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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Day 1 CPT风险分析及学校清单(2025)

随着越来越多的国际学生赴美深造并寻求合法的实习与就业机会,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CPT)成为F-1学生在学习期间获取实际工作经验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近年来,“Day 1 CPT”项目因其可从入学起即开始工作的特性受到广泛关注。然而,Day 1 CPT也面临着日益严格的监管与合规挑战,若使用不当,可能对学生后续的签证、移民乃至入境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本所结合联邦法规、移民局实践操作和最新案例,特就Day 1 CPT项目的合法性与风险问题提供如下解读,供国际学生及其家庭参考(非法律意见)。

什么是Day 1 CPT?

CPT(课程实习培训)是美国移民法《8 C.F.R. §214.2(f)(10)》允许F-1学生在学习期间参与的课程相关实习项目。不同于OPT(毕业后实习),CPT必须:

  • 是所修课程的一部分;
  • 明确列入课程大纲并获得学校的DSO(国际学生负责人)批准;
  • 在校方SEVIS系统中记录并签发相应I-20表格。

“Day 1 CPT”特指在入学初期(甚至第一天)即可获得实习许可的安排,多出现在某些研究生项目(如MBA、信息技术、数据科学等)中。该类项目常以“学制灵活”“无需频繁到校”“低学费”“可边工作边维持身份”等优势吸引国际学生。

Day 1 CPT是否合法?

Day 1 CPT 本身并非非法,但其合法性取决于项目是否严格符合联邦法规对于CPT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实习是否为课程强制组成部分
  • 是否在正式学期内进行;
  • 学校是否为SEVP认证机构
  • CPT的批准流程是否规范
  • 学生是否真实参与课程学习而非“挂名”。

USCIS和ICE在多份政策备忘录与判例中已明确,CPT不得成为逃避身份限制的工具,若学校或学生被发现滥用CPT,将会面临身份终止、签证拒签、入境受限、I-140/I-485被拒等严重后果。

常见法律风险

1. H-1B或移民申请中遭质疑身份合法性;若CPT使用存在问题,未来申请H-1B或I-140时,可能被质疑为“非法维持身份”或“滥用CPT”,直接影响移民前景。
2. SEVIS记录失效与身份终止;如所就读学校被撤销SEVP认证,学生SEVIS记录将被终止,F-1身份随即失效。
3. 签证被取消或入境受阻;部分学生在返美入境时被CBP拦截盘问,甚至因CPT记录异常遭拒入境、签证撤销或遣返。

如何合规选择Day 1 CPT项目?

大为律师事务所建议国际学生在考虑Day 1 CPT项目前,应特别留意以下事项:

审查要点推荐做法
学校是否SEVP认证可通过Study in the States官网核查
CPT是否为课程必修部分查阅课程描述与教学大纲,确认是否与毕业要求挂钩
是否按季度或学期制安排、需实际学习避免“只工作不上课”或“远程挂名”情形
是否保留学习与实习证明材料包括I-20表、成绩单、实习协议、考勤与作业记录等
CPT批准流程是否规范必须经DSO审批并更新SEVIS记录,避免私下操作

建议与合规对策

本所建议所有计划参加Day 1 CPT项目的学生:

  • 提前咨询持牌移民律师;
  • 选择合规高校与课程;
  • 记录和保存所有学习、实习文件;
  • 避免仅为“保身份”而挂靠非正规学校;
  • 明确未来计划,如H-1B、绿卡等,提早规划身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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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律师事务所 Wang Law LLC专注于国际学生身份合规、OPT/CPT审查、签证风险控制、H-1B与职业移民规划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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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便于大家清晰了解本文所涉及的 Day 1 CPT 大学及项目设置,大为律师事务所现将5所性价比高、每月费用在约1,000美元以内的Day 1 CPT学校信息整理如下

附录:性价比高的Day 1 CPT学校汇总(2025年参考)

序号学校名称所在州/城市Day 1 CPT项目(部分示例)总学费范围平均每月学费
1New England College(新英格兰学院)新罕布什尔州 HennikerEMBA, IT & PM, DS & Analytics, IT & Cybersecurity, MS Health Informatics$16,632$889/月
2North Carolina Wesleyan University(北卡州卫斯理大学)北卡罗来纳州MBA, M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Management (STEM), MS Strategic Leadership$17,000 – $19,000$708–984/月
3Monroe College(门罗学院)纽约市MBA, MS Finance (MSFP), MS Computer Science (MSCS), MS Accounting, MS Data Science (MSDS), Data Science Certificate按学分计:$580/学分
学位项目总计:$20,880–$24,360
$812–$870/月
4Indiana Wesleyan University(印第安纳州卫斯理大学)印第安纳州MSAI (STEM), MSCIS (STEM), MSDA (STEM), MSM (STEM)$19,801$990/月
5Goldey-Beacom College(金培根学院)特拉华州MBA, MS Finance (MSF), MSM, MS Taxation$21,960$971/月

特别说明:

  • 上述费用为2025年市场整理估算,仅供参考,实际学费及课程设置请以学校官网或招生办公室为准;
  • 所列项目多为STEM认证专业,有利于后续申请OPT延期与H-1B转换;
  • 多数学校采用按月缴费制度,有助于学生分散资金压力;
  • 部分学校仅要求每学期到校1次,较适合已就业的国际学生继续合法维持F-1身份;
  • 使用Day 1 CPT项目前,仍建议接受专业律师的身份合规审核。

