执行中,申请人应更注重材料准备与陈述的一致性,避免被怀疑为“借婚入境”。

5-I-130获批≠合法身份,移民局可直接发NTA出庭通知

2025年起,移民局可能在婚姻绿卡申请过程中即向受益人发出NTA(出庭通知),即便I-130已经批准,也不能自动获得身份保护。是否可留美,将由移民法院裁定。

实务提示:面临身份问题或移民史复杂的申请人应提前评估潜在风险,考虑是否并行申请工作许可或其他保护性措施。

律所评析与应对建议

自川普政府重启移民改革以来,移民局对婚姻类申请的态度日益趋严,表现在:

  • 案件审理周期延长;
  • 面试标准提高、问题更细致;
  • 鼓励公众举报婚姻欺诈案件;
  • 签证官自由裁量空间扩大。

在此背景下,我们建议:

  1. 严谨准备材料: 每一项表格、证据、翻译件都应符合最新标准,避免低级错误导致拒案;
  2. 模拟演练面试: 熟悉常见问题,避免面试时因回答前后不一引发质疑;
  3. 如实披露过往婚姻与移民史: 不可隐瞒或遗漏,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虚假陈述;
  4. 尽早规划申请时间线: 抓住窗口期,避免因滞后错失身份转换时机;
  5. 咨询专业律师: 在当前环境下,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将显著提高申请通过率并规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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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深耕美国移民实务多年,曾代理数百起婚姻类案件,在材料准备、面试培训、应对RFE/NTA方面经验丰富,欢迎提前预约咨询,获取个案策略与风险评估。

庇护申请中,如何用Humanitarian Parole接孩子来美?

在美国等待庇护审理的父母,若其年幼子女仍滞留海外,面临无人照顾、家庭分离等困境,能否合法接孩子来美?对于这类特殊情况,美国移民法提供了一项少为人知但极具现实意义的工具——人道主义准入(Humanitarian Parole)。本文将介绍其法律基础、适用条件、实务操作、成功策略与风险控制,供申请人及同行律师参考。

一、法律依据与判例支持

1. 移民与国籍法(INA) §212(d)(5)(A)

“The Attorney General may, in his discretion, parole into the United States temporarily under such conditions as he may prescribe only on a case-by-case basis for urgent humanitarian reasons or significant public benefit any alien applying for admission to the United States…”

此条款授权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可基于“紧急人道理由或重大公共利益”个案裁量批准准入。

2. 联邦法规 8 C.F.R. § 212.5

列举适用Parole的情形,其中包括:

  • §212.5(b)(4):未成年人无照护人;
  • §212.5(b)(5):家庭团聚中存在重大人道因素。

3. 判例支持

  • Jean v. Nelson, 472 U.S. 846 (1985):确立Parole须个案裁量处理,适用于非签证申请人。
  • Matter of Gonzalez, 16 I&N Dec. 134 (BIA 1977):Parole不赋予移民身份,仅为临时入境许可。
  • Matter of Yarri, 14 I&N Dec. 113 (BIA 1972):支持未成年人因无人照料申请人道主义准入。

4. 政策指导

USCIS《政策手册》第7卷确认,人道主义准入可适用于家庭团聚、年幼儿童无人照料、医疗危机等情形。

二、适用情境分析

本所代理案件中,典型的人道主义准入适用于以下情形:

  • 父母在美国申请庇护(Form I-589),尚未获批;
  • 子女滞留海外(如中国),年龄较小(7岁、10岁);
  • 由祖父母照顾,现因祖父患癌无力继续照料;
  • 子女生活面临实际风险(无人照料、失学、心理伤害);
  • 父母在美有稳定居所并具备照护能力。

三、申请流程与材料清单

1. 每位未成年子女应分别提交以下文件:

材料名称内容说明
Form I-131勾选“Humanitarian Parole”用途
Filing Fee $575支票抬头为“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或使用G-1450授权信用卡付款
出生证明证明与申请父母的亲属关系
父母文件护照、I-589副本、EAD卡等在美身份材料
医疗证明祖父母医疗诊断书,说明丧失照护能力
无人照料声明说明境内外无其他照护人,家庭状况说明
安置安排说明入境后住所、就学、医保、照护安排
父母或律师说明信系统呈现案件事实与人道紧急情况
加急请求信(如适用)附心理评估、医生信、时间敏感原因

