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s 7 月 2025

庇护申请“恐惧面谈”如何准备?证据清单与答题策略详解

什么是“恐惧面谈”?

恐惧面谈(Credible Fear Interview, CFI) 是指申请人在通过海关或边境时表达出对返回祖国的恐惧后,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庇护官对其进行初步审核。

如果面谈结果为“credible”(有可信恐惧),则申请人可进入正式的庇护程序;反之则可能面临快速遣返(expedited removal)。

法律标准:什么是“credible fear”?

根据信用恐惧的标准,申请人必须证明:

  • 对返回本国存在“可信的恐惧”
  • 这种恐惧源于以下五类原因之一:
    • 种族(Race);
    • 宗教(Religion);
    • 国籍(Nationality);
    • 特定社会群体(Particular Social Group, PSG);
    • 政治观点(Political Opinion);
  • 政府无法或不愿提供保护。

庇护官并不是判定你是否一定能获得庇护,而是判断你是否有资格进入“正式听证程序”。

恐惧面谈常见问题与应对建议

面谈问题策略建议
你为什么离开祖国?用简洁、真实的语言说出受迫害的起因,避免“为了更好生活”等模糊说法。
谁迫害了你?要明确指出政府、军队、黑社会或其他具体身份。
有没有向警方报案?即使没有报案,也要解释为什么(如警察勾结、报案无用等)
如果你回国,会发生什么?表明你有“合理且真实的恐惧”,并说明可能遭遇的后果(监禁、酷刑等)
为什么现在来美国?解释过程中的客观因素,不要说“现在生活不好”这类模糊理由

恐惧面谈证据准备清单(如可携带)

虽然大多数 CFI 面谈时申请人未必拥有完整材料,但如果可能,以下证据将显著增强可信度:

恐惧面谈模拟问答练习表_中国籍申请人

个人遭遇类证据

  • 医疗报告、伤情照片(如曾遭受暴力);
  • 警方记录、报案单;
  • 恐吓信、威胁短信截图;
  • 驱逐令、拘留通知;
  • 家人/邻居的证词(可翻译);

政治或宗教背景

  • 政党成员卡、参加集会照片;
  • 教会出具的信函;
  • 公开文章、社交媒体截图(如曾发表敏感言论);

外部支持材料

  • 国别报告(如美政府、人权组织发布的国家情况);
  • 国际媒体报道;
  • 联合国、NGO发布的难民情况简报。

所有材料建议备中英文对照,并分类整理成“个人经历”“背景信息”“辅助材料”三个部分。

常见错误与避免建议

错误类型建议
否认来美目的是庇护应坦诚说明:我来美国是因为我怕回国会被迫害
答非所问、逻辑混乱可提前练习答题,确保条理清晰,主线明确
过度强调经济困难不属于庇护理由,要强调恐惧与迫害的根本原因
编造细节不可虚构遭遇,一旦矛盾,极易被判不可信

律师在恐惧面谈前的作用

  • 模拟面谈问答练习;
  • 帮助梳理事件主线与证据时间轴;
  • 提交背景国别报告或个案简报;
  • 提醒客户哪些表达可构成“重大不利陈述”;
  • 在合理范围内引导客户合法表达主观恐惧。

通过CFI后的下一步

若结果为‘’有可信恐惧”,申请人将:

  • 被转入移民法庭;
  • 可提出庇护(I-589)或其他保护类申请(CAT/Withholding);
  • 90天内提交申请材料;
  • 若有代表律师,可在听证前整理完整案卷和补充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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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I-539后是否仍属合法身份?非法滞留的判断标准与法律依据

什么是I-539申请?

I-539是美国移民局(USCIS)使用的表格,全名为 Application to Extend/Change Nonimmigrant Status,用于以下两类申请:

  • 延期(Extension of Stay, EOS): 申请在当前非移民身份下延长停留时间;
  • 转换身份(Change of Status, COS): 申请从一种非移民身份转换为另一种身份,例如从B2游客转为F1学生。

I-539递交后是否仍属“合法身份”?

这是申请人最常混淆的地方。根据USCIS政策手册(Policy Manual)的明确规定:

“A pending application to extend or change status… does not confer lawful immigration status on an applicant.”
—— USCIS Policy Manual Vol. 3, Part A, Chapter 3

结论:递交I-539后,你并不处于“合法身份”(lawful status),即你不能合法工作、不能离境返美,也可能被移民官视为失去身份。

但是否构成“非法滞留”(Unlawful Presence)?

不一定。

根据《移民与国籍法》(INA §212(a)(9)(B)(iv))与美国国务院签证手册(9 FAM 302.11-3(B)(1)),如果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I-539待审期间不会被计算为非法滞留(ULP)

条件如下:

  1. I-539申请在I-94到期前及时递交
  2. 申请为非虚假(non-frivolous)
  3. 申请人没有在此期间非法工作
  4. 申请人在递交I-539前保持了合法身份

官方原文引述(9 FAM 302.11-3(B)(1)(b)(4)(b))

“For the entire period of the pendency of the EOS or COS application… the individual has not failed to maintain their status prior to filing the application.”