B类签证持有人如何安全转换为H-1B身份?——关于“身份Gap”的合规与实务分析

每年H-1B中签后,很多人在美国以B1/B2身份合法停留,计划在境内直接转换为H-1B身份。但如果当前非移民身份的有效期早于H-1B生效日(如10月1日),是否会因“身份Gap”导致转换失败?本文将从法律规定、移民局审查标准与实务操作角度,详尽解析这一常见但易被忽视的问题。

法律要求:H-1B境内转换须维持合法身份至生效日

根据美国移民法规8 CFR § 248.1(b),H-1B身份转换(Change of Status)申请人须在身份批准前始终保持合法非移民身份。若当前身份在H-1B生效日前(如8月)到期,且未做出合法延续安排,就构成“身份中断(gap in status)”,将影响USCIS批准境内转换。

误区:H-1B中签≠一定可境内转换

有一种常见误解认为:

“既然H-1B中签了,就可以直接等到10月1日身份自动转换。”

实务中,如果申请人身份在H-1B生效前已中断,即使H-1B申请本身获批,USCIS也极可能拒绝身份转换部分(COS)。批准函I-797将不附I-94卡,申请人仍需出境办理签证才能激活H-1B身份。

常见处理方案-如何合规跨越身份空窗期?

方案一:提前申请B2延期(Form I-539)

如当前身份仍有效,可申请B2延期至10月或更晚。即使延期结果尚未出炉,只要申请在I-94过期前提交,就可能保住“有效身份”的衔接,从而支持COS的批准。

方案二:H-1B批准后选择出境办理签证

若身份已到期且无延期申请,建议待H-1B获批后,前往邻近国家或本国领馆办理签证,取得H-1B签证后重新入境。

建议与风险提示

情况推荐操作
当前身份仍有效尽快提交延期申请,附说明信,稳定身份
身份已过期准备出境办理签证,切勿非法滞留
不确定身份状态联系律师尽快审查I-94和递案情况

不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建议提早规划、合法维持身份,以避免H-1B境内身份转换失败、触发非法滞留记录等严重后果。

从B类签证转换为H-1B,是许多临时访客实现长期在美工作的关键一步。确保身份连续、合法停留,是成功转换的基础。我们建议有意申请H-1B的客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合理安排过渡期的身份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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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M劳工证申请中“preferred”的使用及国外诉讼经验的风险

PERM劳工证申请的基本流程

在职业移民(EB-2、EB-3)申请中,PERM劳工认证(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是由雇主向美国劳工部(DOL)申请的第一步。该程序的目的是证明没有合格的美国工人可以胜任该职位,且雇主愿意以不低于市场工资(Prevailing Wage)的标准聘用外国员工。

PERM的关键在于雇主如何设定职位要求(job requirements),尤其是学历与工作经验的最低要求。错误设定要求、描述模糊或与员工背景“量身定制”容易导致被DOL拒绝或进入审计程序(audit)。

“Preferred”在ETA-9141表格中的使用风险

ETA-9141是雇主向DOL申请市场工资水平的表格,要求清晰列明职位的职责与要求。实践中,不少雇主会尝试使用“preferred”(优先考虑)而非“required”(必须)来避免设定过高门槛,例如:

“Three years of litigation experience preferred”

然而,根据大为律师事务所的经验,“preferred”这个词虽然在语义上较为灵活,但在移民实践中存在以下风险

  1. 模糊最低要求定义:如果该条件实际上是必须的,但在9141中标注为“preferred”,一旦进入PERM或I-140阶段,USCIS可能认为雇主存在“隐性最低要求”,从而质疑招聘过程是否真实。
  2. 与实际雇佣条件矛盾:若受益人的资历恰好符合“preferred”要求,移民局可能怀疑此职位是为该员工“量身定制”(tailored for the beneficiary)。
  3. 导致RFE或Deny:DOL或USCIS可能要求解释为何“preferred”的条件恰好与受益人经历完全吻合,最终引发补件(RFE)或直接拒绝。

结除非雇主确实可接受不具备该经验的候选人,否则慎用“preferred”作为核心工作经验或学历要求的修饰词

国外诉讼经验是否可等同美国法律经验?

对于聘请外国律师的美国律所或法律科技公司,常见的职位要求是:

“Minimum 3 years of litigation experience in labor/employment law”

许多申请人拥有中国、印度或其他国家的诉讼经验,问题随之产生:国外经验是否可以等同美国经验

1. DOL阶段的疑虑:

  • 美国劳工部通常要求雇主在招聘广告中说明职位最低要求。如果这些要求是基于美国法律体系建立的,如“U.S. labor law litigation”,而受益人只有国外经验,则存在招聘广告虚假或误导的风险
  • 即使广告中未明确要求“U.S.”经验,若实际工作职责涉及美国法律操作,如出庭、答辩、Discovery、Motion Practice等,美国政府可能认定国外经验不具有可比性(non-comparable experience)

2. USCIS审查I-140时的高度谨慎:

  • 移民局在审查I-140时将对比雇主在ETA-9089中声明的最低要求与受益人的工作经历。
  • 对于“国外经验等同美国经验”的主张,USCIS通常要求详尽的职责描述、专家意见信函、项目成果等支持文件,否则极易RFE甚至拒绝。

案例分析:

某律所为中国籍律师提交EB-2 PERM申请,职位要求3年美国劳工法诉讼经验,但实际受益人在中国法院处理过相关劳动纠纷。虽然律所尝试用“preferred”模糊表述,美国劳工部在审计中认定该经验不可比,且认为职位为特定人定制,最终拒绝了PERM申请。

基于我们丰富的职业移民经验,建议如下:

明确要求、如实反映:如果职位确实需要美国法律经验,应明确写为“U.S. labor law litigation experience required”,避免日后行政机关质疑招聘诚意。