2. 邮寄地址(2025年):

USCIS
Attn: Humanitarian Affairs Branch
131 South Dearborn – 3rd Floor
Chicago, IL 60603-5517

建议使用USPS优先快递,并附封面信与附件清单。

四、成功要素与策略建议

成功关键操作说明
年龄幼小14岁以下儿童更易获批
人道危机充分包括无人照顾、祖父患癌、失学等
安置安排明确包括居所、学校、监护人、心理支持等
附加加急请求提高处理优先级,提交时间敏感证据
材料真实完整医疗报告、监护证明、身份证明等
专业律师信支持增强申请说服力,提高成功率

五、成功率与处理时间预估

尽管USCIS未公开区分人道主义准入细分类别的年度批准数据,但根据本所经验及同行报告:

  • 普通Humanitarian Parole批准率约在 20–30%
  • 若为年幼儿童、家庭分离、无人照顾等情形,成功率可达 40–60%
  • 提交充分加急材料者,处理时间可从数月缩短至数周

六、误区提醒与风险控制

误区正确做法
可用B签带孩子来美孩子与庇护父母团聚,存在移民倾向,几乎必被拒签
Parole即获得绿卡Parole仅是临时准入许可,不赋予移民身份
拒签即无法再申请可补充材料、重新递交,或争取国会议员协助

七、入境后的身份安排建议

入境后,孩子并未自动获得移民身份。建议如下安排:

  1. 待父母庇护批准后,提交 I-730(庇护衍生) 申请;
  2. 或由孩子本人递交 I-589 申请作为未成年庇护申请人;
  3. 申请学校、医保、心理支持等,保障安置安全稳定。

法律引用

[1]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 212(d)(5)(A), 8 U.S.C. § 1182(d)(5)(A)
[2] 8 C.F.R. § 212.5(b)(4)–(5)
[3] Jean v. Nelson, 472 U.S. 846 (1985)
[4] Matter of Gonzalez, 16 I&N Dec. 134 (BIA 1977)
[5] Matter of Yarri, 14 I&N Dec. 113 (BIA 1972)
[6] USCIS Policy Manual, Volume 7, Part A, Chapter 3 – Parole

Humanitarian Parole 并非移民通道,但对身处困境的家庭,尤其年幼子女滞留海外、父母无合法身份的情况,提供了一条合法且可行的应急途径。通过精心准备、充分论证与专业指导,孩子与父母团聚的希望并非遥不可及。

如您或您的亲友正面临类似困境,欢迎与我们联系。本所提供Humanitarian Parole全案代理服务,包括材料准备、加急策略、后续身份安排规划等,为您的家庭团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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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Parole 回美纸-什么是Form I-512L?谁需要办理?

在美国身份调整(Adjustment of Status)期间,很多申请人都面临一个重要问题:是否可以在等待绿卡期间离开美国?答案是可以,但前提是你必须持有一份有效的“回美纸”(Advance Parole)。本文将介绍Advance Parole的法律依据、适用对象、Form I-512L的作用,以及实际操作注意事项。

什么是Advance Parole(回美纸)?

Advance Parole(预先假释入境)是一种由美国国土安全部(DHS)授权的临时入境许可,允许某些尚未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绿卡)的外国人在特定条件下离开美国,并在返回时重新入境,而不会被视为放弃其在美的移民申请。

Form I-512L 是什么?

Form I-512L 是移民局签发的 Advance Parole Travel Document(回美纸旅行文件)的一部分,尤其是纸质版本中所附带的“Parole Stamp”页。这一页通常会由USCIS加盖“PAROLED”印章,并注明入境许可的截止日期,

#回美纸

例如:

Until: Apr 27, 2026
Purpose: DA / AOS
Issued: Apr 29, 2025

其中:

  • “DA” 表示 Deferred Action(暂缓遣返)
  • “AOS” 表示 Adjustment of Status(身份调整)

谁需要申请Advance Parole?

