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s 6 月 2025

2025年J-1签证豁免新规详解:212(e)两年回国义务的终结与保留

J-1签证与“两年居住义务”的法律背景

J-1签证是美国为全球学者、访问学者、教师、实习生及医学培训人员设立的重要非移民签证。部分J-1签证持有人受到《移民与国籍法》第212(e)条款限制,必须在项目结束后返回其“本国”或上次居住国实际居住两年,方可申请:

  • H类签证(例如H-1B);
  • L类签证;
  • 绿卡(调整为永久居民);
  • K类未婚夫/妻签证。

这一制度旨在防止人才外流,确保交流计划服务于母国发展,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成为J-1持有者在美发展的重大障碍。2025年,这一制度迎来重大变革。

重大更新:2024年国务院修订《技能清单》,中国等34国不再受限

2024年12月9日,美国国务院(U.S. Department of State)发布公告:

将包括中国在内的34个国家从《交流访问者技能清单》(Exchange Visitor Skills List)中移除,意味着这些国家的J-1签证持有人不再仅因“技能清单”原因受到212(e)限制

🔍 原制度回顾:技能清单(Skill List)是一份由国务院与各国政府协商制定的“紧缺专业名单”。若J-1项目涉及此清单中所列技能,持有人即受限于两年回国义务。

变革后含义:

  • 中国籍J-1签证持有人,若其受限依据仅为“技能清单”,将不再被视为Subject to 212(e)
  • 若限制理由包括政府资助医学培训,则仍然受限;
  • 修订适用于2025年及以后新签发的DS-2019表格,旧版仍按原规则审查,除非重新发放。

美国国务院原文链接:2024 Exchange Visitor Skills List Update

我是否还受212(e)限制?(2025自我判断指南)

限制类型是否仍适用判断依据
1. 政府资助项目是否通过CSC、Fulbright、NSF、USAID等资助
2. 医学培训(ECFMG)是否为住院医生、医学院毕业实习等项目
3. 技能清单多数国家已不适用中国、印度、越南等国家已被移出清单(2024.12.9后)

建议:请检查您签证页(J-1签证底部)或 DS-2019 表格注释栏。如有“Subject to 212(e): Yes”标注,即表明您受到限制。

如仍不确定,建议向美国国务院提交 Advisory Opinion(意见函) 申请确认。

仍受限制者可通过五种方式申请豁免

对于确实仍然受到212(e)限制的J-1签证持有人(如受政府资助、医学培训者),仍可通过以下五种合法途径申请豁免:

母国不反对声明(No Objection Statement,NOS)

适用于非医疗J-1,母国政府通过大使馆表示不反对申请人豁免该义务。

  • 中国籍人士应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NOS。
  • 教育部仍保留“是否批准”的最终裁量,尤其对CSC受资助者可能拒绝。

实务提醒:2024后,中国教育部对于“非全额资助者”的豁免态度略为宽松,但仍建议提早准备,审慎说明计划。

美国利益机构支持(Interested Government Agency, IGA)

适用于J-1项目由联邦机构(如NIH、HHS、DOD、DOE)资助,或其工作对美国国家利益重要者。

  • 必须由该机构出具正式信函,提交至国务院支持豁免。

极端困难豁免(Exceptional Hardship)

适用于J-1若返回母国将导致其美国配偶或子女遭受“极端困难”的情况。

  • 通常包括健康障碍、心理疾病、教育问题、特殊照护需求等;
  • 证据要求严格,建议由律师协助准备。

迫害豁免(Persecution)

适用于申请人若返回母国将面临人权迫害风险,如宗教、政治异见、LGBT身份、种族等。

  • 类似庇护标准,须有详实证据支撑;
  • 可与心理评估、人权组织报告等佐证材料一同提交。

医生专属豁免:Conrad 30项目

适用于ECFMG项目下的外国医生,在美国指定医疗短缺地区连续服务3年后可获得豁免。

  • 每州仅30个名额,竞争激烈;
  • 必须由州卫生局和雇主共同支持。

申请流程与周期(以NOS为例)

阶段所需时间
提交DS-3035至DOS1–2周
向母国申请NOS2–5周(因国别不同)
国务院审查并推荐4–6周
转交USCIS并最终裁定3–6个月
总时间约4–8个月

与NIW/绿卡申请的战略协调:如何同步布局?

对于高学历J-1持有人(博士后、研究人员、AI/生物技术从业者等),NIW国家利益豁免是无需雇主即可申请绿卡的热门路径。但若受212(e)限制,必须先获得豁免才能提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

实务策略建议:

  • 可同步启动:J-1豁免 + NIW(I-140)
  • 若排期已到,I-612批准后即可提交I-485;
  • 推荐信、研究计划等可双用途准备(NIW与豁免)

新规带来机遇,也伴随法律判断挑战

国务院的2024年政策调整是J-1制度多年来最大变革之一,尤其对中国籍持有人而言具有突破性意义。然而,对于仍因其他原因受限者,豁免申请程序仍需精确操作与策略规划。

如您计划转H-1B、申请绿卡、或希望摆脱J-1限制,我们建议:

  • 尽早确认是否受限;
  • 选择合适豁免路径;
  • 与经验律师配合制定整体身份转换计划。

Wang Law LLC | 大为律师事务所
专注J-1豁免、NIW国家利益绿卡、高端人才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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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新移民如何申请社会安全号码(SSN)?|2025年完整办理指南

社会安全号码(Social Security Number,简称SSN)是每位美国居民开展工作、缴税、开设银行账户、申请驾照和享受社会福利的关键身份证明号码。对于首次登陆美国的新移民而言,尽早获得SSN是融入美国生活的第一步。

本文详细说明新移民申请SSN的两种方式、所需材料、办理时间以及常见问题,帮助您顺利落地美国后完成身份建立。

SSN的作用

SSN在美国是极为重要的个人识别号,广泛用于以下场景:

  • 工作入职及报税(W-2、1099)
  • 开立银行账户、申请信用卡
  • 申请驾照或州ID
  • 子女注册学校、申请奖学金
  • 申请医保(如Medicare、Medicaid)
  • 买房、租房、贷款审批

新移民申请SSN的两种方式

方式一:通过移民签证申请自动申请SSN(推荐)

如果您在填写移民签证表格DS-260时勾选了“Do you want the 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to issue you a number and a card?”并填写了美国地址,那么:

  • 无需另行申请;
  • SSN卡将自动在您入境后约2–4周邮寄至您的美国住址;
  • 系统自动将您的资料从国务院转交至社会安全局(SSA)。

注意事项

  • 请确保DS-260中填写的地址准确无误;
  • 若未收到,可入境3周后前往SSA线下办理。

方式二:入境后亲自前往SSA办事处申请SSN

如果您在DS-260表格中未勾选自动申请SSN选项,或您希望更快拿到SSN,可在入境后亲自前往当地SSA办公室申请。

查询办事处:https://secure.ssa.gov/ICON

亲自申请SSN所需材料

建议入境后 等待至少10个工作日 再前往申请,以确保CBP与USCIS系统中已完成移民数据对接。

所需材料说明
有效护照(含签证页)含I-551章(移民签证入境盖章)或绿卡原件
Form I-551(绿卡)或签证页盖章若绿卡尚未收到,可用护照签证页上的I-551 ADIT stamp作临时身份凭证
入境I-94记录https://i94.cbp.dhs.gov 下载并打印
美国地址证明(如水电账单、租约等)某些SSA办公室可能要求作为邮寄凭证
出生证明(非强制)有时用于确认身份与资料完整性,特别是儿童申请时

申请流程

  1. 登录SSA官网查找离您最近的办事处
  2. 备齐材料后,亲自前往(无需预约,但建议提早排队)
  3. 填写申请表 Form SS-5(现场提供,也可提前打印填写)
    下载链接:https://www.ssa.gov/forms/ss-5.pdf
  4. 工作人员核对资料并确认邮寄地址
  5. 等待约2周,SSN卡将通过普通邮寄送达您在美国的住址

儿童/配偶同时申请SSN

  • 儿童可随父母一同申请,需提供出生证明(中英文);
  • 配偶如为同行移民者,也应单独提交申请;
  • 每位申请人均会分配唯一的SSN,一生不变。

常见问题解答(FAQ)

Q1:绿卡还没收到,可以先申请SSN吗?

可以。若护照上的移民签证页已盖有“I-551”章(即临时绿卡),即可作为身份证明使用。

Q2:SSN卡寄丢怎么办?

如30天内未收到SSN卡,可携带证件亲自到SSA办公室补办;如地址有误,请先提交USCIS AR-11地址更新。

Q3:K1签证持有人(未婚妻/夫)可以申请SSN吗?

可以,在入境后凭有效身份和I-94记录申请。

Q4:SSN卡上是否会显示“Not Valid for Employment”?

对首次持移民签证入境的合法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来说,SSN卡上不会有此限制标注,可用于合法工作。

首次登陆美国的新移民应尽早获取SSN,以避免在银行开户、入职、办理驾照等生活环节中受到限制。建议您:

  • 如DS-260已勾选SSN申请,耐心等待2–4周;
  • 如未勾选或有紧急需求,可亲自申请,确保材料完整;
  • 避免使用未获得正式SSN时的临时代号或虚构号码。

专业服务

如果您:

  • 尚未收到SSN卡但急需工作;
  • 收到SSA来信要求补充材料或面谈;
  • 绿卡迟迟未到影响身份核查;
  • 有孩子入学需要尽快办理SSN或ITIN;

欢迎联系大为律师事务所 Wang Law LLC,我们可为您提供一对一支持,协助联系SSA、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供翻译与身份支持文件。

大为律师事务所 Wang Law LLC
芝加哥 | 多伦多
咨询热线:312-519-1115
官网:https://www.wa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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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致力于为新移民提供全面的落地支持与移民身份法律保障。

延伸阅读,新移民登陆注意事项和文件清单

新移民首次登陆美国需要携带哪些文件?|2025最全通关清单与入境指南

2025年,美国移民程序持续向电子化过渡,传统的纸质“黄色移民签证信封”(Immigrant Visa Packet)已逐渐被电子签证系统(eIV)取代。大多数申请人在获得移民签证后,不再收到密封包裹,而是通过国家签证中心官网(CEAC)下载电子确认文件,系统自动将资料传输至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