如需接受国外经验,需提供以下材料:

  • 详细的工作职责(由原雇主出具)
  • 案例项目说明(涵盖适用法律、法律程序等)
  • 第三方专家意见信
  • 教育背景与培训经历说明

谨慎使用“preferred”:

将“preferred”用于语言能力、额外证书、行业经验等非必要条件,不要用于学历、核心工作经验等最小要求

在PERM劳工认证申请中,每一个词汇的使用都可能影响整个移民申请的走向。看似简单的“preferred”,如果用法不当,可能埋下RFE甚至拒签的隐患。雇主与申请人应在移民律师指导下,严格设计职位描述、经验要求,并提前准备充分的支持材料。

大为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复杂职业移民案件,欢迎企业HR或申请人联系我们,我们将为您的PERM和I-140流程提供最专业的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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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M劳工证申请中:如何合理设定律师职位需求?UBE Bar资格可否作为preferred?

PERM劳工证系统概述

PERM是美国劳工部为当地集团集体展示“没有合格美国工人”而准认一位外国实员任职的最初步骤,是EB-2/、EB-3职业移民项中最关键的一步。

尽管展示文件为经濟性证明,PERM本质是一种行政处罚性審核程序,需求集团在自行或通过展示并无美国工人有资格拥有实际服务合同必要的形式资格。

律师职位是否可以把UBE Bar设为preferred?

答案是:不可取。在PERM劳工证申请中,如果您的职位是律师或Associate Attorney,如果职责包括提供法律意见、出庭、进行motion practice,那么拥有bar资格是最低的minimum requirement,绝不可以用”preferred” 来表达,否则将被DOL认定为隐藏性最低要求,引发Audit或拒绝。

示例:

错误写法:

California Bar required, UBE Bar preferred.

对于已拥有California Bar资格的申请人,如果再设定需要UBE Bar,必须进一步说明为何商业需求公司需要UBE城市执业资格,否则同样被认定为为外国申请人重新重构Job Description,极高出现denial风险。

如果确有商业需求(如在NY、IL、TX等UBE地区有项目),可通过以下进行表达:

Bar admission in California and at least one UBE jurisdiction required, due to ongoing legal matters and advisory support in jurisdictions where UBE admission is accepted.

J.D. degree and active bar admission in California and in a UBE jurisdiction required.

展示文件中如何精准列明Job Requirements

项目是否可用“pref”来表达?
Juris Doctor degree不可(必填required)
California Bar admission不可(有法律服务职责)
UBE Bar admission如果有商业需求,可列required
Multilingual capability可以用preferred
Prior litigation experience如非最低要求,可preferred

在律师职位的PERM劳工证申请中,任何最低要求都应明确列为required,包括bar资格、J.D.学历等;但如果将UBE资格列为preferred,就是在气形上表示“非必要条件”,和实际上需要与申请人的符合度极高相符,容易被DOL/USCIS嫌疑有性别性假许行为,引发audit或denial。

大为律师事务所在处理多个PERM劳工证案件时,应尽可能先对职位进行商业证明创建,并按照实际需求设计具有符合性的职责、学历和培训等详细要求,以保障成功通过PE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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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中签后-庇护申请人与H-1B签证的冲突与解决路径

我们常遇到身份转型期的申请人面临类似的难题,就是已经提交庇护申请,但后续又幸运地抽中H-1B签证。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继续走H-1B路径?是否需要撤回庇护申请?是否可以选择境外领馆面签的方式激活H-1B?

政治庇护申请不妨碍申请H-1B签证

首先,H-1B是一种“双重意图签证”(Dual Intent Visa),允许申请人在持有非移民身份的同时具有将来申请绿卡的意图。而政治庇护属于移民类申请,因此不会自动排除H-1B的资格。

事实上,即便您已经递交I-589庇护申请,只要满足其他条件,依然可以通过雇主递交H-1B申请并中签。H-1B与庇护申请在法律上并不冲突,但在实务操作上,需要格外小心身份衔接与出入境安排。

选择境外生效(Consular Processing)是最常见方案

由于提交庇护申请的外籍人士多数已不具备合法非移民身份,在美国境内通过I-129申请身份转换(Change of Status)往往不可行。这时,最可行的做法是:

  1. 让雇主正常提交H-1B申请;
  2. 在美国境外的美领馆预约签证面试;
  3. 获批后持H-1B签证重新入境。

这种方式被称为“境外生效”(Consular Processing),可以绕开身份转换的难题,但必须小心以下几个风险。

风险-出境后身份风险评估

1. 非法滞留(Unlawful Presence)的触发

如果庇护申请前您已经超期滞留,虽然I-589的pending状态可以“冻结”非法滞留时间,但一旦出境,该保护失效:

  • 滞留超过180天但不足一年,可能触发 3年入境禁令
  • 滞留超过一年,可能触发 10年入境禁令

建议:出境前必须由律师确认您是否触发《INA §212(a)(9)(B)》下的非法滞留条款。

2. 签证面试中如何解释庇护申请记录

虽然H-1B是双重意图签证,但签证官若发现您曾申请庇护,可能会提出以下质疑:

  • 您是否仍然声称害怕返回原籍国?
  • 为什么突然愿意出境?
  • 您是否出于策略性理由申请庇护?

为此,一封清晰、合理的解释信由律师代撰将有助于缓解移民局疑虑。

3. 离境是否等于放弃庇护?