中文 翻译/只要申请人在递交I-539前维持了合法身份,并满足以上条件,那么整个待审期间都不会被算作非法滞留。

非法滞留 vs. 合法停留(Authorized Stay)

需要明确区分两个概念:

名称含义是否允许工作?是否可以积累非法滞留?
Lawful StatusUSCIS承认的非移民身份通常允许
Authorized Period of Stay虽无合法身份但合法停留(如I-539待审)
Unlawful Presence无身份且无授权停留

所以,pending I-539 ≠ 合法身份,但不等于非法滞留

实际案例:

案例一(合法停留,不算非法滞留):

  • Lily 持B2签证入境,I-94于2025年5月1日到期;
  • 她于2025年4月15日递交I-539申请延期,并无非法工作;
  • 在等待期间未收到决定。

她虽然I-94已过期,但不积累非法滞留,仍处于“authorized stay”状态。

案例二(身份失效 + 非法滞留):

  • David 持B2签证入境,I-94于2025年3月1日到期;
  • 他在2025年5月1日才递交I-539;
  • USCIS不接受他的延迟解释,申请被拒。

他从2025年3月2日起即开始累计非法滞留,可能面临“3年或10年入境禁令”。

风险与建议

风险:

  • 虽不算非法滞留,但失去身份,可能被列入移民法庭审理;
  • 不可在pending期间工作;
  • 若I-539被拒,将从决定之日起开始累计非法滞留。

建议:

  • 始终在I-94过期前递交I-539;
  • 保留所有申请收据和证明文件;
  • 尽量避免旅行或离境;
  • 如担心身份中断,考虑咨询移民律师申请加急处理。

递交I-539表格后,申请人并不拥有合法身份,但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以处于合法停留(authorized stay)状态,从而避免积累非法滞留时间。这种“灰色状态”虽然合法停留,但仍有法律风险,建议及时咨询移民律师判断是否适合转身份、延期,或申请其他保护性救济措施(如I-485、庇护、TP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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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类非移民身份延期与转换(I-539, I-129, F1, B2, H1B等)
  • 减少非法滞留风险的应对策略
  • 移民身份中断补救措施
  • 人道豁免与身份调整(VAWA、U签、I-48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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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生育是否可以申请B2延期?I-539延期申请的理由、证据清单

很多孕妇在赴美生育时,入境被CBP认定为“医疗旅游”,如未能提供足够自费能力、真实回国意图的证据,极有可能:

  • 被遣返;
  • 或仅给予极短停留时间(如14天);
  • 甚至B签证直接被撤销(cancelled without prejudice);Cancelled without prejudice” on a US visa means the visa has been voided, but this action does not negatively impact the visa holder’s future visa applications.

因此,若幸运入境但时间不足,则应尽早准备I-539延期申请

法律依据-I-539延期的可接受理由

根据8 CFR § 214.1(c)(4)USCIS Policy Manual

USCIS可以在合理情况下批准非移民身份延期申请,只要申请及时、不虚假,并有可信理由。常见的合理延期理由包括:

  • 身体状况不适合长途飞行;
  • 医疗治疗未完成;
  • 家庭紧急状况;
  • 或符合公共政策目标、不构成公共负担。

如何为“赴美生育”写出合理延期理由?

关键原则:真实陈述 + 低风险表达 + 有力证据支持

推荐写法结构:

  1. 明确说明赴美目的:
    • 可直接写明是为了“通过自费的方式在美国合法分娩并恢复”;
    • 强调所有费用均由本人承担,不依赖任何政府福利;
    • 说明无意长期停留或移民美国,仅为安全顺产。
  2. 解释入境后情况变化或理由合理性:
    • 入境仅获14天,时间不足以完成分娩与恢复;
    • 医生建议不适宜长途飞行,有潜在早产或其他高风险因素;
    • 若立即返程可能对孕妇与胎儿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3. 提供回国意图证据:
    • 国内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
    • 房产证、纳税证明、直系亲属照顾责任;
    • 已购买的未来回国机票。

推荐证据材料清单

类别推荐材料
医疗证明孕检报告、预产期估算、医生诊断信(含不适宜飞行说明)
财务能力医疗保险支付单据、自费产检合同、银行存款证明
回国意图房产证、公司法人证明、在职证明、往返机票
身份材料护照、签证页、I-94、入境时CBP发放的缩短停留说明

风险控制要点

重点操作建议
B签证是否已被标记或有记录申请前可通过 FOIA 或 CBP记录查询
避免虚假理由不应伪称“旅游”延期,而应诚实陈述生育目的
积极主动递交申请最好在I-94到期前30天内及时提交
委托律师协助延期申请建议由律师撰写声明与组卷,更具说服力