尽管流程简化,首次入境美国的新移民仍需携带关键文件和证明,以确保:

  • 成功通过入境审查;
  • 启动绿卡(永久居民卡)制卡流程;
  • 顺利办理社会安全号(SSN)、开立银行账户、申请驾照、为子女入学等。

本指南是基于2025年最新政策与实务操作,全面解析首次登陆美国所需的文件清单及重要注意事项,助您一站式完成移民身份转化。

所有新移民入境时需携带的通用文件(适用于所有类别)

文件名称是否必须用途与建议
护照(有效期至少6个月)必须签证贴纸应标有“IV”代码,即表示移民签证
移民签证页(Visa Foil)必须签证页贴在护照内,有效期约6个月,仅限一次入境
签证批准信/签证包封页(Packet Cover Sheet)建议从NVC或CEAC系统下载打印,证明签证信息已录入系统
DS-260表格确认页建议虽不强制要求,但部分CBP官员可能查验该页用于确认申请人签证记录
USCIS移民费缴费凭证必须2024年起费用为 $235;必须提前在线支付,官网:https://my.uscis.gov/uscis-immigrant-fee
移民体检证明或疫苗记录视情况而定如签证页标注“Medical in System”,说明体检信息已电子上传,无需纸件;如需携带纸质体检,请勿拆封封套
I-94 入境记录入境后在线获取可登录 https://i94.cbp.dhs.gov 下载打印,日后用于申请SSN、驾照等

按移民签证类别分类的推荐携带文件清单

A. 婚姻类移民(IR1、CR1、K1转绿卡)

  • 美国公民或绿卡配偶的身份证明(护照/绿卡复印件)
  • 结婚证书(中英文)
  • I-130批准函(Form I-797 Notice of Action)
  • 联名账单、银行账户、合影、聊天记录等关系真实性辅助材料(有助于后续入籍或更新证件)

B. 家属优先类移民(F2A、F3、F4)

  • I-130批准函
  • I-864经济担保书(含担保人签名页)
  • 担保人报税材料(IRS Tax Transcript、W-2、1040等)
  • 出生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中英文)
  • 与担保人的合照、通信记录(辅助说明关系真实性)

C. 职业移民(EB-1、EB-2、EB-3)

  • I-140批准函(Form I-797)
  • 雇主Offer Letter或工作合同(尤其是PERM支持类)
  • 教育学历证书、公证件、成绩单
  • 专业执照、资格认证(如医生、工程师、护士等)
  • 推荐信、研究成果、简历(特别适用于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人)

D. 投资移民(EB-5)

  • I-526或I-829批准函
  • 投资汇款证明(银行转账记录、资金来源文档)
  • 区域中心或项目方出具的参与确认信
  • 如申请人同时担任公司管理人,建议携带公司章程或商业计划书摘要

E. 其他特殊类移民(如宗教移民、特殊人才类)

  • I-360(宗教类)或 I-140(特殊才能类)批准函
  • 聘用机构开具的推荐信或证明信
  • 成就证明、获奖记录、发表文献(如杰出教授、奥林匹克选手等)

F. 有子女同行的家庭

  • 出生证明(中英文)
  • 疫苗接种记录(英文版,后续入学使用)
  • 父母护照复印件、监护人授权信(如仅一位家长陪同)
  • 在读证明、成绩单或英文推荐信(如计划在美入学)

入境后必须完成的关键事项

事项时间建议说明
缴纳USCIS移民费($235)最好在入境前完成否则绿卡不会邮寄,仅盖I-551临时章作为身份凭证
确认绿卡邮寄地址入境时确认地址若搬家,应尽快向USCIS提交AR-11地址更新
下载I-94入境记录入境后立即操作用于工作、申请驾照、入学证明等场合
社会安全卡(SSN)申请入境后2-4周内若DS-260未勾选自动申请,须前往SSA办公室办理
开设银行账户、信用卡、租房等生活安排入境1周后开始需护照、I-551章、地址证明、SSN(如有)等文件

常见误区与注意事项

误区/问题正确做法
未收到黄色封包就慌张2025年多数签证采用电子签证系统,无信封属于正常现象
移民签证可多次使用每张移民签证只能入境一次,之后请使用绿卡返美
移民费忘记缴绿卡制作前必须缴费,否则可能造成延误或遗失
将重要文件放入托运行李护照、签证、缴费凭证、确认信等必须随身携带
未携带出生证明等辅助材料虽非强制,但未来生活所需,如SSN、入学、医保登记等

稳健准备-顺利落地

新移民首次入境美国,不仅是身份的切换,更是家庭生活、职业发展与人生新阶段的起点。大为律师事务所建议:提前2-3周完成文件准备、缴费核查与资料打印,避免因疏漏影响绿卡寄送或生活安排。

如您或您的家人正在办理移民签证,或即将启程赴美,欢迎联系我们获取:

  • 个性化入境文件清单;
  • 签证核对与缴费指导;
  • SSN与绿卡申请后续支持;
  • 家庭团聚、身份转换、绿卡延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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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专注美国与加拿大移民法律事务,致力于为新移民提供专业、周到、可信赖的法律支持。