离境不等于自动撤回庇护申请,但根据移民局政策,长时间离境可能被视为放弃I-589。如果您计划长期转向H-1B工作途径,建议主动撤回庇护申请,以避免将来申请绿卡时产生疑义。

庇护转轨H-1B签证:七步合法操作指南

所以对于提交了庇护(I-589)申请的人士,一旦抽中H-1B签证,想要通过境外美领馆激活并重新入境,有一个清晰、合法、专业的操作路径至关重要。以下是我们常做的七步流程:

Step 1:确认I-589庇护申请状态是否仍为Pending

请务必确认您的庇护申请仍处于待审中(pending)状态,且未被拒绝、未转入移民法庭(即没有收到出庭通知 NTA)。这将关系到您是否仍受「庇护申请人不累计非法滞留」的法律保护。

Step 2:评估是否存在非法滞留记录

检查在提交I-589之前,您的非移民身份是否已经过期。如果曾出现非法滞留,要判断是否已经触发《移民与国籍法》第212(a)(9)(B)条下的三年或十年入境禁令。一旦出境,该法律会即时生效。

Step 3:由雇主提交H-1B申请并标注“境外生效”(Consular Processing)

在H-1B申请阶段,雇主需要在I-129表格中勾选“Consular Processing”选项,确保 USCIS 批准的是“领事处理模式”,而不是在美境内身份转换。

Step 4:I-797获批后,预约海外美领馆面谈

一旦H-1B申请获得批准,您需要在本国(庇护时间声称的“合理恐惧”需要好好解释)或第三国(如加拿大,推荐)预约美国领事馆签证面试,并准备相应签证申请材料。

Step 5:准备签证材料,包括律师说明信

签证官可能会质疑您曾申请庇护的背景,因此建议携带由律师起草的解释信(Letter of Explanation),说明您当前的职业发展规划、为何选择放弃庇护,以及未来合法工作的安排。

Step 6:如有需要,在出境前递交I-589撤案申请

虽然出境不等于自动撤案,但为避免将来出现“庇护记录尚存”的签证或移民隐患,建议由律师协助您主动撤回未决的I-589申请,并保存撤案回执。

Step 7:签证获批后,以H-1B身份合法入境美国工作

获得H-1B签证后,您可以在10月1日或之后入境美国,正式以合法的工作签证身份开展新阶段的职业生涯。

对于许多庇护申请人来说,H-1B中签是重获合法身份、留在美国发展的重要转折点。但这条路并非无风险,任何一环的疏忽都可能导致H-1B签证被拒、甚至面临多年入境限制。

作为在美执业的专业移民律师事务所,大为律师事务所(Wang Law LLC)为多名客户成功规划从庇护到H-1B的身份转轨。如果您有类似经历,欢迎预约我们进行一对一评估与策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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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护照在境外遗失,如何补办?——2025年最新补发流程与费用详解

护照遗失的法律后果与应对必要性

美国护照是美国公民在海外旅行、居住、入境以及接受领事保护的核心身份证件。一旦在境外遗失,不仅会影响正常出行,还可能使当事人陷入“无证人员”状态,导致回美受阻,甚至产生法律或安全隐患。美国国务院(U.S. Department of State)为境外公民提供了专门的护照补发机制,包括普通护照补发紧急护照(Emergency Passport)签发,在合规配合的前提下,大多数人能在短时间内顺利解决问题。

第一步:立即处理遗失情况

如您发现护照在境外遗失,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向当地警方报案

虽然不是法律强制,但警方报案记录(Police Report)可为您提供有力的身份佐证,有助于申请紧急护照时获批。

2. 联系最近的美国使领馆

通过美国国务院官网 https://travel.state.gov 查询所在地最近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并通过其在线系统预约“护照遗失/被盗补发服务”。

Report a lost or stolen passport

补发护照所需材料清单(2025年版)

DS-11 New Passport Application

以下材料通常需在面谈当天提供:

材料是否必须说明
DS-11 表格必须美国护照申请主表格,首次申请或遗失补发均使用此表
DS-64 表格必须护照遗失或被盗声明表,附带简要说明遗失时间、地点与情况
身份证明文件必须可接受:州颁驾照、出生证、美国绿卡、社安卡、旧护照复印件等
证件照片必须两张护照规格(2×2英寸)白底照片,不得使用自拍或模糊图像
警方报案记录建议提供非强制,但若遗失情况复杂或时间紧迫,报案记录将强化申请可信度
机票或旅行行程单建议提供尤其适用于申请紧急护照者,能证明返美或继续行程的紧迫性
支付必须仅接受支票、汇票或信用卡付款,现金不予接受

护照补发费用标准(2025年最新)

普通护照补发(适用于成人 DS-11)

项目金额(美元)
护照申请费$130
执行费(受理费)$35
合计$165

所有费用均不可退还,适用于在境外首次申请、遗失、过期或损毁情况。

可选附加服务费用

项目金额(美元)说明
加急处理服务$60仅在使领馆有能力时提供
快速邮寄回美(国内1–2日)$21.36若回国后续办正式护照时使用
档案检索服务$150如申请人无身份证件可提供,需调档确认身份

紧急护照(Emergency Passport)

当申请人急需返美或继续国际行程、但来不及办理完整护照时,可申请临时护照(Emergency Passport)

特征内容
外观紫色封皮,写有“EMERGENCY PASSPORT”字样(如图所示)
有效期通常为3个月,部分仅用于单次入境
可用于回美国、转机、短期继续国际旅行
入境美国后必须尽快在境内通过DS-11表格重新申请正式护照
#临时护照#

重要提示:紧急护照并非长期有效护照,仅作临时用途,入境美国后需尽快补办正式护照。

回美后的护照更换流程

使用Emergency Passport成功回国后,请在以下机构申请正式护照:

  • USPS指定护照办理点
  • 地区护照中心(Passport Agency)
  • 携带Emergency Passport、DS-11、照片及身份证明文件;
  • 若有DS-64表格已提交可重复使用。

费用与普通申请一致,即$165(如不加急)。

若您在以下情况下处理难度较高,建议及时咨询移民律师:

  • 遗失护照同时遗失有效美国绿卡签证、H-1B签证、F签等非移民签证;
  • 所有身份证明文件一并遗失;
  • 有潜在出入境或身份记录异常;
  • 面临签证过期、非法滞留、双重国籍争议等敏感问题;
  • 遇到美领馆要求补充材料或长时间不审批的情况。

美国护照在海外遗失并不可怕,关键在于快速行动、规范准备、诚实申报。只要依法报失、预约得当、资料齐全,即使身处异国他乡,也可顺利获得美国使领馆的协助,保障旅程与身份安全。如需进一步协助,欢迎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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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驱逐程序有哪些法律抗辩选择-常见五类移民身份救济

收到《出庭通知书》(Notice to Appear, NTA)后,许多客户第一反应是焦虑与恐惧。但事实是,你可能仍然有合法留下来的路径。美国移民法并不将每一个“非公民”都视为必须被驱逐的对象,而是提供了若干种抗辩机制,即所谓的“身份救济(Relief from Removal)”。本文将简单分析五种常见且具有代表性的身份救济方式,包括其适用人群、法律依据、申请流程与实践中的难点与对策。

1. 庇护(Asylum)

《移民与国籍法》第208条(INA §208)允许外国人如能证明自己因某些特定原因而遭受或担心遭受迫害,可申请庇护(Asylum)以避免被遣返。适用情形:

  • 申请人来自一个存在严重人权问题的国家;
  • 曾因政治、宗教、种族、国籍、或其所属社会群体的身份而遭受迫害;
  • 或有充足证据表明,如被遣返回国,极有可能面临同样迫害。

时间限制:

  • 庇护申请必须在入境美国后一年内提交
  • 除非可证明有“例外情形”,例如:
    • 心理创伤导致延误;
    • 国籍身份变更(如同性恋身份公开);
    • 国情发生重大变化(如政权更迭、战乱爆发);
    • 小孩长大成年后自主提出。

所需材料与策略:

  • 庇护声明(Affidavit):详述你受到迫害的事实与背景;
  • 支持证据:包括照片、报导、官方人权报告、目击证词等;
  • 国家状况报告:使用美国国务院、国际组织发布的数据支持案件合理性。

风险与注意事项:

  • 虚假庇护声明将严重影响未来任何身份申请;
  • 若庇护被拒,可能直接进入递解阶段,因此初次申请非常关键;
  • 庇护过程漫长,审理时间可达数年,但在等待期间可获得工作许可(EAD)。

2. 十年取消递解(Cancellation of Removal for Non-LPRs)

INA §240A(b)(1) 明确规定,某些长期非法居留者,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请求移民法官取消递解并直接授予永久居民身份(绿卡)。适用条件(必须全部满足):

  1. 在美国连续居住满10年(递解程序启动会中断计时);
  2. 良好的道德品行(Good Moral Character),不能有严重犯罪记录;
  3. 具有美国公民或绿卡直系亲属(配偶、父母、21岁以下子女);
  4. 如果你被递解,这些亲属将遭受“极端并不寻常的困难”(Exceptional and Extremely Unusual Hardship)。

难点解析:

  • “极端并不寻常的困难”比普通困难更高一档:
    • 不只是搬离熟悉环境或孩子上学不便;
    • 要证明如被递解,亲属会面临严重疾病、心理创伤、教育中断或生活危机。

举证策略:

  • 孩子的特殊教育需要或医疗状况证明;
  • 心理医生报告;
  • 学校老师证明孩子学习环境对其发展至关重要;
  • 家庭经济支持由你独立承担,亲属无其他依赖人。

限制说明:

  • 每年全美法官仅可批准 最多4,000人
  • 若案件太弱或材料不充分,法官可拒绝接纳;
  • 即便技术上符合条件,法官有广泛自由裁量权。

3. 身份调整(Adjustment of Status)

主要依据 INA §245(a) 和 §245(i),允许部分非公民通过家庭关系(通常是美国公民配偶)调整身份成为绿卡持有者。

适用人群:

  • 有美国公民配偶、父母或子女;
  • 已递交并获得I-130亲属移民申请批准;
  • 在美境内身份合法(或曾满足§245(i)规定,如2001年以前提交申请);
  • 或者满足假释入境等例外条件。

常见障碍:

  • 非法入境者通常无法直接申请绿卡(除非受益于245(i)或“Advance Parole”等);
  • 需申请 I-601A豁免,证明若申请人被递解,家庭成员将遭受极端困苦;
  • 若必须离境赴领事馆面谈,可能面临3年/10年入境禁令。

律师建议:

  • 尽早规划身份调整路径;
  • 精确核算是否满足245(i)条款的“资格日期”;
  • 评估I-601A豁免成功率,提前准备豁免包(包含困难证明);
  • 考虑是否能在法庭中申请“行政关闭”(Administrative Closure)以等待调整机会。

4. 特殊人道保护签证(U签证 / VAWA / T签证)

U签证(INA §101(a)(15)(U))

  • 适用于在美国境内成为某些犯罪(如家庭暴力、性侵、殴打、勒索等)的受害人;
  • 申请人必须向执法机构提供“实质性协助”;
  • 必须获得 I-918 Supplement B(由警方或检察官签字);
  • U签证获得后可合法居留4年,三年后可申请绿卡。