以下群体通常需要申请Advance Parole,才能在身份未调整完成前合法出入美国:

  1. I-485身份调整申请人(如婚姻绿卡、EB类职业移民申请者)
  2. DACA(童年抵美者暂缓遣返)受益人
  3. TPS(临时保护身份)持有者
  4. 人道主义假释申请人(Humanitarian Parole)
  5. 正在申请庇护或U签证、T签证的个别情形

注意:如果你在等待I-485批准期间未经Advance Parole离境,移民局将视为你放弃身份调整申请,除非你拥有H、L类等“免于弃权”的签证类别。

回美纸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通常,Advance Parole的有效期为 一年或两年,以USCIS批复为准。申请人必须在文件有效期内回美,否则可能被拒绝入境。

文件上如写有(见上图):Until: Apr 27, 2026; 则表示最迟应在该日期前返回美国。

使用Advance Parole入境时的流程

入境时,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官员会查看以下文件:

  • 有效的Advance Parole文件(Form I-512L)
  • 有效护照
  • 有效签证或身份调整证明(如I-485收据、I-797等)

CBP官员会在I-512L纸张上加盖“PAROLED”印章,正式允许申请人以“假释”身份入境。

注意事项

  • 提前规划出行:建议至少在出行前3个月申请Advance Parole
  • 切勿擅自离境:如未获批Advance Parole擅自离境,I-485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
  • 保存入境章副本:保留CBP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以备绿卡面谈时作为证据。
  • 延期与再次申请:若文件即将到期且有出行计划,应尽早提交续期申请(I-131表)。

Advance Parole(回美纸)是非移民身份申请者在等待绿卡期间出入境的关键法律工具。了解Form I-512L的含义及使用方式,不仅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也有助于确保您的移民之路顺利推进。如您对Advance Parole的申请、使用或风险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我们律师事务所获取一对一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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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90未撤销是否会影响I-751去条件打指纹通知?——条件绿卡申请人常见误区解析

随着条件绿卡持有者陆续进入I-751申请阶段,不少人曾因绿卡遗失、损毁或信息错误,在此期间提交了I-90申请以更换永久居民卡。但在提交I-751后,他们发现自己迟迟没有收到移民局的指纹预约通知(ASC Appointment Notice),由此产生疑问:

“我之前提交的I-90申请没有成功撤销,会不会影响我现在的I-751去条件申请,特别是影响打指纹?”

作为办理大量婚姻移民与条件绿卡案件的律师事务所,我们在本文中从移民法规、USCIS系统流程以及实务经验三个维度,为大家全面解析这个常见问题。

I-90与I-751的法律性质完全不同

根据《移民与国籍法》(INA)以及相关法规:

  • Form I-90 是依据 8 CFR §264.5 提交的申请,目的是更换或更新已持有的永久居民卡。适用于卡片遗失、过期、信息错误等情形。
  • Form I-751 是依据 INA §216(c) 提交的“去除居留条件申请”,是两年条件式绿卡持有者在绿卡到期前90天内必须提交的重要程序,目的是转换为10年期永久居民身份。

尽管二者都涉及绿卡申请人,但法律依据、申请目的与审理标准完全不同。I-90 是卡片层面的申请,而 I-751 则是身份层面的延续与确认。

系统性冲突:I-90未撤销是否会影响I-751指纹预约?

原则上,两个申请互不影响,USCIS 不应因为I-90未撤销就拒绝或搁置I-751。但在实务中,我们确实发现以下系统性问题:

  1. ASC(Application Support Center)指纹预约系统是统一调度的,两个申请如果同时 pending,可能在后台系统中“共享”或“冲突”预约流程;
  2. USCIS可能错误认为申请人已完成生物识别(实际上是针对I-90安排的),从而不再发出 I-751 的 ASC 通知;
  3. 部分案件状态显示不一致:例如Case Status中标注“biometrics completed”,但申请人从未收到 I-751 的打指纹通知。

这些问题常出现在 USCIS Service Centers 的自动分配流程中,尤其是当两个表格在接近时间内提交时更容易出现。

如何避免I-90影响I-751进程

为避免因技术性问题耽误I-751审理,建议申请人或代理律师采取如下措施:

1-审慎提交 I-90

  • 条件式绿卡持有者应避免在I-751递交前或递交后短期内再提交I-90;
  • 如非必要(例如绿卡仅轻微磨损),可等待I-751审理完成后再申请换卡。

2-如已提交 I-90,可考虑主动撤回

  • 撰写撤回信(Withdrawal Letter),附上I-90收据复印件与身份证明;
  • 说明当前已提交I-751,因此 I-90 无继续必要,避免系统冲突;
  • 邮寄至收据通知上的 USCIS处理中心。