延伸阅读

I-485婚姻绿卡因USCIS误导通知被拒,是否可以在移民法庭申请关庭

当申请人基于与美国公民的婚姻关系提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却因USCIS发出矛盾通知而错失面谈机会,最终导致申请被拒,在递交Form I-290B上诉或动议后,又收到了移民法庭的出庭通知(NTA),该如何应对?本文将结合法规与案例,探讨是否可以申请关庭(motion to terminate removal proceedings),以争取案件重新回归USCIS审理。我们近期代理的一位客户,其身份调整申请(I-485)基于与美国公民的真实婚姻关系。然而,USCIS在同一日分别发出两封信件:一封是通知其参加绿卡面谈的信,另一封却是面谈取消通知。该客户误以为面谈已取消,未能按时出席,最终导致I-485申请被拒。客户随后及时提交了Form I-290B(动议重新审理),但不久之后,收到了移民法庭的《出庭通知》(NTA),理由是“逾期滞留”。

法律问题

当I-485因误导性通知被拒、I-290B尚在审理中,而EOIR发出NTA,申请人是否可以要求终止移民法庭的遣返程序(removal proceedings)?

分析

一、I-485被拒是否必然触发遣返程序?

根据 8 C.F.R. § 245.2(a)(5)(ii),如果I-485申请被拒,且申请人此时不再具有合法身份,USCIS可发起遣返程序(issue a Notice to Appear)。但法规并未强制要求发起NTA,也未排除申请人通过上诉动议(如I-290B)纠正程序性错误。

二、I-290B pending 是否构成关庭理由?

BIA在**Matter of Yauri, 25 I&N Dec. 103 (BIA 2009)**中指出,I-290B的递交并不自动恢复合法身份,申请人也不能仅凭290B pending状态主张“仍在申请绿卡”。然而该案亦承认:若USCIS接受动议并重新审理,或原拒绝存在明显程序瑕疵(如通知错误),则当事人可在EOIR请求终止移民程序。

此类情况恰符合8 C.F.R. § 103.5(a)(2) 对Motion to Reopen的要求:动议须提出“新事实”并附支持材料。在我们的案例中,USCIS误发矛盾信件导致面谈缺席,完全属于程序性错误或Due Process问题,可支持I-290B动议。

三、移民法院是否有权终止遣返程序?

移民法官依据 8 C.F.R. § 1003.10(b)8 C.F.R. § 1239.2(c) 拥有裁量权,基于案情合理性或DHS不反对时,可批准终止(terminate)或行政关闭(administratively close)案件。

特别是在 Matter of Hashmi, 24 I&N Dec. 785 (BIA 2009) 中,BIA强调:当事人若拥有真实婚姻关系、已递交I-130/I-485,且USCIS仍有可能批准移民申请,EOIR应予以考虑并可作出行政处理(包括关闭或终止案件)。

是否违反了程序正义/Due Process

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Fifth Amendment)保障正当程序权利(Due Process)。如果政府因其自身的行政错误(如发出相互矛盾的通知)导致申请人错失I-485面谈,其I-485被拒便可视为“程序瑕疵”而非申请人过错。

此类情况下,即使I-485被拒、NTA签发,也不应仓促进入遣返程序,而应优先由USCIS处理动议请求。如当事人能证明误会由政府造成,则I-290B应获支持,案件亦应撤回至USCIS继续处理。

实务

可行方案:Motion to Terminate Removal Proceedings

在移民法庭首次出庭(Master Hearing)前,律师应代表当事人主动提交Motion to Terminate,并附:

  • 正在审理的I-290B动议收据;
  • 证明USCIS通知错误的证据(两封矛盾信);
  • 婚姻真实的补充材料;
  • 当事人与美国公民配偶的合影、账单、子女出生证明等。

若可能,亦可提前与DHS律师(OCC)沟通,争取其不反对,或支持终止案件。一旦I-290B获批,I-485得以重启,当事人无须继续面对遣返程序。

当I-485绿卡申请因USCIS通知错误被拒,而I-290B正在审理中时,申请人并非一定必须面对移民法庭的遣返程序。若能合理解释当初缺席面谈的原因,并及时提交法律动议,不仅有机会终止案件,也有机会重启移民流程。我们建议有类似困境的当事人尽早寻求专业律师协助,以避免被动应对移民局程序失误所带来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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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最新-葡萄牙、西班牙与希腊黄金签证对比-哪一国更适合高净值客户?

关键词:黄金签证、葡萄牙基金移民、西班牙购房移民、希腊黄金签证、欧洲投资居留、欧盟永居

随着欧盟各国陆续调整移民政策,2023–2025年成为黄金签证制度剧烈变化的时期。葡萄牙正式关闭房产投资通道,希腊抬高购房门槛,西班牙则维持原有制度。本文基于当前有效法律法规,对葡萄牙、西班牙和希腊三国黄金签证计划进行专业对比分析,协助高净值客户做出明智决策。