VAWA(家庭暴力幸存者特别法案)

  • 适用于遭受美国公民或绿卡配偶、父母虐待的家庭成员;
  • 可自行申请 I-360,无需施暴者配合;
  • 精神控制、经济控制、语言暴力均可视为虐待(非限于肢体暴力);
  • 可获得EAD、后期调整身份。

T签证(人口贩运受害人)

  • 适用于因强迫劳动或性交易而被带入美国的受害者;
  • 如协助执法可申请T签证;
  • 4年后可申请绿卡。

5. 自愿离境(Voluntary Departure)

INA §240B 赋予移民法官权力,在特定条件下批准申请人自费离境而非被正式递解,川普政府目前承诺自愿离开的人给支付1000刀离境费。

适用情形:

  • 案件无希望或本人不愿继续留美;
  • 愿意承担离境费用;
  • 无严重犯罪记录;
  • 在规定期限(通常60天)内离境。

优劣对比:

项目自愿离境被递解
是否留下驱逐记录✅ 是
是否影响未来签证申请 有影响但较小可能十年禁入
离境安排方式自主离境被移民局强制送出

自愿离境应作为最后备选方案,仅当无合法救济、家庭压力过大或自身不愿留美时考虑。

每一份抗辩,背后都值得认真评估

美国移民法体系既复杂又充满可能。每位客户的故事、背景、家庭构成都不同,而身份救济的适用,也绝非“套模板”可行。我们在Wang Law LLC接手的众多案件中,有的客户原以为“必被递解”,最终却成功获得庇护、绿卡或案件关闭。

你的身份、你的家庭、你的历史——都可能是你抗辩的基础。如您或您的亲人收到出庭通知、正在进行递解程序,欢迎联系我们进行详尽评估:

大为律师事务所 | Wang Law LLC
电话:312-519-1115
邮箱:david@wanglaw.com
官网:www.wanglaw.com

附: 初次听证法庭文件清单

面对移民法庭(Removal Proceedings)时需要准备的两份清单,适用于这种收到《Notice to Appear (NTA)》、被指控非法入境或无证滞留的个案。

法庭出庭准备清单(适用于初次听证 /Master Hearing)

个人及身份文件

  • 护照原件(或复印件)
  • 出生证明(如非英文需翻译)
  • 任何外国身份证件
  • I-94表格(如有)
  • 所有曾经持有的美国签证记录(签证页、出入境章等)

移民历史与政府通信

  • 所有与美国移民局(USCIS)、边境执法(CBP)、移民法院(EOIR)的来往信件复印件
  • 你入境美国的方式与日期说明(如不是合法入境,需如实说明)
  • 若曾申请庇护、工卡、身份调整等,需携带副本

法庭文件

  • 本次《出庭通知书》(NTA)
  • 法庭信件(Appointment Notice)
  • EOIR分配的A号(Alien Number,格式 A###-###-###)
  • 若已有律师,Form EOIR-28(律师出庭表)

可用的抗辩或救济材料(如准备庇护、身份调整等)

☐ 如准备申请庇护:国家人权报告、威胁或迫害证据、证人声明等

☐ 家属身份证明(如你配偶或孩子是美国公民或绿卡)

☐ 你在美国的工作、租房、水电账单等文件,证明你在美的生活

☐ 医疗记录(如有特别健康状况)

☐ 学生资料或社区活动参与证据

延伸阅读

收到《移民出庭通知书》(NTA)该怎么办?法律解读与律师建议

什么是《出庭通知书》(Notice to Appear, NTA)?

《出庭通知书》(Notice to Appear,简称 NTA)是由美国国土安全部(DHS)签发的正式法律文件,标志着移民驱逐程序(Removal Proceedings)的启动。该程序依据《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第240条,在移民法庭(Immigration Court)前进行。一旦收到NTA,非公民个人即成为“被告”(Respondent),需在指定日期出庭,向移民法官说明为何自己不应被递解出境(removed from the United States)

NTA中指控内容及法律依据

以下是一份典型的NTA(照片所示),其核心内容包括:

被指控事项(Allegations):

  1. 不是美国公民;
  2. 国籍为墨西哥;
  3. 在不明时间、地点非法进入美国;
  4. 未经合法入境检查或假释。

这些内容在大多数无证移民案件中常见,通常意味着政府无法证明你有合法入境记录,或你从未通过任何方式获得身份。

Notice of Appear

该NTA援引《移民与国籍法》第 212(a)(6)(A)(i) 条款:

“An alien who is pres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without being admitted or paroled… is inadmissible.”

根据该条款,未被合法“承认(admitted)”或“假释(paroled)”即进入美国的人属于不可受理(inadmissible)状态,因而成为可递解的对象。

移民法庭程序简介

1. Master Calendar Hearing(初次出庭)

此类出庭类似“程序性听证”,移民法官将确认你的基本信息、是否聘请律师、是否对指控内容认罪,并确定后续日期。

本案中客户被要求于:

2025年6月23日下午x:00
Santa Ana移民法院,1241 E. DYER ROAD, SUITE 200, SANTA ANA, CA 92705

缺席出庭将直接导致缺席递解命令(In Absentia Order of Removal),后果严重。

2. Individual Hearing(个案听证)

若你寻求身份救济(如庇护、调整身份、取消递解等),将进入第二阶段的个案审理,需要提交申请与证据材料,由法官裁决是否准许你留在美国。

收到NTA后该如何应对?