3- 持续监测I-751状态

4-联系USCIS提交SR(Service Request)

虽然I-90和I-751法律属性不同,但由于移民局的生物识别系统调度机制统一,一份未撤销的I-90申请确实可能对I-751的打指纹程序产生技术性干扰,导致I-751申请被延误或系统错误认为指纹已完成。

对于正在从条件绿卡转换为10年绿卡的申请人,我们建议在I-751阶段避免重复递交I-90,或在已递交的情况下尽早通过律师撤回。若发现ASC通知长期未发,应尽早提交服务请求并由律师协助介入,以确保I-751按时推进,避免因延误而影响身份合法性。

📌 如您或您的亲属在I-751申请、条件绿卡去除、或绿卡更换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欢迎联系大为律师事务所(Wang Law LLC)。我们拥有丰富的婚姻移民和身份调整实务经验,为您提供专业、细致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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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绿卡申请:境内申请 vs 境外申请,哪种更适合您?

在帮助客户处理婚姻绿卡申请的过程中,我们常被问及一个核心问题 “到底是从美国境内递交调整身份申请(Adjustment of Status, AOS)更快,还是回国后通过美国领事馆办理移民签证(Consular Processing, CP)更稳妥?” 事实上,这两种申请路径在流程安排、处理周期、申请人配合程度、身份稳定性等方面均有差异,选择哪种方式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两种路径基本流程对比

境外申请(领馆程序)

  • 首先提交I-130表格,由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为配偶申请;
  • USCIS批准I-130后,案件转至国家签证中心(NVC);
  • 填写并提交DS-260表格,缴费并提交支持文件;
  • 等待安排移民签证面谈;
  • 面谈通过后获签证,入境美国时激活绿卡身份。

适合情境:配偶双方长期生活或工作于境外,短期内不便来美团聚,或需先处理原住国事宜。

境内申请(身份调整程序)

  • 在美国境内以合法身份(如B2、F1)入境后,满足90天规则;
  • 向USCIS递交I-130与I-485联名申请;
  • 可同时申请Combo Card(工作卡+回美证);
  • 等待面谈与审批,批准后自动成为永久居民。

适合情境:夫妻一方在美国无法离境或不愿长期分居,且另一方持合法签证在美境内。

境内申请的常见优势

1. 提前获得Combo卡(工卡+回美证); 如果在境内排期达标(表B开放),可递交I-485时一并申请Combo卡,在绿卡正式获批前,即可合法工作并自由出入境。

2. 缩短分居时间;特别是B1/B2或F1身份入境后90天内递交婚姻移民申请,可快速启动家庭团聚程序,避免夫妻长期分离。

3. 签证到期影响较小;无需担心H1B、L1或F1等非移民签证到期失效而陷入非法滞留,只要I-485在合法身份期内递交,即享“移民身份挂靠”保护。

潜在风险与注意事项

尽管境内身份调整流程在实际操作中更为常见,但其中也存在不少隐性风险:

  • 移民动机问题:如果入境时主观意图已包含“婚后调整身份”,而在短期内递交I-485,可能被认为有签证欺诈嫌疑;
  • 双人面谈严苛:真实夫妻也常常因面谈准备不足或细节差异而被质疑婚姻真实性;
  • 材料准备要求高:I-485申请涉及大量证明文件和表格填写,任何疏漏或误导都可能导致RFE、拒绝,甚至身份失效。

基于大量实务经验,我们强烈建议婚姻绿卡申请人不要盲目选择路径,而应根据下列因素作出决策:

  • 当前持有签证类别与有效期;
  • 是否符合90天规则;
  • 配偶是否可长期留美;
  • 是否急需合法工作权利;
  • 面谈能力与真实婚姻材料准备情况。

我们建议与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一对一探讨具体方案,审慎操作每一环节,确保全流程合规、安全、高效。欢迎联系我们大为律师事务所,为您和家人的婚姻绿卡申请提供专业、安全、稳妥的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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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如何申请社会安全号码(SSN)?|2025年完整办理指南

社会安全号码(Social Security Number,简称SSN)是每位美国居民开展工作、缴税、开设银行账户、申请驾照和享受社会福利的关键身份证明号码。对于首次登陆美国的新移民而言,尽早获得SSN是融入美国生活的第一步。