客户齐女士的策略方案(简要模拟)

背景:A女士2025年6月持B2签证赴美,入境时被CBP关“小黑屋”盘问,被质疑赴美生育,仅获14天入境时间。

延期申请策略:

  • 延期理由: 医生已确认其孕周33周,身体浮肿严重,患有妊娠糖尿病,不适合飞行;
  • 证据材料:
    • 医疗机构预约单、付费合同;
    • 医生诊断信(建议不乘坐长途航班);
    • 房产证、公司法人执照复印件;
    • 9月中回国航班确认单;
  • 律师说明信(cover letter):
    • 强调非移民意图;
    • 避免公共负担;
    • 合理请求多60–90天停留,涵盖产前产后恢复期。

尽管“赴美生育”在移民系统中是一个高度敏感话题,但只要真实、自费、合法入境、愿意回国,并提供充分文件支持,依然有可能通过I-539成功延期。避免滥用签证、及时申请,并结合律师专业处理,是最大限度降低风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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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证延期(I-539)申请策略定制;
  • 延期理由撰写与医疗声明模板;
  • 向USCIS提交完整延期申请包;
  • B签证被限制或取消的应对建议;
  • 保护身份的法律路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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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39身份延期或转换-在线递交与纸质邮寄的选择指南

对于持B2旅游签证在美国境内的非移民申请人,身份的延期转换(如申请转为F-1学生身份)通常需要通过提交 Form I-539(申请延长/变更非移民身份) 来完成。很多申请人希望通过USCIS官网在线提交以简化流程,但实际操作中并非所有申请人都符合在线提交的条件。本文将介绍当前(截至2025年7月)I-539的在线提交资格限制、纸质提交情形及操作建议,帮助申请人或其代理律师做出最合适的选择。

什么是Form I-539?

Form I-539由美国移民局(USCIS)制定,适用于以下常见情形:

  • 延长B1/B2等非移民身份的停留时间;
  • 从一种非移民身份转换为另一种(如B2转F1);
  • F-2、M-2、J-2等随行家属的身份延续或变更。

若申请人家庭成员一同申请,需为每位副申请人填写附表 Form I-539A

谁可以在线提交I-539?

根据美国移民局的规定,仅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申请人才可以通过USCIS官网在线系统递交I-539:

仅主申请人一人申请(即无副申请人,无I-539A);
无律师或其他代理人代表提交(未提交G-28);
当前身份不属于特殊外交或受害者签证类别(A、G、NATO、V、T或U类签证)。

USCIS官网( USCIS- my account-login-dashboard- fill a form 下拉就看到了)明确指出:

“You may only file Form I-539 online if you are filing only for yourself.”
“If you are filing Form I-539 with co-applicants or you have an A, G, NATO, V, T or U nonimmigrant status, you cannot file online at this time. You must file a paper Form I-539.”

#USCIS/my account

以下情形必须纸质邮寄提交

如果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申请人必须通过纸质方式提交Form I-539与I-539A:

  • 申请人家庭中有多位成员共同申请(如夫妻、父母与子女一起延期);
  • 委托律师代理递交申请(即提交了G-28律师代理表);
  • 当前所持非移民身份为A、G、NATO、V、T或U;
  • USCIS在线系统提示“该类别不支持电子递交”。

此时,主申请人需填写I-539,所有副申请人分别填写I-539A,并连同相关文件(护照复印件、I-94出入境记录、身份证明、资金证明等)邮寄至USCIS指定地址。

费用说明(截至2024年4月起)

  • 主申请人基本申请费:$420
  • 每位申请人(含副申请人)生物识别费:$85
  • 一家三口的常见总费用为:$420 + (3 x $85) = $675

常见误区提醒

误区1:“一家人一起申请也可以在线提交。” → 错!系统不支持含有副申请人的在线递交。
误区2:“有律师可以在线帮我提交更方便。” → 错!律师代理必须通过纸质方式操作。
正确做法:多人申请+有律师代理 → 纸质邮寄提交

如果您正考虑申请B2签证延期,或想将B2身份转换为F1学生身份,我们建议您:

  • 及早规划,并预留充分准备时间(建议提前45-60天提交);
  • 避免非必要的在线递交错误,如误用在线系统导致无法添加副申请人;
  • 在资料准备、I-94历史查验、延期理由撰写等方面,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协助;
  • 如打算长期在美居住或学习,也可同时评估F1身份后续的CPT、OPT或绿卡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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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家专注于美国移民法律服务的跨境律所,为客户提供高效、双语、专业的移民延期与身份转换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B类签证延期申请及家庭组团办理
  • B2转F1身份申请
  • I-539全套材料准备、封面信撰写、地址选择
  • 律师代理(G-28)全流程支持
  • 联合申请人(I-539A)资料准备
  • USCIS后续补件(RFE)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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