1. 立即联系移民律师

移民法程序极为专业复杂,及时取得法律协助是确保你有机会获得救济的第一步。律师可以:

  • 审核指控内容是否正确;
  • 评估你是否有资格申请某种身份;
  • 在法庭中代表你,争取最大可能性维持合法居留。

2. 确定是否符合身份救济资格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身份抗辩或法律救济

类型简介
庇护(Asylum)如果你在原籍国遭受过或害怕遭受迫害,可申请庇护(需在入境一年内或特殊情况例外)
十年取消递解(Cancellation of Removal)若你在美国居住满10年、有良好品格,并证明美国公民/绿卡直系亲属会遭受极端困苦,可申请该项救济
身份调整(Adjustment of Status)若你有美国公民配偶、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有可能通过I-130调整身份(但需解决入境问题)
U签证 / VAWA / T签证若你曾是犯罪受害人或家庭暴力受害者,可能符合特殊人道签证
自愿离境(Voluntary Departure)若无身份救济可能,可申请自愿离境,避免递解记录

3. 保存好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文件

  • 出庭通知(NTA)
  • 法庭通知(Hearing Notice)
  • 之前递交给USCIS的任何移民申请、申请记录或审批决定
  • 家庭文件(配偶/孩子的出生证明、婚姻文件等)
  • 工作或生活证明(租约、水电账单、税表)

收到NTA意味着你将面临美国移民法庭的裁决。但这并不等于“没有希望”或“一定被遣返”。每一份NTA后面,都可能隐藏着一个仍有机会争取合法身份的个案。关键在于:尽早介入、准备充分、专业代理。

在大为律师事务所(Wang Law LLC),我们为无数客户争取过庇护批准、身份调整成功、递解抗辩胜诉。我们了解程序、熟悉法官风格、擅长证据整合与法庭陈述。如您或家人收到NTA,欢迎立即联系我们进行初步评估。我们愿意成为您法律道路上的坚定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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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2025年希腊购房移民全攻略-政策红利/避坑建议/选房要诀/教育优势

在全球身份规划不断升温的当下,欧洲国家正加速收紧黄金签证政策。葡萄牙房产移民已关停,西班牙宣布将在2025年取消该通道,而爱尔兰、马耳他也先后做出限制性调整。相较之下,希腊黄金签证项目仍在稳定运行,尤其是近年推出的“商改住”政策,更为全球投资人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本文将围绕以下四个主题,为计划移民希腊的家庭提供系统性指导:

为什么“商改住”政策是欧洲购房移民最后的窗口?
避开雷区:内行人总结的希腊购房“三不选”原则
精准选房:哪些黄金地段兼具身份与资产双重价值?
教育红利:如何凭希腊身份让孩子“低分高录”进名校?

政策新拐点:“商改住”为购房移民释放红利窗口

2024年,希腊出台新规,允许部分商业性质不动产(如写字楼、公寓酒店)申请变更为住宅用途,进而作为黄金签证申请依据。该“商改住”政策大幅扩展了可投资房源种类,极大激活了投资市场。

政策亮点包括:

  • 投资门槛灵活:雅典部分区域仍保留25万欧元门槛
  • 商业物业激活:大量原不可用房源因“商改住”得以转正
  • 身份稳定:持有者可长期续签,直至转永居、入籍

为什么说“商改住”是最后的黄金期?

欧盟层面对投资换身份政策持续表达负面立场,且黄金签证在多个国家已成“明日黄花”。希腊此时释放政策利好,极可能是关门前的“最后利好周期”。对中国家庭而言,若希望实现低门槛移民+资产配置+子女教育三合一目标,窗口期极其短暂。

避坑指南:“三不选”原则保身份稳资产

市面上充斥大量“打包房”“回租合同”“高回报”宣传,背后往往藏有不为人知的法律与市场风险。专业律师建议申请人严格执行“三不选”原则:

1、不选产权瑕疵项目

房产必须拥有独立不动产登记编号(KTIMAMAP),合同应由持牌律师审核、登记在案,确保符合黄金签证递交标准。

2、不选季节性高空置物业

如克里特岛、圣托里尼等旅游岛屿,旺季热度高,但淡季接近空城,投资回报极不稳定,不适合主打长期身份规划的投资人。

3、不选绑定“回购”“保底租金”的捆绑销售项目

“年回报7%”“三年包租”是陷阱高发区。租金通常为返利性质,物业管理权归开发商或代理,后续维权难度极高。

众所周知的陷阱就是2023年数十位中国买家在未尽调房产合法性前签订买卖协议,后发现不符合住宅变更标准,移民申请被拒,维权过程复杂。

选房要诀:投资+身份双赢的黄金地段

购房移民的核心,不仅是“拿身份”,更是“守资产”。优质房产应在以下三类区域中精选:

-雅典市中心(Kolonaki / Koukaki / Mets)

  • 地铁便捷,生活配套成熟,租金收益稳健
  • 房源多为老建筑翻新,价格透明、市场活跃

– 比雷埃夫斯港口区

  • 中国“中远海运”深度参与改造港区
  • 新建公寓与商改住项目密集,未来涨幅潜力大

-艾琳妮海岸线(Athenian Riviera)

  • 地中海海景房稀缺,适合中高端自住人群
  • 外国富裕家庭集中区域,升值速度优于市区均值

优质项目应满足:

  • 产权清晰,具独立编号
  • 用途变更已完成或可申请
  • 配套完善,交通便利
  • 价格与市场均值持平或略低,避免明显溢价

教育红利:“华侨生”身份让孩子容易就读知名国内高校

对很多中国家庭来说,希腊身份的价值远超护照本身,最大的红利来自于“华侨生联考”政策。华侨生联考由中国教育部设立,专为持有海外长期居留身份的中国公民子女设立的特殊高考通道,优势非常明显;