本文详细说明新移民申请SSN的两种方式、所需材料、办理时间以及常见问题,帮助您顺利落地美国后完成身份建立。

SSN的作用

SSN在美国是极为重要的个人识别号,广泛用于以下场景:

  • 工作入职及报税(W-2、1099)
  • 开立银行账户、申请信用卡
  • 申请驾照或州ID
  • 子女注册学校、申请奖学金
  • 申请医保(如Medicare、Medicaid)
  • 买房、租房、贷款审批

新移民申请SSN的两种方式

方式一:通过移民签证申请自动申请SSN(推荐)

如果您在填写移民签证表格DS-260时勾选了“Do you want the 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to issue you a number and a card?”并填写了美国地址,那么:

  • 无需另行申请;
  • SSN卡将自动在您入境后约2–4周邮寄至您的美国住址;
  • 系统自动将您的资料从国务院转交至社会安全局(SSA)。

注意事项

  • 请确保DS-260中填写的地址准确无误;
  • 若未收到,可入境3周后前往SSA线下办理。

方式二:入境后亲自前往SSA办事处申请SSN

如果您在DS-260表格中未勾选自动申请SSN选项,或您希望更快拿到SSN,可在入境后亲自前往当地SSA办公室申请。

查询办事处:https://secure.ssa.gov/ICON

亲自申请SSN所需材料

建议入境后 等待至少10个工作日 再前往申请,以确保CBP与USCIS系统中已完成移民数据对接。

所需材料说明
有效护照(含签证页)含I-551章(移民签证入境盖章)或绿卡原件
Form I-551(绿卡)或签证页盖章若绿卡尚未收到,可用护照签证页上的I-551 ADIT stamp作临时身份凭证
入境I-94记录https://i94.cbp.dhs.gov 下载并打印
美国地址证明(如水电账单、租约等)某些SSA办公室可能要求作为邮寄凭证
出生证明(非强制)有时用于确认身份与资料完整性,特别是儿童申请时

申请流程

  1. 登录SSA官网查找离您最近的办事处
  2. 备齐材料后,亲自前往(无需预约,但建议提早排队)
  3. 填写申请表 Form SS-5(现场提供,也可提前打印填写)
    下载链接:https://www.ssa.gov/forms/ss-5.pdf
  4. 工作人员核对资料并确认邮寄地址
  5. 等待约2周,SSN卡将通过普通邮寄送达您在美国的住址

儿童/配偶同时申请SSN

  • 儿童可随父母一同申请,需提供出生证明(中英文);
  • 配偶如为同行移民者,也应单独提交申请;
  • 每位申请人均会分配唯一的SSN,一生不变。

常见问题解答(FAQ)

Q1:绿卡还没收到,可以先申请SSN吗?

可以。若护照上的移民签证页已盖有“I-551”章(即临时绿卡),即可作为身份证明使用。

Q2:SSN卡寄丢怎么办?

如30天内未收到SSN卡,可携带证件亲自到SSA办公室补办;如地址有误,请先提交USCIS AR-11地址更新。

Q3:K1签证持有人(未婚妻/夫)可以申请SSN吗?

可以,在入境后凭有效身份和I-94记录申请。

Q4:SSN卡上是否会显示“Not Valid for Employment”?

对首次持移民签证入境的合法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来说,SSN卡上不会有此限制标注,可用于合法工作。

首次登陆美国的新移民应尽早获取SSN,以避免在银行开户、入职、办理驾照等生活环节中受到限制。建议您:

  • 如DS-260已勾选SSN申请,耐心等待2–4周;
  • 如未勾选或有紧急需求,可亲自申请,确保材料完整;
  • 避免使用未获得正式SSN时的临时代号或虚构号码。

专业服务

如果您:

  • 尚未收到SSN卡但急需工作;
  • 收到SSA来信要求补充材料或面谈;
  • 绿卡迟迟未到影响身份核查;
  • 有孩子入学需要尽快办理SSN或ITIN;

欢迎联系大为律师事务所 Wang Law LLC,我们可为您提供一对一支持,协助联系SSA、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供翻译与身份支持文件。

大为律师事务所 Wang Law LLC
芝加哥 | 多伦多
咨询热线:312-5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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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致力于为新移民提供全面的落地支持与移民身份法律保障。

