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移民豁免申请详解-美国不准入境后的解决方案

非移民豁免申请详解-美国不准入境后的解决方案

在申请美国非移民签证时,部分申请人可能因为过往的某些行为被认定为“不准入境(inadmissible)”。这种情况下,并非所有希望入境美国的非移民签证申请人都毫无办法——《移民与国籍法》第212(d)(3)(A)条款为这类申请人提供了一项重要的法律工具:非移民豁免(Nonimmigrant Waiver)。本篇文章将从“不准入境”的常见原因开始,系统讲解谁可以申请非移民豁免、相关标准、申请流程以及我们的专业服务。

常见的不准入境原因

一个人可能因多种理由被美国政府认定为不准入境,以下是最常见的几类:

  • 曾有刑事记录(如毒品持有、盗窃等轻重罪);
  • 在签证申请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或重大虚假陈述;
  • 被认定为曾协助或试图偷运他人非法入境美国;
  • 先前非法滞留美国超过180天或一年,导致3年或10年禁入令。

除涉及国家安全、严重犯罪及其他少数特定类别外,大多数被认定为不准入境的非移民签证申请人都可以申请非移民豁免。

哪些人可以申请非移民豁免?

只要不属于安全威胁、严重犯罪或特定法律排除类的大类,大多数非移民签证类别的申请人如:

  • B-1/B-2(商务/旅游签证)
  • F-1(学生签证)
  • J-1(交流访问学者)
  • H-1B、L-1、O-1、P-1(工作类签证)
  • E-1/E-2(条约商人/投资人签证)

都可申请212(d)(3)(A)豁免。此外,主申请人的配偶和子女(如H-4、L-2、F-2等)也可提出豁免申请。请注意:豁免仅适用于所申请的特定签证类型。例如,若您持有已获得豁免的B-1/B-2签证,但将来希望申请F-1学生签证,则需重新申请豁免。

非移民豁免的申请流程

非移民豁免通常被称为 Hranka豁免,它并无专用申请表格,也无需单独缴纳申请费。流程如下:

  1. 签证申请时向领事官提出豁免请求
  2. 若领事认为申请合理,将推荐该豁免给美国国土安全部(DHS);
  3. 最终批准权在DHS手中,一般情况下其会接受领事推荐;
  4. 若豁免获批,将直接贴附于签证页上,并标注“豁免已获批准”。

如果领事拒绝推荐豁免,一般无进一步上诉渠道。只有在以下例外情况下可请求国务院复审:

  • 人道主义紧急情形(如医疗问题);
  • 与美国外交政策、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相关。

豁免的审查标准

Hranka 案例确立了非移民豁免的适用标准。领事官与DHS主要考虑以下五大因素:

  1. 申请人入境对美国社会是否构成威胁;
  2. 原不准入境行为的严重性;
  3. 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是否久远;
  4. 申请人目前的行为矫正程度;
  5. 入境美国的目的是否合理、紧急或值得同情。

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与时间跨度是最关键的考量因素。例如,一位10年前因轻微毒品持有被定罪的申请人,较一位去年因盗窃被定罪者更容易获得豁免。在实践中,那些具有合理目的(如合法就业、医疗需要、家庭团聚等)的申请人,以及在事实上存在模糊地带(例如婚姻合法性理解有误)的申请人,更有可能获得豁免。

214(b) 拒签与豁免申请的先决条件

除H与L类签证外,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在申请豁免前都必须先克服《移民与国籍法》第214(b)条的“移民倾向”推定。也就是说:

  • 必须证明申请人与其本国有紧密联系(家庭、工作、资产等);
  • 必须证明申请人会在签证有效期内按时离境。

若未能成功克服214(b),领事有权拒绝签证申请,同时不会推荐豁免。因此,任何豁免申请都应优先从214(b)的材料准备着手。

在大为律师事务所/Wang Law LLC,我们具备丰富的非移民豁免申请经验,服务内容包括:

  • 分析不准入境认定的法律依据是否合理;
  • 如有误判,协助申请复议并提交支持性证据;
  • 如认定属实,协助准备针对豁免标准的有力陈述与支持材料;
  • 帮助非移民签证申请人解决214(b)问题并完善材料;
  • 起草律师支持信,整理矫正证据和人道主义主张;
  • 指导全流程与领事互动,最大化提高成功率。

若您或您的亲属正面临签证拒签或不准入境问题,欢迎联系Wang Law LLC进行个案评估。我们愿意以专业、负责、有效的方式,为您的入境和发展之路扫除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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