项目概览

项目内容葡萄牙西班牙希腊
当前有效黄金签证路径基金投资
文化/科研捐赠
创业
房产投资(€50万)房产投资(€25万/€50万)
房产投资可否申请已废除(自2023年10月起)可行可行
最低投资额€50万(基金)€50万(房产)€25万(部分区域)/ €50万(核心区域)
居住要求每年7天
永居申请时限5年5年(需证明实际居住)5年(无居住要求)
入籍条件5年 + A2葡语 + 实际居住通常10年 + 常住 + 西语通常7年 + 常住 + 希腊语

政策解析

葡萄牙黄金签证(已终止房产路径,主推基金)

葡萄牙议会于2023年通过《更多住房法案》,自2023年10月起取消房地产作为黄金签证投资选项。目前主要投资路径为:

  • 合规私募股权基金(Venture Capital Funds):投资不少于50万欧元,基金必须在葡萄牙证券市场委员会(CMVM)注册;
  • 文化/科研捐赠:25万或50万欧元,无收益回报;
  • 创造就业企业投资:至少创造10个本地岗位。

黄金签证持有人每年居住要求仅为7天,连续五年后可申请永久居留或入籍(需通过A2级葡语考试)。

注意:2024年起,葡萄牙已取消“非惯常税务居民身份”(NHR)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西班牙黄金签证(房产途径持续有效)

西班牙黄金签证仍接受房产投资:

  • 最低投资额为50万欧元,可投资住宅、商业、工业物业;
  • 可多套房产组合达标;
  • 可出租获取收益;
  • 投资后约3个月可获得首张居留卡(初始有效期为2年,后可续期);
  • 无居住要求,可远程管理房产和身份;
  • 10年后可申请入籍(需居住+西语+文化知识测试)。

目前,马德里、巴塞罗那、瓦伦西亚等城市仍是主要房产投资热点区域。

🇬🇷 希腊黄金签证(低门槛优势仍存,但区域门槛已区分)

2023年,希腊对黄金签证房产投资门槛进行调整:

  • 雅典、塞萨洛尼基、圣托里尼、米科诺斯等核心地区:最低投资额为50万欧元;
  • 其余区域:维持25万欧元门槛;
  • 可购买多套房产组合达标,但必须在同一地块
  • 无居住要求
  • 可永久持有居留卡,但申请入籍需居住7年,并通过希腊语及文化考试。

注意:希腊经济稳定性和政策稳定性仍需观察,建议谨慎选择房产项目及中介渠道。

法律依据参考(节选)

  • 葡萄牙第23/2007号法律(最新修订版,2023年);
  • 西班牙第14/2013号法令;
  • 希腊第4251/2014号移民法,及2023年第5007/2023修正案;
  • 欧盟居留与国籍规定框架(适用长期居民指令2003/109/EC)。

建议

客户目标建议选择
不希望购买房产、偏好金融产品葡萄牙基金移民
偏好稳定房产收益,低持有风险西班牙房产投资
预算有限,追求最低投资门槛希腊非核心区域购房
计划未来子女教育、医疗福利葡萄牙或西班牙(教育体系优质)
计划最终入籍成为欧盟公民葡萄牙(最快5年)或希腊(7年)

王律师团队具备多年欧洲投资移民经验,服务包括:

  • 基金及房产项目尽职调查;
  • 与当地移民律师、基金管理人合作全程协助;
  • 客户身份结构与税务影响规划;
  • 多国路径备选与转签机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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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M 劳工证时间线全解析-美国绿卡申请第一步

什么是 PERM 劳工证?

PERM(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是由美国劳工部(DOL)管理的雇主为外籍员工申请绿卡时的第一步。它是EB-2和EB-3类职业移民的必要前置程序,目的是确保雇主在招聘过程中未能找到合适的美国工人来胜任该职位。

2025年 PERM 审理流程与时间线概览

根据大为律师事务所2024年底至2025年上半年多起案件经验及DOL公开数据显示,当前PERM处理流程大致如下:

PERM 劳工证完整时间线:

阶段内容预计时间(2025年)
职位评估(PWS)律师与雇主确定职位、职责、最低要求1-2 周
工资申请(Prevailing Wage Request)向DOL申请当地工资标准3-4个月
招聘广告阶段登报+网站广告+内部通知60天左右(约2个月)
等待期(Quiet Period)招聘结束后冷却30天30 天
提交 PERM 表格 ETA 9089向DOL正式提交劳工申请准备约1周
审理中(审查、可能补件)系统处理或人工审理6-8个月(可能更久)
获批/拒绝若未审计则更快;审计则需再延3-6个月审计案件最多12个月以上

总流程耗时(正常情况):约 10-14个月
如遇审计(Audit):流程可能延长至 15-20个月

什么是PERM审计?哪些因素更容易触发?

审计(Audit) 是劳工部对某些PERM申请进行深入审查的流程,可能包括要求补件、雇主答辩、文件调查等。

常见触发审计的情况包括:

  • 雇主与申请人之间有亲属关系
  • 外籍员工是公司唯一可胜任该职位的人选
  • 工资低于行业标准
  • 招聘记录不清晰或不合规
  • 外籍员工曾有持H-1B身份多年留美历史

PERM 申请注意事项与风险规避建议

风险律师建议
广告内容与申请表不一致聘请专业律师审核所有广告和ETA9089表
工资过低或不符避免低于DOL发布的Prevailing Wage标准
雇主未按时张贴通知保留张贴拍照及时间证据,留档备查
招聘记录不完整保留简历、回应记录、拒绝原因等全套材料
提前雇佣员工PERM完成前尽量避免录用被提名员工同职位

PERM通过后下一步做什么?