延伸阅读,新移民登陆注意事项和文件清单

新移民首次登陆美国需要携带哪些文件?|2025最全通关清单与入境指南

2025年,美国移民程序持续向电子化过渡,传统的纸质“黄色移民签证信封”(Immigrant Visa Packet)已逐渐被电子签证系统(eIV)取代。大多数申请人在获得移民签证后,不再收到密封包裹,而是通过国家签证中心官网(CEAC)下载电子确认文件,系统自动将资料传输至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

尽管流程简化,首次入境美国的新移民仍需携带关键文件和证明,以确保:

  • 成功通过入境审查;
  • 启动绿卡(永久居民卡)制卡流程;
  • 顺利办理社会安全号(SSN)、开立银行账户、申请驾照、为子女入学等。

本指南是基于2025年最新政策与实务操作,全面解析首次登陆美国所需的文件清单及重要注意事项,助您一站式完成移民身份转化。

所有新移民入境时需携带的通用文件(适用于所有类别)

文件名称是否必须用途与建议
护照(有效期至少6个月)必须签证贴纸应标有“IV”代码,即表示移民签证
移民签证页(Visa Foil)必须签证页贴在护照内,有效期约6个月,仅限一次入境
签证批准信/签证包封页(Packet Cover Sheet)建议从NVC或CEAC系统下载打印,证明签证信息已录入系统
DS-260表格确认页建议虽不强制要求,但部分CBP官员可能查验该页用于确认申请人签证记录
USCIS移民费缴费凭证必须2024年起费用为 $235;必须提前在线支付,官网:https://my.uscis.gov/uscis-immigrant-fee
移民体检证明或疫苗记录视情况而定如签证页标注“Medical in System”,说明体检信息已电子上传,无需纸件;如需携带纸质体检,请勿拆封封套
I-94 入境记录入境后在线获取可登录 https://i94.cbp.dhs.gov 下载打印,日后用于申请SSN、驾照等

按移民签证类别分类的推荐携带文件清单

A. 婚姻类移民(IR1、CR1、K1转绿卡)

  • 美国公民或绿卡配偶的身份证明(护照/绿卡复印件)
  • 结婚证书(中英文)
  • I-130批准函(Form I-797 Notice of Action)
  • 联名账单、银行账户、合影、聊天记录等关系真实性辅助材料(有助于后续入籍或更新证件)

B. 家属优先类移民(F2A、F3、F4)

  • I-130批准函
  • I-864经济担保书(含担保人签名页)
  • 担保人报税材料(IRS Tax Transcript、W-2、1040等)
  • 出生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中英文)
  • 与担保人的合照、通信记录(辅助说明关系真实性)

C. 职业移民(EB-1、EB-2、EB-3)

  • I-140批准函(Form I-797)
  • 雇主Offer Letter或工作合同(尤其是PERM支持类)
  • 教育学历证书、公证件、成绩单
  • 专业执照、资格认证(如医生、工程师、护士等)
  • 推荐信、研究成果、简历(特别适用于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人)

D. 投资移民(EB-5)

  • I-526或I-829批准函
  • 投资汇款证明(银行转账记录、资金来源文档)
  • 区域中心或项目方出具的参与确认信
  • 如申请人同时担任公司管理人,建议携带公司章程或商业计划书摘要

E. 其他特殊类移民(如宗教移民、特殊人才类)

  • I-360(宗教类)或 I-140(特殊才能类)批准函
  • 聘用机构开具的推荐信或证明信
  • 成就证明、获奖记录、发表文献(如杰出教授、奥林匹克选手等)

F. 有子女同行的家庭

  • 出生证明(中英文)
  • 疫苗接种记录(英文版,后续入学使用)
  • 父母护照复印件、监护人授权信(如仅一位家长陪同)
  • 在读证明、成绩单或英文推荐信(如计划在美入学)

入境后必须完成的关键事项

事项时间建议说明
缴纳USCIS移民费($235)最好在入境前完成否则绿卡不会邮寄,仅盖I-551临时章作为身份凭证
确认绿卡邮寄地址入境时确认地址若搬家,应尽快向USCIS提交AR-11地址更新
下载I-94入境记录入境后立即操作用于工作、申请驾照、入学证明等场合
社会安全卡(SSN)申请入境后2-4周内若DS-260未勾选自动申请,须前往SSA办公室办理
开设银行账户、信用卡、租房等生活安排入境1周后开始需护照、I-551章、地址证明、SSN(如有)等文件