  • 录取分数线普遍低100–200分
  • 可申请全国超90% 985/211高校
  • 试卷难度低于普通高考,备考压力小

申请条件:

  • 子女持有希腊黄金签证或其家庭成员具合法居留身份
  • 最近两年在海外累计居住不少于18个月
  • 提供出入境记录、希腊居住证明、境外学校注册/课程记录等材料

大为律师事务所为您实现身份、资产、教育三重目标提供可信服务

作为一家长期深耕国际身份规划与移民法律事务的专业律所,大为律师事务所 /Wang Law LLC在希腊购房移民领域具备丰富实操经验,成功为数十位中国家庭完成从项目评估到全家身份获批的全流程服务。

北美+希腊本地律师联动,法律合规双重保障
-提供“购房+身份+教育规划”一站式服务
-所有房产均经律师尽调审查,确保申请无误
中英文服务+远程签署支持,全球客户零障碍对接
-后续可协助申请永居、入籍、教育事务等综合事务

办公地址:芝加哥|多伦多
咨询电话:+1 (312) 519-1115
官网访问:www.wanglaw.com
邮件垂询:info@wanglaw.com

想抢占希腊身份政策红利期?想在低门槛条件下完成身份配置与子女教育规划?欢迎预约大为律师事务所进行一对一方案评估与法律咨询。

中国籍J-1豁免流程全解析(NOS路径)

第一步:填写DS-3035表格(美国国务院系统)

进入美国国务院豁免申请系统: https://j1visawaiverrecommendation.state.gov/

  • 在线填写DS-3035,选择豁免理由为“No Objection Statement”;
  • 缴纳处理费:$120(不可退);
  • 下载并打印条形码页、确认信、支付收据。

邮寄材料包至美国国务院(DOS Waiver Review Division):

  • DS-3035确认页及条形码页;
  • DS-2019复印件;
  • J-1签证页复印件;
  • 护照首页复印件;
  • Statement of Reason(英文版)
  • 其他辅助材料(如简历、在美工作说明等)。

第二步:向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SCSE)申请“不反对声明”

中国政府豁免程序不接受个人直接递交至驻美使领馆,而是必须通过中国教育部旗下的“留学服务中心”(CSCSE)统一递交。

提交材料清单:

  • 《不反对声明申请表》(CSCSE网站下载);
  • 个人护照首页、J-1签证页、DS-2019;
  • DS-3035表格及条形码;
  • Statement of Reason(中文翻译版);
  • 授权书(如委托他人代办);
  • CSC资助协议复印件(如有);
  • 申请费用(通常为300元人民币左右);

提交方式:

  • 可邮寄至北京总中心,或通过部分地区代理提交;
  • 也可登录 CSCSE 网上服务平台注册账户上传文件(需实名认证);
    👉 http://zwfw.cscse.edu.cn/

教育部审核时间通常为 3–6 周,审批通过后,由中国驻美大使馆以外交照会方式将“不反对声明”直接送至美国国务院。

第三步:国务院(DOS)评估并作出推荐意见

  • 美国国务院Waiver Review Division收到完整材料后,将评估您的申请;
  • 若NOS来自合法外交渠道、内容无异议,DOS一般会给予正面推荐
  • 推荐结果可在其系统中实时追踪。

第四步:USCIS最终决定

  • DOS的推荐信将转交美国移民局(USCIS);
  • USCIS会依据该建议以及DS-3035所载信息作出裁定;
  • 若批准,将寄送I-612批准通知。

处理时间参考(中国申请人)

环节预计时间(平均)
填写并提交DS-3035即时
教育部审批+外交照会4–6 周
DOS评估+发出推荐意见4–6 周
USCIS审批3–6 个月
总时间约4–8个月

注意事项

Statement of Reason 写作建议:

  • 内容应中性、理性,避免贬低中国政府或表达“对祖国失望”之类言论;
  • 可强调:希望继续在美国研究/工作/陪伴家人,不影响与中国的文化或科研联系;
  • 不应有“移民动机过强”的表述。

CSC资助者常见被拒原因:

  • 与CSC签有“服务期协议”且未履约;
  • 项目为全额资助+有明确回国义务;
  • Statement of Reason不当或未翻译;
  • 材料不全、未按教育部正式程序提交。

常见问题答疑(中国籍申请人)

Q:我不是全额CSC资助,还需要申请豁免吗?
A:只要您的DS-2019或签证上标注“Subject to 212(e)”,就必须申请豁免,部分“间接资助”也会构成限制。

Q:我在中国大使馆网站上找不到表格?
A:因操作权归教育部CSCSE所有,非领事处处理,所有流程走 http://www.cscse.edu.cn/。

Q:我现在OPT身份,是否还能申请豁免?
A:只要您曾持J-1身份并受212(e)限制,仍需申请豁免才能转H-1B或绿卡。

新政下中国申请人的J-1豁免之路更清晰,但仍不可掉以轻心

2024年国务院修订技能清单后,中国大多数J-1申请人将不再因“专业领域”而受限,但如您曾接受CSC资助、参与医学培训项目或获美方机构拨款资助,您仍必须走完正式的J-1豁免申请程序

我们建议所有计划转绿卡、H-1B或NIW/EB-1的人士,尽早启动豁免程序,尤其是当前签证身份即将到期或需递交I-485之前。

📍大为律师事务所 Wang Law LLC
🎓 专精J-1豁免、NIW、EB类移民、身份转换
📞 (312) 519-1115
📧 info@wanglaw.com
🌐 www.wa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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