PERM获批后,雇主可为外籍员工提交 I-140移民申请,这是绿卡流程的第二步。若优先日已“Current”,员工可同时提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工卡与回美证。

总结:谁适合现在启动 PERM?

以下群体应尽快启动PERM流程:

  • 持H-1B身份的外籍员工,尤其是OPT即将到期的STEM毕业生
  • 想通过EB-3技术类移民的蓝领/工人岗位
  • 在美长期工作的专业人士(如工程师、数据分析师、会计师等)
  • 雇主已经明确表示愿意担保绿卡申请

大为律师事务所 /Wang Law LLC – 办理PERM的专业团队

我们拥有十余年职业移民经验,熟悉美国劳工部最新审理趋势,能有效规避审计,提高成功率,快速推进您的绿卡申请。

2025年EB-5排期和无排期项目对比指南-美国移民律师解读

2025年EB-5签证配额划分结构(最新)

美国移民局按法律将EB-5签证配额进行如下划分:

  • 总EB-5签证配额为全球移民配额的7.1%
  • 其中有 32% 被预留给三类特殊项目
    • 20% 乡村项目(Rural, NR/RR)
    • 10% 高失业率地区项目(High Unemployment, NH/RH)
    • 2% 基础设施项目(Infrastructure, RI)
  • 剩下 68%为“非预留项目”(Unreserved),对所有申请人开放。

什么是“排期”与“无排期”?

在签证申请中,Final Action Date(最终裁定日) 表示移民局可以批准该类别绿卡申请的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截止点。

  • C = Current,表示“无排期”,即任何优先日期的申请人都可以立即获批。
  • 有具体日期 = 有排期,表示只有优先日在此日期之前的申请人才可被审理。

2025年6月 EB-5排期情况一览(国务院签证排期公告)

June 2025- visa Bulletin
EB-5项目类型中国大陆出生者印度其他国家
非预留类项目(Unreserved)排期至2014年1月22日2019年5月1日Current
预留类 – 乡村项目(Rural, 20%)Current Current Current
预留类 – 高失业地区项目(TEA, 10%)Current Current Current
预留类 – 基础设施项目(Infrastructure, 2%)Current Current Current

排期 vs 无排期项目对比(2025年)

对比维度排期项目(Unreserved)无排期项目(Rural, TEA, Infrastructure)
绿卡处理速度一般需等待5年以上最快2年内获得绿卡
子女年龄风险存在“超龄”风险通常可保护子女身份(CSPA保护更有效)
优先日期已积压10年以上(中国大陆)当前(Current),无排期
投资额$800,000 或 $1,050,000相同,但附带优先处理权
可否I-526E与I-485同步递交不一定(若排期)可同步递交,显著节省时间
移民政策变化风险时间长,风险高周期短,风险低

常见问题解答(FAQ)

我是中国大陆出生,是否一定选择“预留类项目”才能避开排期?

是的。2025年6月起,中国大陆出生者的非预留EB-5项目仍排期至2014年1月22日,只有选择乡村、高失业率或基础设施类项目,才可享受“无排期待遇”。

所有Rural或TEA项目都无排期吗?

目前是的。Rural(乡村项目) 是最优先审批的类别,2025年仍显示为 Current,表示任何优先日均可提交I-526E与I-485(若在美国境内)。


如何选择无排期项目?

如果您符合以下任意情况,建议选择无排期项目:

  • 家庭中有孩子即将接近21岁
  • 希望快速登陆美国或获得工卡/旅行证
  • 不希望等待5年以上的排期
  • 已在美国境内,计划通过“同步递交”I-526E + I-485加快绿卡

大为律师事务所的服务

我们是专注于EB-5投资移民的律师团队,熟悉各类预留项目操作流程,擅长处理中美资金路径审查、文件合规翻译、及同步递交等复杂问题。

我们的服务包括:

  • EB-5项目筛选建议(无商业利益绑定)
  • 投资结构与资金路径合规审查
  • I-526E申请文件准备与递交
  • I-485同步递交规划(适用境内客户)
  • 子女年龄冻结(CSPA)策略规划

欢迎联系我们,获取一对一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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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官网:www.wa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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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 (312) 519-1115
  • 办公地点:美国伊利诺伊州 | 加拿大多伦多

OPT政策收紧、F-1签证受限,EB-5成最稳健移民美国通道:无排期类别优势凸显,最快2年获绿卡!

近期,美国移民政策再现风向转变。随着特朗普团队公开表示将考虑终止OPT(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工作许可暂停或严格限制F-1国际学生签证,越来越多的中国家庭开始意识到:传统留学+工签+绿卡的路径面临政策不确定性,已不再稳妥

与此同时,EB-5投资移民却在悄然加速。根据我们律所近期大量客户反馈,新法案下的I-526E申请,尤其是“无排期类别”(乡村项目、高失业地区项目),平均审批时间已缩短至9-12个月,随后可立即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整体绿卡获批时间有望压缩至2年内完成

在这一风口背景下,EB-5投资移民成为当前最可控、最安全、最具时间确定性的美国移民路径。本文将解析当前政策趋势、EB-5类别优先优势、时间线规划、与传统路径的对比等。

OPT和F-1签证政策为何面临重大风险?