常见误区与注意事项

误区/问题正确做法
未收到黄色封包就慌张2025年多数签证采用电子签证系统,无信封属于正常现象
移民签证可多次使用每张移民签证只能入境一次,之后请使用绿卡返美
移民费忘记缴绿卡制作前必须缴费,否则可能造成延误或遗失
将重要文件放入托运行李护照、签证、缴费凭证、确认信等必须随身携带
未携带出生证明等辅助材料虽非强制,但未来生活所需,如SSN、入学、医保登记等

稳健准备-顺利落地

新移民首次入境美国,不仅是身份的切换,更是家庭生活、职业发展与人生新阶段的起点。大为律师事务所建议:提前2-3周完成文件准备、缴费核查与资料打印,避免因疏漏影响绿卡寄送或生活安排。

如您或您的家人正在办理移民签证,或即将启程赴美,欢迎联系我们获取:

  • 个性化入境文件清单;
  • 签证核对与缴费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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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美国I-131旅行证件寄送流程解析:为何选择海外领馆领取但文件却寄到华盛顿DC?

当提交I-131表格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或旅行证件(Advanced Parole),并在申请中选择“在海外美国领馆领取”,如中国的上海领事馆,很多申请人在USCIS官网追踪案件状态时,会惊讶地发现:

“Document was mailed to me” 并显示邮件签收地址竟然在 Washington, D.C.

这常引起申请人或其代表的困惑:
这是不是寄错了?为什么没有直接寄去海外的美国领事馆?

本文将为您系统梳理此类案件背后的实际操作流程,并解答客户最常见的疑问。

背景与常见疑问

在I-131表格中,申请人可以选择文件领取方式:

  • 在美国境内邮寄到家庭地址
  • 在申请时即将离境的前提下,选择在海外美国领馆领取

如果客户选择后者,按理说旅行文件应直接寄往所选领馆,但实际情况往往显示:

  • 文件寄往美国国内,尤其是华盛顿特区(Washington, D.C.)
  • USPS追踪信息显示文件已在D.C.签收
  • USCIS状态为“Document was mailed to me”

这是错误吗?不,这是正常的流程。

USCIS的旅行文件国际寄送程序

USCIS本身不直接将回美证或旅行证件寄往海外,而是通过与美国国务院(Department of State)或国家签证中心(NVC)合作,由其处理海外文件寄送。

具体流程如下:

  1. USCIS签发旅行文件
    • 文件通常由Nebraska Service Center或Texas Service Center制作完毕。
    • 如果申请人选择海外领取,USCIS会将该文件邮寄至华盛顿DC
  2. DC为中转地
    • 文件并非直接寄给申请人本人。
    • 而是寄送至国务院或负责国际邮递的官方办公室,例如: U.S. Department of State Visa Office / National Visa Center Washington, DC
  3. 外交邮袋系统传递至海外领馆
    • 国务院负责将此类文件通过“Diplomatic Pouch”(外交邮袋系统)寄至指定的海外领馆。
    • 邮袋系统不是快递服务,一般没有公开追踪信息
    • 文件抵达领馆后,领馆会联系申请人安排领取。

USCIS状态中的“mailed to me”是否表述不清?

确实如此。USCIS网站中的标准表述“Document was mailed to me”常常会被误解。对于选择海外领取的申请人来说,“me”并非指申请人本人,而是指接收后续处理的政府机构。因此,以下状态说明应理解为:

USCIS状态描述实际含义
Document was mailed to me文件已寄出,目的地为国务院处理单位(非申请人)
Case was approved文件制作完成,准备寄送
Document delivered to me文件由国务院中转,后续将由领馆通知领取

建议与客户应对方式

  1. 保持追踪:
    如果您收到USCIS邮件通知并提供tracking number,确认寄往DC则属正常流程。
  2. 预计时间:
    文件从DC运往海外通常需2–6周,部分领馆受邮政或外交邮袋周期影响,可能更久。
  3. 联系海外领馆:
    可在预计抵达时间后,直接通过使领馆官网提供的联系方式(如电子邮件)查询是否收到文件。
  4. 如有紧急旅行需求:
    律师可协助客户提交加急请求(Expedite Request)或提前在美国领取的替代方案。

如果您的旅行证件在I-131申请中选择了海外领取,并发现其状态显示已寄往华盛顿DC,请放心——这属于标准流程的一部分,文件将由美国国务院中转至您所选择的海外使领馆。

如需专业协助处理USCIS文件、文件寄送追踪,或准备I-131申请,大为律师事务所经验丰富,可提供全流程协助。

Wang Law LLC(大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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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美证(Advance Parole, Form I-512L)详解

——2025年最新申请指南、费用与法律依据

在美国境内申请绿卡(Adjustment of Status)期间,若需出境旅行,必须提前取得回美证(Advance Parole)。否则,离境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绿卡申请。本文将详解**Form I-512L(纸质AP)的用途、申请条件、政府费用、法律基础及常见误区,帮助申请人安全合法地往返美国。

什么是回美证(Advance Parole)?

回美证(Advance Parole)是美国移民局(USCIS)签发的一种旅行文件,允许身份调整申请人(如I-485申请人)在绿卡申请待决期间合法出境并重新入境美国。

常见形式有两种:

  • Form I-512L(纸质回美证):单独出具的白纸旅行文件;
  • Combo Card(EAD+AP合一卡):一张卡同时具有工作许可和旅行许可功能。

在实际使用中,Form I-512L需要在首次入境时由CBP(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官员盖章激活。

谁需要回美证?

您在以下情形下必须申请回美证才能在绿卡审理期间出入境:

情形是否需要AP?
I-485申请人在审理中✅ 是,必须有AP才可返美
持F-1/H-1B/L-1等合法签证,并维持身份可选,但建议有AP作保险
通过免签或C/D签证入境❌ 不可申请AP

⚠️ 如果在I-485待审期间离境且没有AP,将被视为放弃绿卡申请。

法律依据

  • INA § 212(d)(5)(A):授权国土安全部出于“人道原因或重要公共利益”准许Parole入境;
  • 8 CFR § 212.5:详细规定可获准Parole的类别;
  • 8 CFR § 245.2(a)(4)(ii):明确绿卡申请人若无Advance Parole而出境,则申请作废。

如何申请Advance Parole(Form I-131)

申请步骤

  1. 填写并提交 Form I-131, Application for Travel Document
    USCIS表格页面:https://www.uscis.gov/i-131
  2. 准备支持材料:
    • Form I-485接收通知(I-797C)
    • 护照、签证、I-94复印件
    • 两张护照照片
    • 出境原因简要说明(如适用)
  3. 等待审批,通常为 3–6个月,急需时可申请加急(需提供证明材料)。

2024年4月1日后政府费用

USCIS于2024年4月1日起正式提高申请费用。回美证(Form I-131)不再免费,即便与I-485一同提交。

项目政府费用
Form I-131(AP申请)$630
Form I-765(工作卡)$260
Form I-485(身份调整)$1,440(含生物识别)
Form I-130(亲属移民申请)$675(纸质) / $625(在线)

所以,如果申请人希望同时申请绿卡、EAD和AP:

  • 主申请人总政府费用
    $1,440 (I-485) + $260 (I-765) + $630 (I-131) = $2,330
    ➕ $675 (I-130) = $3,005

纸质回美证(Form I-512L)使用注意事项

使用环节要点
首次入境须由CBP盖章激活(“PAROLED”字样)
有效期通常为1年,可申请多次入境
续签建议在到期前120天提交新I-131申请
与H/L签证并用可选择使用签证或AP入境,但注意身份维持一致性

常见问答(FAQs)

Q1:我持有AP但不出境,是否要续签?

不用。AP只影响出境及再入境,不影响在美合法身份或I-485处理。只有当您计划出境时才需确保AP在有效期内。

Q2:我持有H-1B签证,可以不用AP入境吗?

可以。如果H-1B签证仍然有效,且雇佣关系持续,您可用该签证入境。但必须事先咨询律师确保不会影响I-485状态

Q3:AP过期在境外怎么办?

将无法返回美国,除非另有有效签证或获紧急Parole。务必在有效期内返美。

八、我们可以为您提供的服务

作为一家专注于美国移民法的律师事务所,Wang Law LLC 可为您提供:

  • 回美证申请文件准备(Form I-131)
  • 出境合法性评估与旅行规划建议
  • 急件(expedite)处理申请支持信
  • 绿卡、EAD、AP联合递交申请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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