随着特朗普上任这三个月,川普政府队移民政策步步收紧,并多次在公开演讲中表示:

  • OPT让大量外国人抢占美国大学毕业生就业岗位,应当取消或限制;
  • F-1学生签证将加强国家安全审查;
  • 留学生毕业后合法工作路径将被压缩;
  • H-1B政策也将面临重启配额限制和“美国优先”导向。

若上述政策最终实施,意味着:

“F-1留学 + OPT工作 + H-1B抽签 + EB-2/EB-3移民”这条原本主流的路径,将因签证限制、审查风险、抽签不确定等因素,变得愈发困难和不可控。

EB-5为何在当前形势下脱颖而出?

EB-5投资移民具备不依赖雇主、不需抽签、不受留学政策限制、一步到位全家移民的天然优势。

尤其在2022年EB-5改革与诚信法案(RIA)之后,新设立的三类优先类别中:

  • 乡村地区项目(Rural Projects):每年20%配额,优先审理,无排期
  • 高失业率地区项目(High-Unemployment TEA):每年10%配额,优先审理
  • 基础设施项目(Infrastructure Projects):每年2%配额

这些项目当前普遍处于签证公告表“Current”状态,中国出生申请人亦可享受无排期优势。

无排期EB-5类别的六大核心优势

优势内容说明
I-485可立即递交获批后不需等待排期,境内身份合法人士可直接申请绿卡调整
审批速度快I-526E平均审批时间9-12个月,大幅快于旧法案案件
子女超龄风险小CSPA保护下年龄锁定更早,规避21岁以上被排除风险
绿卡路径可控无需雇主支持、无需抽签、无签证中断风险
家庭成员同步受益主申请人投资,全家移民,子女可享学费优惠、公立教育
项目合规性更强多数已获得I-956F批准,透明度高,风险控制更规范

2023年申请人已开始收获成果:2年拿绿卡成为现实

以本所代理客户为例,2023年递交的I-526E投资人中已有多人在2024年5月左右陆续获批,最短用时不足11个月。获批后立即递交I-485,预计将在2025年上半年获得正式绿卡,实现“两年内完成全流程”的目标

EB-5与传统留学+工签+雇主担保移民路径对比

项目路径总用时成功率不确定因素
F-1 → OPT → H-1B → EB-2/36-10年中等抽签、雇主、身份断档、政策变动
EB-5 无排期类别1.5-2年项目选择与资金准备

未来政策不确定性上升趋势已成定局,EB-5投资移民以其可预测、流程独立、适配家庭移民的特性,正成为更多高净值人士的首选方案。

该如何规划?

  1. 选定具备I-956F批准的优质项目(优先考虑乡村项目)
  2. 完成资金路径设计与合法来源证明准备
  3. 尽早递交I-526E申请,占位无排期名额
  4. 身份合法者准备I-485同步递交,争取尽快拿卡

在OPT、F-1、H-1B等传统通道面临动摇的2025–2026年,唯一真正可控、政策清晰、审理加速的移民路径,正是EB-5投资移民

EB-5不再是“富人的慢车”,而是进入主流高净值人群视野的“快车道”。若您希望保障子女教育、家庭团聚与身份安全,现在就是启动的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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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I-131旅行证件寄送流程解析:为何选择海外领馆领取但文件却寄到华盛顿DC?

当提交I-131表格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或旅行证件(Advanced Parole),并在申请中选择“在海外美国领馆领取”,如中国的上海领事馆,很多申请人在USCIS官网追踪案件状态时,会惊讶地发现:

“Document was mailed to me” 并显示邮件签收地址竟然在 Washington, D.C.

这常引起申请人或其代表的困惑:
这是不是寄错了?为什么没有直接寄去海外的美国领事馆?

本文将为您系统梳理此类案件背后的实际操作流程,并解答客户最常见的疑问。

背景与常见疑问

在I-131表格中,申请人可以选择文件领取方式:

  • 在美国境内邮寄到家庭地址
  • 在申请时即将离境的前提下,选择在海外美国领馆领取

如果客户选择后者,按理说旅行文件应直接寄往所选领馆,但实际情况往往显示:

  • 文件寄往美国国内,尤其是华盛顿特区(Washington, D.C.)
  • USPS追踪信息显示文件已在D.C.签收
  • USCIS状态为“Document was mailed to me”

这是错误吗?不,这是正常的流程。

USCIS的旅行文件国际寄送程序

USCIS本身不直接将回美证或旅行证件寄往海外,而是通过与美国国务院(Department of State)或国家签证中心(NVC)合作,由其处理海外文件寄送。

具体流程如下:

  1. USCIS签发旅行文件
    • 文件通常由Nebraska Service Center或Texas Service Center制作完毕。
    • 如果申请人选择海外领取,USCIS会将该文件邮寄至华盛顿DC
  2. DC为中转地
    • 文件并非直接寄给申请人本人。
    • 而是寄送至国务院或负责国际邮递的官方办公室,例如: U.S. Department of State Visa Office / National Visa Center Washington, DC
  3. 外交邮袋系统传递至海外领馆
    • 国务院负责将此类文件通过“Diplomatic Pouch”(外交邮袋系统)寄至指定的海外领馆。
    • 邮袋系统不是快递服务,一般没有公开追踪信息
    • 文件抵达领馆后,领馆会联系申请人安排领取。

USCIS状态中的“mailed to me”是否表述不清?

确实如此。USCIS网站中的标准表述“Document was mailed to me”常常会被误解。对于选择海外领取的申请人来说,“me”并非指申请人本人,而是指接收后续处理的政府机构。因此,以下状态说明应理解为:

USCIS状态描述实际含义
Document was mailed to me文件已寄出,目的地为国务院处理单位(非申请人)
Case was approved文件制作完成,准备寄送
Document delivered to me文件由国务院中转,后续将由领馆通知领取

建议与客户应对方式

  1. 保持追踪:
    如果您收到USCIS邮件通知并提供tracking number,确认寄往DC则属正常流程。
  2. 预计时间:
    文件从DC运往海外通常需2–6周,部分领馆受邮政或外交邮袋周期影响,可能更久。
  3. 联系海外领馆:
    可在预计抵达时间后,直接通过使领馆官网提供的联系方式(如电子邮件)查询是否收到文件。
  4. 如有紧急旅行需求:
    律师可协助客户提交加急请求(Expedite Request)或提前在美国领取的替代方案。

如果您的旅行证件在I-131申请中选择了海外领取,并发现其状态显示已寄往华盛顿DC,请放心——这属于标准流程的一部分,文件将由美国国务院中转至您所选择的海外使领馆。

如需专业协助处理USCIS文件、文件寄送追踪,或准备I-131申请,大为律师事务所经验丰富,可提供全流程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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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A拒绝保释案例分析-Matter of Beltrand

案件背景

2025年3月27日,美国移民上诉委员会(BIA)发布了具广泛指导意义的先例性判决:Matter of Christofer Alejandro Beltrand-Rodriguez, 编号 29 I&N Dec. 76 (BIA 2025)。该案聚焦于是否应当允许一名被定罪的性犯罪被告在移民拘押期间获得保释,最终裁定指出:即使在无其他犯罪前科且遵守法院限制条件的情形下,只要对未成年家庭成员实施过违法性行为,便构成对社区的危险,足以拒绝保释。

Matter-of-Christofer-Alejandro-BELTRAND-RODRIGUEZ-Respondent

案件简要过程

  • 被告人:Christofer Alejandro Beltrand-Rodriguez
  • 代表律师:Raquel G. Posada(加州蒙特贝洛)
  • DHS律师:Christopher R. Brown(国土安全部高级检察官)

2022年9月6日,移民法官裁定被告可通过缴纳$10,000美元保释金并遵守相关限制条件获释。DHS随即上诉至BIA,后者在进行de novo 审查后推翻了移民法官的决定,裁定应继续拘押该被告,不准保释。

关键事实认定

根据裁决记录,被告在加州因以下行为被判有罪:

  1. 对14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猥亵行为(Cal. Penal Code § 288(a))——判处县监365天监禁及4年正式缓刑;
  2. 向未成年人发送有害性内容(§ 288.2(a)(2))——判处缓刑4年;
  3. 被要求注册为性罪犯10年、完成52周性犯罪课程、10年内不得接近受害人。

受害人系其12岁的同父异母妹妹。被告曾多次亲吻她并向其发送裸照与性行为录像

尽管移民法官认定被告无其他犯罪记录,且无证据显示其将违反保护令,但BIA强调:

“性犯罪尤其是对家庭中未成年成员的性侵行为,在法律上构成极大的社会危险性。”

BIA的法律分析与理由

BIA认为,移民法官在解释法律标准时出现错误。其主要理由包括:

  • 性犯罪的严重性无需再犯风险即可独立构成“对社区的危险”
  • 即便无历史前科,只要行为本身对弱势群体(如家庭未成年成员)构成侵害,移民拘押中就不应获释;
  • 引用多个判例(如 Matter of Guerra, Matter of UrenaMcKune v. Lile)支持“危险性应严肃看待”的原则。

最终,BIA裁定:

  • 撤销原保释裁定
  • 继续拘押该被告,不准保释
  • 指定此案为全国适用的先例性裁决

此案的影响

本案成为先例后,将对以下类型案件产生直接影响:

  1. 涉及家庭成员的未成年人性犯罪案件
  2. 刑事定罪虽轻但行为性质严重的被拘押移民
  3. 移民律师寻求保释策略时对“无前科”与“守法记录”的依赖程度将受限
  • 对于曾有性犯罪历史的被拘留客户,律师应提前评估案件是否适合申请保释;
  • 若行为涉及家庭或未成年人,应侧重移民身份救济(如U签、CAT等)而非保释申请;
  • 可辅以心理评估、悔改声明等材料,但要注意:此类严重性行为,即使悔改也可能不足以构成保释理由。

我们经验丰富,代理复杂移民拘押案件

若您本人或家属正面临移民拘留、保释申请、性犯罪或家庭暴力背景影响的移民程序,欢迎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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